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楼盘位于宜州市中心城区,规划设计走高端精品路线,致力于打造宜州乃至河池最具人文内涵的精品楼盘,是品味人士度身定制的一生居所。在规划设计理念上,该楼盘有几个亮点:一是引进南城百货购物广场,打造一站式购物娱乐休闲生活;二是高层、小高层、多层多种建筑形态以新古典主义风格的表现元素相互融合,构造宜州最美丽的城市天际线;三是现代会所配套欧式园林景观,全面升级业主现代生活;四是人车分流,与智能安防系统保证小区业主的生活舒适性与安全性。该楼盘也是宜州市政府2009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程之一。11月3日,记者走进【泰富·现代城】,亲身感受【泰富·现代城】散发出的独具魅力。进入该楼盘项目,【泰富·现代城】会所矗立在绿荫掩映之中,四周花香叶绿,会所与中心园林景观浑然成一体。据介绍,为了打造宜州目前唯一的项目会所,开发商不惜血本,所用材料经过精心挑选,如会所用的特大钢化玻璃,南宁、柳州没有,开发商不惜在千里之外的福建省定做,然后运回宜州,为的就是打造一个高品质的项目会所。记者走进拥有1000多平方米的会所,里面宽敞明亮,高贵典雅,大气而又内敛,所有细节无不是经过精雕细琢;会所大厅旁边有个迷你酒吧,是客户休闲、交流的绝好空间;穿过大厅来到中庭天井,这里水榭亭阁,池中鲤鱼畅游,是个亲水休闲平台,会所设有豪华会客包厢等多个高品位休闲空间,有高尔夫推杆场;在欧式园林景观的环抱下,客户能体验到尊贵的生活和享受。在施工现场,目前北区的两栋多层建筑准备封顶,其他基础设施也在紧张施工当中。据了解,该楼盘规划用地面积45935㎡,总建筑面积139340㎡,总户数约为1000套,户型覆盖2房到3房、4房以及楼中楼等。该小区南区北面沿山谷路及西侧沿南山北路为商住楼。会所区的中心花园成为小区的景观中心和居民生活交流中心。各具特色的次中心景观及宅间绿地景观,使小区充满生气与活力。北区规划自然围合成为一个组团,主要是以一梯四户为主的高层点式住宅,沿街布置低层商业铺面,呈围合式布局。泰富现代城周边都是成熟社区,配套设施完善,生活便捷,附近有宜州市第二中学、山谷高中等;距离城西市场及火车站市场仅仅几百米;另外,该楼盘还将引进广西知名旗舰商业航母——“南城百货”,其中,地下生活超市规划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地上百货商场两层规划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大大方便了业主的日常生活所需。为应对金融危机、刺激楼市,2008年国家曾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税费减免、贷款利率7折等购房优惠政策都涵盖其中。时至今日,实行一年多的购房优惠政策即将到期,河池城区购房者们是否赶着搭乘这趟优惠政策的“末班车”?11月2日,记者在河池城区进行了调查。去年下半年,全国楼市弥漫着观望的气氛,低迷徘徊。为刺激低迷的楼市,自去年10月22日开始,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购房政策,包括降低首套普通房首付比例和按揭利率、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减免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契税、个人购房暂免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住房转让营业税年限从5年缩短到两年等。然而,根据规定,这些优惠政策将暂定执行到2009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这些购房优惠政策明年是否还将保留目前还不得而知。河池楼市是否会因这些优惠政策的到期,而迎来一场销售高潮?购房者们又是否会疯狂上演一轮“抢”房潮呢?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市民对此似乎并不“感冒”。“尽管购房有优惠政策,但房价高,省下的钱不如涨的多。”市民韦先生对记者说,目前唯一能够吸引他买房的,就是开发商打折的力度。他认为,开发商只有将价格实实在在地降低一些才是真的,至于银行利率是否打折、二手房税费是否减免等都不是他买房考虑的重点。随后,记者走访了城区几个正在销售的楼盘。在新建东路某楼盘销售部,置业顾问杨小姐向记者道出她多年的销售心得:“河池属于三线城市,目前很多购房者置业还是自住,他们关注得更多的是户型、价位、地理位置、交通以及周边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如果没有令他们心仪的房子,很多人也不会仅冲着相对优惠的购房政策便立即出手。况且,很多购房者对有什么具体的优惠政策并不知晓。”与此同时,一些“心急”购房的市民坦言:“此时不买更待何时!”张女士向记者表达她的看法,优惠政策快到期了,现在房价也居高不下,明年的房价更不好说,再没赶上优惠就更亏了。能省点就省点,现在不买,如果明年取消优惠,房价又下不来,到时再拍大腿就来不及咯!那么,这些为应对金融危机而临时出台的多项房地产优惠政策是如期终止?还是延续?有关部门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仍是个“未知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告诉记者,事实上,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政策的优惠与否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取消优惠也不会对楼市产生实质性影响。此外,政策对购房消费影响的大小,还取决于购房的用途,自住还是投资?一般来说,自住性的需求对税收的敏感性相对较低,而投资则较高,购房者往往重点考虑明年房价的走势。对于购房优惠政策是否还保留,有关部门认为,目前房地产市场环境已经不再是去年的低迷状况,房价节节攀升。以河池城区为例,明年又将有一批商品房投放市场,如何将存量房合理消化掉,将是下一步开发商考虑的问题,由此看来,当初为了“救市”而出台的优惠政策明年延续的意义不大。鉴于购房政策的调整还未明朗,一些业内人士提醒打算近期购房的市民应理性对待这些政策,避免盲目购房行为。城区某楼房销售顾问黎女士认为,购房是个人大宗投资,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价格、地段、户型等因素,切勿因贪图小利而勉强购买不符合自己需求的房产。那么,近期有购房打算的市民应如何选房呢?业内人士给市民支一招:对于普通购房自住的市民来说,选择一些新面市的定价偏低的楼盘项目;或者跟随政府规划和城市未来发展的方向,在项目刚刚开盘时出手购房。在同样的地段,各个项目的定价策略各不相同,买房一定要多逛楼市,多到项目现场去考察,综合比较后才选择合适的楼盘。另外,由于房产买卖需耗时近两个月的时间,业内人士建议那些如果想赶在年底之前完成交易的购房者,一定要把握时间点,以免错过时机。网址:www.hcwang.cn责编/版式:莫智校对:韦宇2009年11月5日宜州伟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韦荣辉通过客户接待日,与购房者面对面,回答购房者提出的各种问题,让准备购房的人士心里更有底。10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锦绣祺峰小区,看到宜州伟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韦荣辉率各部门主管,正在与业主交流。一位姓张的先生本来是带着看看的心理来的,没想到正好碰上接待日,公司老总亲自当置业顾问,对客户有问必答。张先生告诉记者,近几个月来,他为了买房,跑了很多楼盘,但像锦绣祺峰这样老总当置业顾问、回答消费者问题的,这是第一次,这让他的心里感到十分踏实。于是,张先生问了几个想知道答案的问题之后,他就决定在锦绣祺峰买一套房子。记者了解到,锦绣祺峰的老总“委身”当置业顾问,与消费者面对面沟通,这不是头一次。自锦绣祺峰开盘以来,公司就定下了客户接待日,每到接待日,公司负责人都要率各部门负责人值守售楼部,直接与客户沟通。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与总经理交流后,我的心里更踏实了,买这里的房子更让人放心。”韦荣辉认为,只有更多地听取业主和客户的意见,更多地发现问题,才能把房子建得更完美。所以伟弘房开设立老总接待日,并将老总接待日变成一种制度固定下来,有利于公司管理层倾听客户的声音,了解客户的需求,解决客户的问题。通过与客户交流,公司强化了整个开发流程中的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提升了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为观察员,记者将张先生与韦董事长部分交谈内容做了记录:说实话,当时在项目选址上是很难抉择的。之前,我们伟弘房开在宜州成功开发了“东方嘉园”、“紫馨苑”、“永谊大厦”等项目,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但这些项目基本上都在闹市区,受规划限制,很难将我们“改善居家空间,升级生活品质”的社区开发理念展现出来。城北有明显的开发空间,我们要在这里建设一个真正的、高品质的、完全居家型的幸福小区。周边的生活配套设施是可以建设的,我们也在一期规划了社区菜市、商业街、幼儿园、篮球场等配套设施,在一期交房的同时,这些设施将会陆续投入使用。这个问题有很多客户问过。我可以肯定的是,二期的价格肯定比一期高。首先,二期产品将升级。所有8层的楼房都会配备电梯,真正实现电梯入户,消除业主们的生活之忧。所配置的电梯费用,我们将按照成本价均摊到每套住房中,这个价格不会很高。第二、二期的住房,80%都是一梯两户的建筑,特别是我们主打产品1-5栋的别墅级电梯山景洋房,更是体现“高调居家、低调生活”的理念。第三、在园林打造上,更加突出景观的“人文性、观赏性、参与性以及合理性”。我们伟弘打造的就是一个幸福社区,住在我们小区的每位业主都是开心的、幸福的、享受生活的。我也是一位父亲,每天看到孩子脸上洋溢着开心、灿烂、幸福的笑容,说一句:“爸爸,住在这里真好!”我真的很满足。您放心,伟弘自始至终都是将“打造高端产品,中等价格销售”的经营理念放在第一位。我所说的二期价格较之一期高的意思是相对而言,我们的各项成本都有所增加,在这个基础上上涨10%是合理的,低于同期整个宜州房地产市场的平均价格。·近日,广西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简称“银湾物业”)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拿到了业主拖欠的200多元物业费。2008年9月8日,银湾物业将其服务的小区——河池市清秀小区业主盛女士、韦先生、莫先生3人诉至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要求3人缴纳拖欠的物业费。2008年10月2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08年11月17日,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3被告支付物业费及诉讼费。一审判决后,两名业主不服,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9年4月8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9月8日,银湾物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10月28日,该公司拿到盛女士和韦先生所欠物业管理服务费116.6元和89元。(另一业主莫先生在强制执行前已交纳拖欠的89元物业费。)一审、二审中,3名业主均认为:原告《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方河池市清秀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清秀小区业委会”)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且3名业主均没有与原告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此该合同对他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银湾物业称:参与清秀小区物业服务招标时,小区业委会出示了其在市房产局备案的证明。至于小区业委会成立的程序及具体的细节问题,不是该公司的调查权限范围;另外,小区基层政府西环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委会共同组成评标小组,公司按照要求参与投标,从竞标3个单位中胜出,当地媒体对此事也进行了报道。一、二审法院认为,银湾物业与清秀小区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有效。虽然被告没有与银湾物业签订书面合同,但作为该小区的业主被告实际接受了原告的物业服务,应支付相应的物业费。至于清秀小区业委会在与原告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是否征得了该小区内业主的同意,是其内部事务,业主不得以此理由对抗物业公司而拒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