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淀山湖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安上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围绕改善和提高我镇城乡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削减生活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工作。(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根据本村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污染防治措施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计划在西庙泾厕所旁边建立垃圾分类处理房,建立冲洗点及可回收和有害垃圾临时堆放点。(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和垃圾资源再利用。二、分类标准和处理方法农村生活垃圾分四类进行处理:一是厨余垃圾,如: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植物枝叶采用生物堆肥的方式集中处理;二是可回收垃圾,如废铁、废铜、废有色金属、饮料瓶、碎玻璃、废报纸、纸箱、废纸、废旧家电等可进入废品回收环节,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其他垃圾,如废旧衣物、尼龙织物、皮革等进入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四是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农药瓶、塑料袋、灯管等集中收集后交由第三方处理。三、处理方式1、户定点、户粗分、户初次处理。村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进行粗分类,将堆肥垃圾进行生物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将其他垃圾垃圾送至垃圾收暂存点由环卫所集中收集处理。2、村收集、运镇上。村垃圾分类第三方保洁员将各自然村上厨余垃圾收集转运至镇厨余垃圾处理站。有害垃圾及可回收垃圾暂存于村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暂存点,定时交由第三方进行处理。四、工作要求(一)建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各自分领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司其职,继续做好扫码、积分奖励兑现、分类宣传等各项任务。同时,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两委职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具体实施环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如下:组长:张嘉烔村党总支书记副组长:蒋迅村党总支副书记、村主任成员:柳英村党总支副书记、村会计陈斌村社长(兼职负责人员)唐佳炜村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邵亚露村妇联主席程倩劳动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推进。今后遇小组成员工作变动,按分工自动替补。(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我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根据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转运的原则,建设分类、收集、处理的垃圾设施。在每个自然村建立垃圾分类四分类亭,每家每户发放2分类垃圾桶,要求方便群众、坚固耐用。在原西庙泾厕所附近建设其他垃圾桶集中清理点以及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临时堆放点,做到布局合理,转运方便,垃圾能分类堆放。(三)健全垃圾分类队伍根据垃圾收集、分类、处理方式,作业时间等因素,配置相应人员和运载工具,有序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生态处置工作。为进一步的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安上村经过村两委讨论及村民听证会论证,将垃圾分类工作发包给第三方公司进行操作,由村干部每周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开展现场入户调研。要求第三方公司设立考核制度,严格做到奖优罚劣。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村两委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任务。村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公信力,培养思想共识,培养行为习惯,培养长效机制,以自然村治理促进行政村垃圾分类。(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前提是做好村民垃圾分类工作,引导村民养成自觉分类生活垃圾的习惯是推进本项目的关键点。一是充分发挥村两委、各党支部和村民代表的宣传优势,通过宣传栏、横幅、折页、网络、文艺戏曲等贴近村民日常生活的方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利用“安上村村民委员会”微信公众号,通过新媒体平台多角度展示我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工作进展和垃圾分类对人居环境的好处;三是组织各自然村积极开展“变废为肥”宣传活动,号召村民投身参与垃圾分类,通过现场讲解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使得垃圾分类意识更加深入村民心中,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分类率。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在参与中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让群众真正体会到我参与、我支持、我受益。(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是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在村委会内建设1个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阵地,在每个自然村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公告光荣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18〕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指示精神,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二)基本原则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三)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二、主要任务(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三、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明确工作分工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