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第10章居住小区给水排水工程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10.3居住小区排水系统10.4居住小区排水系统的水力计算10.5居住小区雨水的综合利用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第10章居住小区给水排水工程居住小区是指含有教育、医疗、文体、经济、商业服务及其他公共建筑的城镇居民住宅建筑区。成熟的居住小区具有较完整的、相对独立的给水排水系统。我国现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按照人口数将城市居住区划分为三类:人口1000~3000人的称为居住组团;人口10000~15000人的称为居住小区;人口达到30000~50000人的称为城市居住区。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第10章居住小区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将15000人以下的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统称为居住小区。本章所指的“居住小区”概念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居住小区”定义相同,即居住人口在15000人以下的居民住宅建筑区。居住小区的给水排水有其自身的特点,其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既不同于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也有别于室外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居住小区给水排水管道,是建筑给水排水管道和市政给水排水管道的过渡管段,其水量、水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与其服务范围、地域特征有关。小区给水、排水设计流量与建筑内部和室外城市给水、排水设计流量计算方法均不相同。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第10章居住小区给水排水工程本章重点介绍居住小区给水系统及其设计与计算、排水系统及其设计与计算、雨水利用,污水处理和中水工程详见有关章节。居住小区的给水排水工程包括居住小区给水工程(含给水水源、给水净化、给水管网、小区消防给水、其它公共给水),排水工程(含生活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小区污水处理),以及小区中水工程。特定情况下,还包括小区热水供应系统、小区直饮水供应系统、小区环保工程供水系统(小区废气、固废治理工程用水)的内容。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第10章居住小区给水排水工程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1.1居住小区给水水源居住小区给水系统既可以直接利用现有供水管网作为给水水源,也可以适当利用自备水源。居住小区给水系统主要由水源、管道系统、二次加压泵房和贮水池等组成。10.1.1居住小区给水水源位于市区或厂矿区供水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应采用市政或厂矿给水管网作为给水水源,以减少工程投资,利于城市集中管理。远离市区或厂矿区的居住小区,若难以铺设供水管线,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可采用自备水源。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1.1居住小区给水水源自备水源的居住小区给水系统严禁与城市给水管道直接连接。当需要将城市给水作为自备水源的备用水或补充水时,只能将城市给水管道的水放入自备水源的贮水(或调节)池,经自备系统加压后使用。在严重缺水地区,应考虑建设居住小区中水工程,用中水来冲洗厕所、浇洒绿地和道路。对于远离市区或厂矿区,但可以铺设专门的输水管线供水的居住小区,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否自备水源。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1.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与供水方式居住小区供水既可以是生活和消防合用一个给水系统,也可以是生活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各自独立。10.1.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与供水方式若居住小区中的建筑物不需要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火灾扑救仅靠室外消火栓或消防车时,宜采用生活和消防共用的给水系统。若居住小区中的建筑物需要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如高层建筑,宜将生活和消防给水系统各自独立设置。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1.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与供水方式居住小区供水方式应根据小区内建筑物的类型、建筑高度、市政给水管网的资用水头和水量等因素综合考虑来确定。选择供水方式时首先应保证供水安全可靠,同时要做到技术先进合理,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管理方便。居住小区供水方式可分为:直接供水方式、调蓄增压供水方式、分压供水方式。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1.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与供水方式直接供水方式就是利用城市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向用户供水。当城市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和水量能满足居住小区的供水要求时,应尽量采用这种供水方式。1.直接供水方式当城市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和水量不足,不能满足居住小区内大多数建筑的供水要求时,应集中设置贮水调节设施和加压装置,采用调蓄增压供水方式向用户供水。调蓄增压供水方式2.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1.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与供水方式当居住小区内既有高层建筑,又有多层建筑,建筑物高度相差较大时应采用分压供水方式供水。这样既可以节省动力消耗,又可以避免多层建筑供水系统的压力过高。分压供水方式3.居住小区的加压给水系统,应根据小区的规模、建筑高度和建筑物的分布等因素确定加压站的数量、规模、水压以及水压分区。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1.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与供水方式当居住小区内所有建筑的高度和所需水压都相近时,整个小区可集中设置共用一套加压给水系统。当居住小区内只有一幢高层建筑或幢数不多且各幢所需压力相差很大时,每1幢建筑物宜单独设调蓄增压设施。当居住小区内若干幢建筑的高度和所需水压相近,且布置集中时,调蓄增压设施可以分片集中设置,条件相近几幢建筑物共用一套调蓄增压设施。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1.3居住小区管道布置和敷设在布置小区管道时,应按干管、支管、接户管的顺序进行。小区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或与城镇给水管道连成环状,环状给水管网与城镇给水管的连接管不宜少于两条。小区支管和接户管可布置成枝状。小区干管宜沿用水量较大的地段布置,以最短距离向大用水户供水。当管网负有消防职能时,应符合消防规范的规定。10.1.3居住小区管道布置和敷设居住小区给水管道可以分为小区给水干管、小区给水支管和接户管三类,有时将小区给水干管和小区给水支管统称为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1.3居住小区管道布置和敷设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应沿区内道路平行于建筑物敷设,宜敷设在人行道、慢车道或草地下;管道外壁距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0m,且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基础。给水管道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净距与管径有关,管径为100~150mm时,不宜小于1.5m;管径为50~75mm时,不宜小于1.0m。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尽量减少与其它管线的交叉,不可避免时,给水管应在排水管上面,给水管与其它地下管线及乔木之间的最小水平、垂直净距见教材中有关规定(下表)。给水管道的埋深应根据土壤的冰冻深度、外部荷载、管道强度以及与其它管线交叉等因素来确定。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1.3居住小区管道布置和敷设居住小区地下管线(构筑物)间的最小净距注:1.净距指管外壁距离,管道交叉设套管时指套管外壁距离,直埋式热力管指保温管壳外壁距离。2.电力电缆在道路的东侧(南北方向的路)或南侧(东西方向的路);通信电缆在道路的西侧或北侧。一般均在人行道下。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1居住小区给水系统10.1.3居住小区管道布置和敷设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行车道下的管线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0.7m。为了便于小区管网的调节和检修,应在与城市管网连接处的小区干管上,与小区给水干管连接处的小区给水支管上,与小区给水支管连接处的接户管上及环状管网需调节和检修处设置阀门。阀门应设在阀门井或阀门套筒内。居住小区内城市消火栓保护不到的区域应设室外消火栓,设置数量和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当居住小区绿地和道路需洒水时,可设洒水栓,其间距不宜大于80m。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下一节:10.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第10章居住小区给水排水工程10.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10.2.1居住小区设计用水量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应按小区人口和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详见教材第二章节。10.2.1居住小区设计用水量居住小区设计用水量包括: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绿化用水量、水景和娱乐设施用水量、道路和广场浇洒用水量、公共设施用水量、管网漏水水量及未预见水量、消防用水量。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10.2.1居住小区设计用水量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的初次充水时间应根据使用性质和城市给水条件等确定,宜小于24h,最长不得超过48h,补充水量要求见教材。水景循环系统的补充水量应根据蒸发、飘失、渗漏、排污等损失确定,室内工程宜取循环水流量的1%~3%,室外工程宜取循环水流量的3%~10%。居住小区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根据其使用性质、规模,按用水单位数和相应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居住小区公共建筑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详教材第二章节。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10.2.1居住小区设计用水量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居住小区的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确定。生活、消防共用系统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于正常用水量。居住小区的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3.0L/m2·d计算。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10.2.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设计流量10.2.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设计流量居住小区给水系统有其自身的特点,其用水变化规律既不同城市给水系统,又不同于建筑内给水系统。居住小区给水管网的设计流量与居住小区规模、管道布置情况以及小区的使用功能等因素有关,应通过多地点长时间实际测量各种居住小区内不同供水范围用水量变化曲线,再对大量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求出居住小区给水管网设计流量计算公式。目前我国尚无居住小区给水管网设计流量专用计算公式,但我国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对居住小区给水管网设计流量的确定与计算有明确规定。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10.2.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设计流量1)当居住小区的规模在3000人以上,室外给水管网为环状管网或与城市管网连成环状,并与城市管网的连接管不少于2根,且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连接管应通过不小于70%的流量时,其住宅应按最大用水小时的平均秒流量为节点流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的生活用水也应按最大用水时的平均秒流量为节点流量。2)当居住小区的规模在3000人及以下,且室外给水管网为枝状管网时,其住宅及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1.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的确定与计算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10.2.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设计流量设施应按其建筑物给水引入管(接户管)的设计流量作为节点流量和管段流量。3)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用水小时的平均秒流量计算节点流量。计算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时,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不计入,但计算小区管网与城市管网连接的引入管时,应考虑这一部分流量。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的水量应另计。1)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城市给水管网经小区2.接户管(建筑物给水引入管)设计流量的确定与计算回到本章目录回到总目录10.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10.2.2居住小区给水系统设计流量室外给水管道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的设计秒流量为接户管设计流量。2)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