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近年来,在旗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农牧民专业合作、农牧民协会、村民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我旗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我旗共有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181户,其中具有地方特色的养殖专业合作社110户,出资额达11216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53%和52%。其中较为规范的有萨拉沁民族奶食品专业合作社、顺城养殖专业合作社、五一细毛羊协会、五一马铃薯协会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促进农牧民增收,推进农村牧区基层民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绝大多数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才刚刚建立,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对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促使其健康发展已成为推进新农村牧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一、主要作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坚持对内服务和对外经营并重,在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促进了生产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生产力的聚合,增加了对现代农牧业生产要素的投入能力,促进了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以我旗奶食品加工行业为例,过去牧民们都是单打独斗,难以形成规模优势。自2007年以来,萨拉沁民族奶食专业合作社等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对我旗传统奶食品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萨拉沁民族奶食专业合作社以赛音呼都嘎苏木贺日斯台嘎查的全体牧户为主要成员,2009年争取旗农开办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41万元,购置了较为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提高了奶食品的精深加工能力。目前萨拉沁民族奶食品专业合作社成员已发展到110户505人,年加工鲜奶能力达20吨,2011年社员人均奶食纯收入增加500元。同时,合作社着眼于长远发展,2011年度,争取到各类项目资金达200多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合作社和该嘎查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建立高产饲料基地300亩,投入资金60万元,引进良种西门塔尔牛140头,投入资金98万元,修建嘎查砂石路9公里投入资金90万元,为嘎查50个牧户安装了太阳能照明灯,合作社出资2万元为社员缴纳了3年的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费,使社员的生产生活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二)农牧民增收明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通过提供市场信息、组织农牧民生产、实行品牌经营、开展产品促销,同时,各个专业合作社都注重于服务,通过直接参与市场信息和营销,减少了中间环节,改变了原来靠外来的小贩上门收购,农牧民利益得不到保护的状况,增强了合作社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了农畜产品收益。如顺城育肥牛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是哈毕日嘎镇大营子村83户农牧民集资入股组成。公司主要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经营育肥牛产业,现在主要经营优良西门塔尔牛的育肥、交易、屠宰、加工、冷储、销售、技术指导等业务。主要产品有育肥牛冷鲜肉、牛排、口条、精选牛肉、风干牛肉等。2011年,顺城育肥牛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滚动出栏育肥牛1040头,实现盈利83万元,合作社成员农牧民实现人均增收2000多元。2012年顺城育肥牛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在现有员工的基础之上,再进一步解决20户成员的再就业问题。使人均收入在2011年基础上,每户增收3000元。(三)提高了农畜产品质量。围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增强农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要求,按照生态、绿色、安全的要求,注重标准化生产,加强对合作社社员的生产管理,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五一种畜场曾因培育出内蒙古细毛羊而著名,细毛羊作为该场优势产业得到认可。时至今日,选育细毛羊技术力量仍有一定群众基础。场领导把握这一机遇,引得群众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成立细毛羊养殖协会,发展细毛羊优势产业,不断提高品种质量,实现农牧民增收致富。协会积极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经营面临的资金技术、引种管理、改良繁育、生产销售等问题。组织群众到南京国际羊毛拍卖会推介五一种畜场细羊毛,以每吨1.5万元价格销售到天津毛纺集团120吨,而零散户同样质量的羊毛每吨最高售价还卖不到1.2万元;河北石家庄客商在实地考察后,以每只450元价格一次性购买了该场120只母羔羊,以每只800元价格购买了3只公羔羊,比散户每只分别高出100元和300元,为群众增收近40万元。(四)降低市场风险。五一马铃薯协会成立于2010年,由25个马铃薯种植大户组成,主要目的:种薯质量把关、化肥农药的批量购进,作为大客户对外销售,减少市场风险。二、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带动作用偏弱尽管近年来我旗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速度较快,但对于农牧户的覆盖率仍然较低。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仅占全旗农牧户10%左右。由于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牧户数量少,内容单一,因而对农牧业产业化、农牧民组织化和农畜产品商品化发展的带动作用还很有限。(二)服务层次偏低目前大部分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经营活动,主要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而如精深加工、销售等农牧民期盼的,对提高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作用更大的合作内容,由于受合作社经济实力薄弱及技术人才短缺等影响,开展的较少,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偏低。(三)内部运作欠规范多数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较低,合同约束不强,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市场行情好时,表现出不合作,市场行情不好时,才会依赖合作,嘎查村领导或大户发起组建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股独大”现象较突出。尽管不少合作经济组织把销售环节中产生的利润拿出一部分来分给农牧户,因大多数会员一般只交少量股金或会员费,享受股金分配的份额也不多,且有一部分合作经济组织未进行二次分配,流通过程中的大多数利润是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起人获得的。三、几点建议把握好发展农牧民合作组织的着力点。当前,我旗农牧民合作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推动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需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金融部门应加强业务创新,提供便利、多样的信贷服务。结合基层信用社改革,提高农村牧区合作金融发展水平,为农牧民合作组织提供信贷支持。其次,建立和完善扶持政策。应落实对农牧民合作组织的资金扶持,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把对农牧民合作组织的优惠政策具体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扶持农牧民合作组织开发新产品、更新加工设备、改善服务设施。利用财政扶持资金为农牧民合作组织建立贷款担保机制,帮助其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辐射带动效应。第三,加强人才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农牧民合作组织带头人、农业科技人才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提高农牧民合作组织人员的素质,全面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第四,大力转变政府职能。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变直接干预为市场引导,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建立健全市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生产经营、技术推广、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农牧民合作组织承担各种支农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