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消防管理制度为了搞好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实训时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工作纳入实训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本制度。1、加强实训室和实训教学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实训中心牵头,实训管理员、任课老师和全体学生共同参与的工作;2、加强实训室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3、保障实训室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4、实训室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标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6、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实训室管理(比如焊接实训室)。做到实训用品专门存放,由相关管理员加锁负责保管。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8、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教导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无法自行操作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10、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