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CQQNZY-TP-2016-003(16C1600)项目名称: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教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单位: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7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16C1600),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教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及内容数量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元)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教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40人800元/人/年5000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团体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2.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含分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保险分出业务。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并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加盖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04073404@qq.com,逾期不再受理。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二)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人)缴纳;如递交投标文件后未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不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3.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四)投标地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一会议室(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盐井坝1号)。(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9日北京时间15:00,超过该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我公司概不接受。(六)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北京时间15: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2.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元。3.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日前。4.收款单位: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5.开户行:交通银行北碚支行。6.账号:500115612018010012134。7.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7.1未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将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开具的收据及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登记表一并退回至学院招投标工作人员处统一办理退款事宜(如遇假期则顺延至开学办理)。7.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工作人员统一办理退款事宜。(二)质量保证金扣除合同总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质保期结束后退还全部质量保证金(不计息)。六、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23-68315801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内容数量1教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意外伤残或身故、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疾病住院津贴、重大疾病、社会统筹补充团体医疗1二、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1.投标最高限价:800元/人/年。2.投保人数及期限:240人(合同签订以实际人数为准)。3.投保对象:学校在岗教职工。4.保险项目及金额(不满足以下条款为无效投标)险种保额备注意外伤残或身故20万元主险意外医疗3万元住院津贴100元/天疾病住院津贴100元/天附加险重大疾病5万元社会统筹补充团体医疗3万元5.如人员发生变动,投保人应提供变动增减表,并补办保险报批手续。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交货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所有项目内容交货。2.交货地点: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3.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做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3.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所耽误的时间,供应商按逾期交货处理,承担违约责任。3.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3在设备试运行期间(签订合同时约定)所出现的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并运行正常。3.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3.5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3.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相应损失。3.5采购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3.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报价要求本次采购采用包干价,必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价款、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装卸搬运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等一切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本项目质保期为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具体产品质保期详细参见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四、付款方式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额。3.验收合格1年后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无息退还质保金。五、其他1.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竞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局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2竞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谈判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做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采购人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经济部分(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保费用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技术部分(65%)651.意外伤害保险金额部分(0-15分)A.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增加1万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B.年度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增加1万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C.每天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增加50元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2.服务团队及从业经验(5分)(阐述服务团队人员组成、从业经验及分工情况)。3.保险服务方案(20分)(阐述保险服务方案,评分要素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因素):A.理赔申报的便捷性5分;B.理赔便捷性5分;C.赔付金额实效5分;D.预付赔款3分;E.服务措施2分。4.特色服务(5分)。5.优惠条件(20分)A.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残疾程度,但符合工伤保险残疾(不含职业病)的,参照工伤保险纳入赔付,得5分。B.其他优惠条件如有类似以上实质内容的,多一条加2分,最多不超过5分。C.每次赔付100元以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