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实用教程主编:黄晓初第一章就业政策与形势第一节就业政策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人民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随着我国劳动力供给不平衡的格局长期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制定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实现充分就业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从国情出发,通过实践探索并借鉴国际经验,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形式更加灵活,总体上就业形势保持了基本稳定。一、我国的就业方针(一)劳动者自主择业1.自主择业的含义自主择业是指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2.自主择业的意义(1)自主择业是劳动者提高劳动效率、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2)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就业者的劳动积极性。(3)自主择业有利于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有机结合。3.自主择业的基本内容(1)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2)劳动者可以选择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也可选择到非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去工作。(3)劳动者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长的职业。(二)市场调节就业1.市场调节就业的含义市场调节就业是指以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2.市场调节就业的意义(1)它是现代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客观要求。(2)它帮助调节经济资源在社会各方面之间的分配。(3)它有利于调节物质利益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分配。3.市场调节就业的主要渠道(1)学校推荐就业。(2)劳动主管部门帮助就业。(3)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4)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三)政府促进就业1.政府促进就业的含义政府促进就业是指政府通过宏观经济与就业协调发展的政策,采取必要措施,增加就业岗位,并健全和发展就业服务体系,帮助劳动者就业。2.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主要责任(1)经济社会的发展要与促进就业紧密地结合起来。(2)要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业富余劳动力以及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3)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4)制定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财政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工作需要做到劳动者、市场和政府的“三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要注重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要政府承担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改善就业环境、提供就业扶助等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二、我国的就业政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我国的就业政策主要体现在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里面。《就业促进法》的施行,充分说明了国家对就业的重视,同时,将经过实践检验成功的就业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使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制度化,使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法制化,为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将有力地推动我国的就业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就业促进法》共有9章69条,内容涵盖了政府职责、工作方针和机制、公平就业、政策支持、就业援助、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其中亮点和关键点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坚持四大原则面对新的就业形势,国家确立了“市场导向,政府宏观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毕业生按照“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进入社会就业。2.建立五项工作制度《就业促进法》通过规定工作制度,促进就业工作的法制化。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加强对就业工作组织领导的政府责任制度,加强对劳动者工作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市场行为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加强对人力资源素质提升的职业能力开发制度,加强对失业治理的失业保险及预防制度。3.强调政府六大责任《就业促进法》对政府在促进就业中承担的重要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强调,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援助。3.强调政府六大责任《就业促进法》对政府在促进就业中承担的重要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强调,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援助。4.明确十大就业政策《就业促进法》主要从十个方面对就业政策进行了具体的规定:(1)促进就业的经济发展政策。(2)促进就业的财政保证政策。(3)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4)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5)促进就业的区域统筹政策。(6)促进就业的城乡统筹政策。(7)促进就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8)促进就业的援助困难群体政策。(9)促进就业的群体统筹政策。(10)促进就业的失业保险政策。(二)配套的相关就业政策措施1.《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2004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若干要求:(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放在与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健全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2)加强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为毕业生提供准确、快捷的就业信息服务。(3)加强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开拓、疏通毕业生就业渠道,做好组织服务。(4)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跟踪调查与跟踪服务。2.《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2010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职校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或家长签订“三方协议”,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实习报酬。(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1.凭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可在省会城市落户除直辖市外,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开放对吸收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省会以上城市也要根据需要,放宽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简化手续。公安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2.国家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对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公安机关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保障其合法权益。3.国家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和自由职业的毕业生,可将档案存放在其常住地经人事部门授权的人才交流机构或县级以上政府授权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并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为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予支持。4.国家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到中小企业去就业国家规定,对于原籍在中、东部的毕业生到西部工作,实行来去自由的原则,毕业生可提前定级,放宽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定标准,适当提高工资标准。5.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第二节就业形势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为劳动力市场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根据来自教育部门的数据显示,自2005年以来,职校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例如2005年为95.35%,2006年为95.60%,2007年为96.10%,2008年为95.77%,2009年为95.99%,有些学校的毕业生甚至供不应求。然而,由于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目前我国中职生就业呈机遇与挑战并存状态,毕业生在面临很多择业机会的同时,也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经济社会中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挑战。一、中职生就业机遇(一)政府高度重视我国中职生就业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曾指出:“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这是一项重大变革和历史任务。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二)国家财政大力支持据了解,自2003年起至2008下半年,中央财政已经累计投入53亿元,重点支持了108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235个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7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与此同时,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经建立。(三)国家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为我们造就了良好的就业形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消费需求,国家对产业结构进行不断调整,第三产业有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近几年社会服务性行业、旅游以及由其衍生出的大量各类职业,如雨后春笋,迅速崛起。第三产业的发展,为中职生就业营造了良好的就业形势。(四)实用技能人才需求量大目前我国技能型人才严重短缺,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广东中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缺口量达到180万,许多工种都出现了断层。现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已经成为了全球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需要大量熟练的产业工人。东北振兴老工业基地也需要大量技术工人。严重的市场缺口使掌握一定理论知识,同时又具较强动手实践能力的中职生受到众多用人单位的青睐。(五)中职学校的努力为适应社会需要,谋求自身发展,中职学校主动结合市场的需求变化,不断推出一些新兴专业,或对原有专业进行调整,以期符合市场需求,促进毕业生稳定就业,保证就业质量。目前,众多中职学校推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技双高”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学生实际操作水平明显提高,成为就业市场的“热点”和“亮点”。(六)毕业生就业心态好同大学毕业生相比,职校毕业生的个人定位、就业心态更加准确踏实,不会眼高手低,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他们更愿意从基层岗位干起,也不会对工资待遇有不切实际的要求。二、中职生就业挑战1.大学生低薪金求职,给中职生就业造成很大压力近几年来大学不断扩大招生,导致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学生为了尽快就业降低了原来较高的期盼和就业门槛,不少大学生在人才市场求职文员、会计、制图员岗位,甚至大学生进入农民工市场求职。这无疑对中职生的就业形成极大的挤出效应。2.部分中小企业的工作强度大,薪金低,工作环境差由于企业的规模和资金财力大小不一,有些企业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急需大量技术工人,中职生是他们最理想的选择对象,但在工作条件、生活环境和待遇等方面暂时无法完全满足求职者的要求,还有部分企业经营者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不去改善员工们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从而造成部分中职生不愿去此类公司就业。3.中职生年龄偏低、社会阅历少、适应社会慢,是影响就业的重要因素由于中职生年龄偏小,进入中职学校时大多是十六七岁,随着全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中职生表现出任性、以自我为中心、个人主义严重等现象。同时,中职生的知识面相对狭窄,对社会的了解不多,造成许多中职生就业后难以快速进入工作状态,较之于大学毕业生,他们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融入社会,在其从事的岗位上做出成绩。4.新增就业岗位科技含量高,增加了中职生的就业难度据有关方面统计,2002年至2008年,北京市新增就业岗位主要来自于就业密集、知识密集型的第三产业。以互联网行业为例,其从业人员中研究生学历占4.2%,本科毕业生占47.1%,大专生占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