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一章)第1页第一章总论本章是学习其他章的基础,特点是基本概念较多,应当注重掌握。有关法律关系一定要明白其前因后果,例如代理关系。有关构成条件和时间的规定要准确记忆,并能够与其他章节中的相关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例如合同纠纷引起的仲裁或诉讼。本章最近四年本章考试题型与分值分布2015年2014年2013年2012年单选题4题4分3题3分4题4分1题1分多选题1题2分2题4分2题4分—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简答题——0.3题3分—综合题————合计6题7分6题8分7.3题12分2题2分【注】跨章节题按本章内容所占的比例确定分值,仅供参考。下同。第一节经济法概述本节包括两个知识点,其中“经济法的渊源”曾经出现过考题。【知识点】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一)经济法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经济法体系1.经济组织法。指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主要是企业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2.经济管理法。指国家在组织管理和协调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制度。主要是计划和产业政策、财税法、金融法、外汇、价格、市场和特定行业管理法等。3.经济活动法。指调整经济主体在经济流通和交换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点】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民族自治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国际条约、协定国际条约、协定在我国生效后,对我国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考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办法》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一章)第2页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D.河南省人民体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因此答案是选项B。选项A是部门规章;选项C是法律;选项D是地方性法规。第二节经济法主体本节包括三个知识点,其中“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和“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曾经出现过考题。【知识点】经济法主体的资格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例题·多选题】为购买货物,甲公司的会计张某签发一张汇票交给乙公司的会计李某,该票据关系的主体有()。A.甲公司B.张某C.乙公司D.李某『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在本题的票据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是甲公司与乙公司。1.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2.经济法主体资格一般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的:(1)法定取得,即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法定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具体方式包括:因符合法定条件而自然取得,以及在法定条件下经登记、批准、审批、许可、备案等法定程序而取得。前者例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符合国家某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条件,就自然取得该税种纳税人的主体资格;后者例如,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民从事会计工作,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经考试合格后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授权取得,即依据有授权资格的机关的授权,从而取得可以对社会经济生活实施某种干预的资格。【相关考点】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知识点】经济法主体的分类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经济法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对于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分类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企业。包括各类法人企业、公司及其他非法人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或其他资金来源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的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社会团体。由公民或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的从事公益事业、党团事务、行业管理和服务等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党团组织、工会、妇联、行业性、职业性协会及公益性、学术性团体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主要作为经济实施主体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一般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一章)第3页公民(个人)。公民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即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宏观调控法主体调控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受控主体。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市场规制法主体规制主体。主要包括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等受制主体。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考题·多选题】(2010年)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A.政府B.各类企业C.非营利组织D.外国人『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从人们通常所了解的主体形态,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知识点】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一)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1.宏观调控权宏观调控权可以分为宏观调控立法权、宏观调控执法权。还可根据具体调控领域、具体调控方式等标准,把宏观调控权分为财政调控权、金融调控权、计划调控权等。其中,财政调控权包括财政收入权和财政支出权,前者包括征税权、发债权等;后者包括预算支出权、转移支付权等。金融调控权,包括货币发行权、利率调整权等;计划调控权,包括产业调控权和价格调控权等。2.市场规制权市场规制权可以分为市场规制立法权、市场规制执法权。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特别是对价格、质量、广告、虚假信息、滥用优势地位,以及其他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等行为的规制权。3.调制权的分配目前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领域,不仅全国人大享有立法权,而且国务院依法也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甚至国务院的某些职能部门都可能在事实上进行相关的立法。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调制立法权,这在相关的部门规章甚至相关部委局署的一些“通知”、“批复”中,都有一定的体现。【考题·判断题】(201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行使市场规制立法权的行为。()『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市场规制行为,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就属于行使市场规制立法权。(二)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1.贯彻法定原则;2.依法调控和规制;3.不得弃权。(三)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主要是市场主体,其权利可以统称为“市场对策权”,市场对策权是接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一章)第4页受调控和规制的市场主体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自由权,它可以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也可以是市场主体对调制行为的对策权。(四)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义务1.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义务;2.依法竞争的义务。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本节包括两个知识点,全部曾经出现过考题。【知识点】法律行为(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这里所述的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①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②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③合法行为。【考题·多选题】(2013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B.乙捡到一台电脑C.丙放弃一项债权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1)选项AC: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签订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2)选项BD:属于事实行为。【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A.小张给自己制订了复习《经济法》的计划B.小李向同学表示要参加《经济法》考试C.小王报名参加了某网校《经济法》的课程学习D.小赵请老师解答一道《经济法》的考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本题中,选项A没有意思表示;选项B和选项D不是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二)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等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依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合同行为等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相互之间享有权利时必须偿付相应代价的法律行为,例如买卖、租赁、承揽等无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时不需支付任何代价的法律行为,例如赠与、无偿委托、借用等要式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非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形式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一章)第5页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是指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以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是指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法律行为。例如,当事人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又订立一项担保合同。其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例题·判断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并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甲公司所有。在融资租赁合同期满后,甲公司将租赁物赠与了乙公司。上述法律行为中,融资租赁合同行为是有偿法律行为和要式法律行为,赠与行为是无偿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融资租赁合同行为是有偿法律行为和要式法律行为,赠与行为是无偿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法律行为的有效是指法律行为足以引起权利义务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效力。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但是,已成立的法律行为不一定必然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具备一定有效条件的法律行为,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分为形式有效要件和实质有效要件。1.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这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对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而未采用的,其所进行的法律行为则不产生法律效力。(1)书面形式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主要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批准形式、登记形式、公告形式等。一般而言,书面形式优于口头形式,特殊书面形式优于一般书面形式。(2)其他形式主要有视听资料形式和沉默形式。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实质有效要件的,可以认定有效;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2.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