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对比图)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行政机关(政府)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性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权①立法权②决定权③任免权④监督权(监督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①公布法律、发布法令②任免权③荣典权④外事权(对外)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如何行使职权①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②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是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国家的检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国家监察机关)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基层、中级、高级)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最高人民监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院(军事检察院)①监察职责(首要职责)②调查职能(经常性工作)③处置职责审判权①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②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检察权①追诉犯罪②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③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①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②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