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本国货币的流通结构和组织形式,它由国家有关货币方面的法令和条例组成。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货币的种类,材料,单位,货币的发行与流通,货币的支付能力本位币:本位币又称主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所铸成的铸币,是足值货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辅币:是主币以下的小额通货,供日常零星交易和找零之用,只能由国家铸造。有限法偿:国家以法令形式规定在一定限额内,辅币可与主币自由兑换,但超过一定数额后出售者或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无限法偿:国家规定本位币有无限支付的能力,不论支付额多大,出售者和债权人都不得拒绝接受。①银本位制规定以白银为货币金属,享有无限法偿能力;规定白银铸币的重量、成色、形状及货币单位;银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成银币。②金银复本位制金铸币和银铸币同时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根据金币和银币在流通中的作用,可以分为平行本位制、跛行本位制和双本位制。平行本位制:两种金属货币均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流通,其价值比例由市场决定,国家不予规定。缺点:经常造成流通的混乱。双本位制:由国家规定两种金属货币的比率,按法定比率流通。两种货币都是无限法偿货币,可以自由铸造。缺点:劣币充斥市场,良币退出流通。——劣币驱逐良币或格雷欣法则。跛行本位制:两种金属货币同为本位币,并由国家规定固定的比率,并规定只有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演化为金币的代符号。是事实上的金本位制。格雷欣法则指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条件下,金银有一定的兑换比率,当金银的市场比价与法定比价不一致时,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高的金属货币(良币)将逐渐减少,而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低的金属货币(劣币)将逐渐增加,形成良币退藏,劣币充斥的现象。③金本位制(1)含义:以金币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2)采取三种具体形式:a.金币本位制:黄金作为货币材料,金币为本位币;金币自由铸造,具有无限的法偿能力;代用货币可以自由兑换金币,金准备全部都是黄金;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b.金块本位制:也称生金本位制。内容:货币单位规定有含金量,但不铸造、不流通金币,而流通银行券;黄金集中存储于政府;居民可按规定的含金量在一定条件下兑换金块。c.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内容:货币单位仍规定有含金量,但国内不流通金币,用发行的银行券作为本位币进入流通;规定本国货币同另一金本位国家的货币的兑换比率,并在该国存放黄金或外汇作为平准基金,以便随时用来稳定法定的兑换比率;银行券不能在国内兑换金块,居民可按法定比率用本国银行券兑换实行金本位国家的货币,再向该国兑换黄金。——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都是削弱了的、残缺不全的金本位制,因为:第一,这两种货币本位制都没有金币流通,金币本位制中金币自由铸造所形成的自发调节货币流通量,保持币值相对稳定的机制已不复存在。第二,银行券虽然仍规定有含金量,但其兑换能力大为下降,从根本上动摇了银行券稳定的基础。第三,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一般把本国货币依附于美元,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黄金输出输入点:黄金输出点:是指汇率超过金平价加上黄金输送的费用,将会导致黄金流出的那个点;黄金输入点:是指汇率低于金平价减掉黄金输送的费用,将会导致黄金流入的那个点。④信用货币制度(1)含义:以信用为基础的货币制度。(2)内容:a.流通的是信用货币;b.货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持等价关系,国内外不能兑换;c.货币发行不受黄金数量的限制,其流通基础是人们对政府维持币值相对稳定的信心。(3)作用:a.使政府一方面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调节货币供应量,不必受贵金属的约束;b.由于信用货币不受金准备的约束,不存在黄金对货币流通量的自动调节机制,极易导致通货膨胀。22.实际利率:是指剔除物价变动、货币升值或贬值等诸多因素之后的利率。它表明资本占用的真实成本。对于某一特定经济体,其实际利率的数值一般是固定的,代表了实际的购买力。而名义利率即市场利率,通常是借贷契约和有价证券上载明的利率。它是投资在根据借贷契约应该收到的利率或债务人应该支付的利率。根据费雪方程式,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之间的关系为:实际利率=名义利率-通过膨胀率3.国际储备:又称自有储备,指一国政府持有的,可以随时用于平衡国际收支差额,对外进行支付和干预外汇市场的国际间可以接受的资产总和。须具备三个特征:①可得性②流动性、普遍接受性。国际储备是由已过货币当局持有,而不是其他机构或者经济实体持有的储备资产。国际储备的形式有货币性黄金、外汇、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普通提款权)、特别提款权四个部分。国际储备的作用为:①从世界范围来考察,它起着国际商品流动和世界经济发展媒介的作用。②具体到每个国家来考察。国际储备具有:充当干预资产、平衡国际收支差额、一国向外举债和偿债能力的保证。国际储备的来源,从一个国家讲,主要通过其国际收支差额、货币金融当局的国外借款、外汇市场干预(出售本币、购入外币)、基金组织分配的特别提款权、货币当局收购的黄金等渠道获得。从世界角度讲,国际储备的主要来源于:①黄金的产量减去非货币用黄金②基金组织创设的特别提款权③储备货币发行国的货币输出。4.黄金非货币化是指取消黄金的货币职能,使其与货币完全脱离联系,重新成为单纯商品的趋势。战后初期,由于美国黄金储备充足,国际收支大量顺差,美元汇率稳定,黄金价格基本上能够维持在国际货币体系所规定的官价上。进入70年代,美国为应付国内经济困难,尼克松政府于当年8月停止各国中央银行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当年12月和1973年2月,美国两度宣布美元贬值。接着,西方各国纷纷取消本国货币与美元的固定汇率,采取浮动汇率。1976年,牙买加会议召开,正式取消黄金官价,井实施黄金非货币化。5.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该理论将商品分为可贸易品和不可贸易品两部门,贸易品部门劳动生产率较高使贸易品价格相对低于非贸易品价格,用贸易品的一价定律解释市场汇率的决定,用贸易品和非贸易品的加权平均来计算一般物价水平,从而能够较好地解释发展中国家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其汇率偏离购买力平价而低估的现象。6.最适通货区理论:①通货区:是货币一体化的一种高级表现形式,其特征是成员国货币之间的汇率相对固定,由一种占主导地位的货币作为各国货币汇率的共同基础,主导货币与成员国货币相互之间可以自由兑换,存在一个协调和管理机构,成员国的货币政策主权被削弱。②最适通货区理论是关于通货区的认定、范围、成立的条件以及加入通货区的成本和收益等内容的一整套理论。作为最适度通货区理论的实践,虽然最近爆发债务危机,欧洲货币一体化仍然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主要思路是,在实行固定汇率政策的通货区内,找出调节国际收支的的途径和条件,并将调节条件转化为具体指标,根据各国是否符合这些指标而判断是否该加入通货区。③最优通货区的单一指标法:结合某种经济特征作为标准来判断实行通货区安排的优劣,包括主要判断标准有六种:要素流动性、经济开放性、产品多样性、国际金融一体化程度、政策一体化程度、通货膨胀率相似性。④最优通货区的综合分析法:把单一指标法中的六项指标综合为经济一体化程度,通过对加入通货区的收益和成本进行分析,来判断一国是否应当加入通货区。具体而言,一国加入通货区的货币效率收益,等于该参加国相对于浮动汇率安排下各种不确定性下降以及交易成本节约所带来的收益,该国与通货区的经济一体化程度越高,加入通货区的货币效率收益越大,反之则越小;而一国加入通货区时,必须放弃运用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实现国内经济稳定的一部分自主权,从而产生经济稳定性损失,该国与通货区的经济一体化程度越高,这种经济稳定性损失越小,反之则越大。只有当参加国与通货区的经济一体化程度,使得加入通货区的货币效率收益高于其带来的经济稳定性损失时,才会加入通货区。7.固定汇率制度与浮动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是汇率制度的两大基本类型。固定汇率制是指政府运用行政或法律手段确定、公布及维持本国货币与某种参照物之间的固定比价的汇率制度。其参照物可以是黄金,也可以是某一种外国货币或一组货币。从19世纪中后期到1973年,世界各国的汇率制度基本上属于固定汇率制,它包括金本位制下的固定汇率制和纸币流通条件下的固定汇率制两种类型。在金本位制度下,两国货币之间的中心汇率按金平价之比确定,汇率波动幅度以黄金输出点为上限,以黄金输入点为下限。固定汇率制自发形成,并且各国货币的金平价一般不会变动,各国之间的汇率也就能够保持真正的稳定,因此,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汇率制是典型的固定汇率制。在纸币流通条件下,固定汇率制是通过国际间的协议(布雷顿森林协定)人为建立起来的:各国货币当局通过规定虚设金平价来制定中心汇率,再通过外汇干预、外汇管制或国内经济政策措施3被维持在人为规定的狭小范围内波动,固定汇率制人为形成,并且原则上各国货币的金平价是可以经常调整的,这样汇率也就可以经常变动,因此,这种固定汇率制严格说来只能称为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浮动汇率制度是指现实汇率不受平价的限制,随外汇市场供求状况变动而波动的一种汇率制度。1973年2月,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渍后,西方各主要工业国先后都实现了浮动汇率制。一国货币不再规定金平价,不再规定对外货币的中心汇率,不再规定现实汇率的波动幅度,货币当局也不再承担维持汇率波动界限的义务。浮动汇率制按照政府是否干预,可分为自由浮动和管理浮动:按照汇率浮动的形式,可分为单独浮动和联合浮动。从总体上看,浮动汇率制相对固定汇率制有以下特点:①汇率形式多样化:②汇率不是纯粹自由浮动而是有管理地浮动:③汇率波动频繁且幅度大:④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是多元化的⑤特别提款权等一篮子汇价成为汇率制度的组成部分。8.各种汇率制度:①可调整的钉住制度:指一国使本币同某外国货币或一篮子货币保持固定比价的汇率制度。一篮子货币指由多种国家货币按特定的权数组成的货币单位。在钉住汇率制,一国货币与其它某一种或某一篮子货币之间保持比较稳定的比价,即钉住所选择的货币。本国货币随所选货币的波动而波动,但相互之间的比价相对固定或只在小范围内浮动,一般幅度不超过1%。被钉住的一般是主要工业国家的货币或IMF的特别提款权②爬行钉住制:是指汇率可以作经常地、小幅度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这一制度有两个基本特征:首先,实行爬行钉住制的国家负有维持某种平价的义务,这使得它属于国定汇率制度这一类别。其次,这一平价与一般的可调整钉住制有区别:后者的平价调整是很偶然的,而且一般幅度很大;而爬行钉住制则经常性地作小幅调整。③汇率目标区制:将汇率浮动限制在一个区域内(例如中心汇率串的上下各10%)的汇率制度。它相对于管理浮动汇率制有两点主要不同:第一,当局在一定时期内对汇率波动有比较确定的区间限制;第二,当局要更为关注汇率变动,必要时要利用货币政策等措施将汇率波动尽可能地限制在目标区内。目标区制度与可调整钉住的汇率制度的主要区别则在于:在目标区制度下,以政府公布的中心汇率为基准,汇率允许波动的范围更大。④货币局制度: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本国货币与某一外国货币可兑换货币保持固定的交换率,并且对本国货币的发行作特殊限制以保证履行这一法定义务的汇率制度。货币局制度通常要求在货币发行必须以一定的(通常是100%)外国货币作为准备金,并且要求在货币流通中始终满足这一准备金的要求。这一制度中的货币当局被称为货币局,而不是中央银行货币局制度的优点:1)以法律规定代替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确保了固定汇率的稳定性,提高了居民对固定汇率的信心。2)本币发行以100%的足额外汇储备作保证,有力地遏制了政府信用的过度扩张,防止政府为其不合理的财政赤字融资,对于稳定物价、遏制通货膨胀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货币局制度所要求的100%的外汇储备,对货币供应量产生一种自动调节机制,当国际收支出现赤字时,储备货币就减少,相应的本币发行就减少;反之,当国际收支出现盈余时,本币供应量就自动增加。3)本币和储备货币可以自由兑换,可以增强人们对本币的信心。货币局制度的弊端:1)汇率固定,当一国货币当局在遭受外部冲击需要改善国际收支时,不能用汇率调节的手段达到;2)外汇储备的减少会使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