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xx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xx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xxx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和在xx开发开放三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主要工作如下: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政府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单位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填写《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其中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应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各单位要对2021年以来本单位未开展过公开属性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对认定为主动公开的公文,通过“xxxx”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要对本单位的制度文件进行专项梳理,并在本单位“政策法规”栏目实现集中公开。依托“xxxx”门户网站,建立统一的政府公文库,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一站通查”。(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各部委逐步细化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区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公开本部门编制的“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收费管理,按照国家以及本市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相关规定收取费用。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获取信息的需求。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一)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年内各单位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根据市就业、人才、教育等主管部门部署,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和“随申办”移动端的个人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探索政策解读精准推送。(二)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完善政民互动板块网上咨询功能,推动网站知识库与“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领导信箱、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于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要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切实破解企业市民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鼓励采取“云调研、云走访、云反馈”的方式,强化政民互动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支撑能力。三、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x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每年3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的实施单位,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及时推送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有关单位要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建议征集信箱、“随申办”移动端、政务新媒体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区政府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情况开展在线直播,提升工作影响面和传播度。(三)办好政府开放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的总体部署,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的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同步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二)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各单位要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三)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办要强化统筹指导,根据市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指导各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本区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区级主管部门和区国资委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明确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五、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细化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开展宣传引导。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医疗机构线上服务专栏建设,动态更新各类就医服务类信息,集成公开互联网医院信息。完善医院、社区医疗点等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优化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方便老年人群体日常就医。优化“962120”非紧急转运热线的服务预约功能推介,扩大公众知晓度。继续推进实施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项目。 (二)细化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继续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中考改革政策的信息发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继续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行为,督促各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办学许可信息、法人登记信息、收退费制度等核心信息,健全完善“白名单”管理制度。按照市级主管部门部署,配合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试点工作。(三)细化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加大对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的公开力度。继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发布。(四)细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海洋环境质量及辐射环境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批公示、审批决定以及公开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信息,继续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公开本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xx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公开《2021年xxx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和《2021年xxx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做好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配合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五)细化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实现全区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扩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范围,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有关信息也要向社会公示。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推进财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