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维护手册-1-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2009年10月)相关名词解释一、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如何确定?什么是党组?什么是党工委?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简称党委。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总支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虽然不足100人或50人,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2-会或总支委员会。按照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可以成立党组。党组由批准成立它的市委(县区委)管理。如:市(县)统计局党组。党工委是中国共产党工作委员会的简称。党工委一般存在于各级行政机关中,是一级党组织委员会的专职或派出机构,受同级党委的委托,领导同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如:市(区)直机关工委。二、什么是政府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是按照一定标准对政府工作进行分解和分类,并以此为依据建立的负责政府某一方面事务的机构。主要有国务院所属工作部门和地方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两大部分。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在接受同级政府领导的同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政府工作部门对口或对应机构的指导。政府各工作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作,相互间具有配合、协调及一定的制约关系。包括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直属行政机构、政府办事机构等。各市县区具体情况请向所在地编办查询。三、什么是法人?哪些是国家机关法人?哪些是政党机关法人?哪些是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3-缺一不可。一是依法成立;二是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三是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级机关。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国家机关法人包括: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4、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政党机关法人包括:1、县级以上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2、县级以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3、县级以上各民主党派机关;4、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人民团体法人主要指人民团体的全国性工作机关及地方各级工作机关或设在地方的分支工作机关。目前较重要的人民团体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文联、科协、贸促会、残联等。群众团体机关法人在我国目前指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为机关编制,并经批准免予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群众团体包括:文联、作协、记协、法学会、对外友协、红十字会等团体。-4-在单位信息中应该以法人单位填写单位的在岗职工、35岁以下职工数等信息,非法人单位就不要填写了,否则会造成重复统计。认定一个单位是否是法人单位,单位持有法人代码证的一定是;但没有代码证的可从四个条件来认定。如村和社区虽然没有代码证,但他们是法人单位。四、公务员的概念?哪些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哪些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和已调出本单位的人员。目前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已登记和暂缓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中已登记和暂缓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目前主要指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文联、科协、残联、社科联等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登记和暂缓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如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行政关系转走等人员,均不能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保留行政关系,机关人员到企业挂职人员仍然是公务员。-5-(注:以上解释仅用于建库工作需要)-6-党组织信息填写要求一、关于组织树的建立安徽省ⅹⅹ市委——ⅹⅹ市ⅹⅹ县(区)委——ⅹⅹ县(区)ⅹⅹ乡(镇)委——ⅹⅹ乡(镇)ⅹⅹ村(社区)党组织——ⅹⅹ乡(镇)ⅹⅹ单位党组织——ⅹⅹ县(区)ⅹⅹ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ⅹⅹ县(区)ⅹⅹ单位(党总支、党支部)——ⅹⅹ县(区)ⅹⅹ单位党工委——ⅹⅹ县(区)ⅹⅹ单位(党总支、党支部)——ⅹⅹ区ⅹⅹ街道党工委——ⅹⅹ区ⅹⅹ街道ⅹⅹ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ⅹⅹ县(区)ⅹⅹ单位党组——ⅹⅹ市ⅹⅹ单位党委——ⅹⅹ市ⅹⅹ单位ⅹⅹ(党委、党总支、党支部)——ⅹⅹ市ⅹⅹ单位党工委——ⅹⅹ市ⅹⅹ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ⅹⅹ市ⅹⅹ单位党组说明:地方党委在现有组织树的基础上,要新建党组的组织树。党组的代码与一级建库单位的代码同级。企事业单位的名称按照其公章名称填写。-7-二、关于地方党委党组织信息的建立党组织信息的填写:[党组织名称]:安徽省ⅹⅹ市委、安徽省ⅹⅹ市ⅹⅹ县(区)委。[组织类别]:市级:从“中共地级委员会”中选择“中共省(区)辖市委员会”;县级:从“中共县级委员会”中选择相应的选项。[党组织隶属关系]:市级:选择“市(地、州、盟)级”;县级:选择“县(市、区、旗)”。[领导班子当选日期]:填写领导班子最近一次当选的日期,日期格式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以8位数字填报,如“2009年9月23日”当选的,应填成“20090923”。[选举方式]:根据选举情况如实选择“差额”或“等额”。[应到会人数]与[实到会人数]:根据选举情况,如实填写相应人数。[本届届满日期]:填写本届委员会届满日期,日期格式同[领导班子当选日期]。[批准建立党组织日期]:填写批准成立党委的日期。班子成员的相关信息,通过“提取”获得。奖惩信息,市级只填写省委、省政府及以上级别的奖惩信息;县级只填写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相应级别的奖惩信息。单位信息的填写:[单位名称]:填写同[党组织名称]。[单位隶属关系]:市级:从“省一级”中选择“省”;县(区)级:从“地、市、州一级”中选择“省辖市”。[单位性质类别]:选择“机关”。[单位所属行业]:选择“中国共产党机关”。-8-[法人单位标识]:选择“是”。其它项不填。三、关于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党组织信息的建立设立党组的政府工作部门,党组的相关信息在“十、关于党组信息的建立”中说明;应设立党组而设党委的政府工作部门,党委信息在“四、应设立党组而设党委的政府工作部门党组织信息的建立”中说明,本项指的是政府部门机关的基层党组织信息。党组织信息的填写:[党组织名称]:市属单位:填写“ⅹⅹ市ⅹⅹ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县属单位:填写“ⅹⅹ县(区)ⅹⅹ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联合党支部)”。[组织类别]:从“党的基层组织”中选择“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党组织属地关系]:市属单位:选择“市(地、州、盟)”;县属单位:选择“县(市、区、旗)”。[领导班子当选日期]:填写领导班子最近一次当选的日期,日期格式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以8位数字填报。如,“2009年9月23日”,应填成“20090923”。[选举方式]:选择“差额”。[应到会人数]与[实到会人数]:根据选举情况,如实填写相应人数。[本届届满日期]:填写本届班子的届满日期,日期格式同[领导班子当选日期]。[批准建立党组织日期]:填写批准成立党组织的日期,日期格式同[领导班子当选日期]。-9-班子成员的相关信息,通过“提取”获得。奖惩信息,市属单位只填写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级别的奖惩信息;县区属单位只填写县区委、县区政府及以上相应级别的奖惩信息。单位信息的填写:[单位名称]:市属单位:填写“ⅹⅹ市ⅹⅹ单位”;县(区)属单位:填写“ⅹⅹ县(区)ⅹⅹ单位”。[单位隶属关系]:市属单位:从“地、市、州一级”中选择“省辖市”;县(区)属单位:从“县、市、区、旗一级”中选择“县”、“省辖市辖市”或“省辖市辖区”。[单位性质类别]:选择“机关”。[单位所属行业]:从“国家机构”中选择“国家行政机构(政府)”。[在岗职工人数]至[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数]:填写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的相关数据,只在法人单位下填写,本单位非法人单位党组织的单位信息中不填。[法人单位标识]:选择“是”,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部所属党组织选择“否”;若只设立若干个平行党支部,则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所在党支部选择“是”,其他支部选择“否”。[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从“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中选择“建立党委的”、“建立党总支部的”或“建立党支部的”;与其他单位联合建立支部的,从“联合建立党组织的”中选择“建立党支部的”。[政府部门建立党组织情况]:不填。四、关于应设党组而设党委的政府工作部门党组织信息的建立-10-本项介绍的是市委直属的政府工作部门党委和县区委直属的政府工作部门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组织信息的建立方法。党组织信息的填写:[党组织名称]:市属单位:填写“ⅹⅹ市ⅹⅹ单位党委”;县属单位:填写“ⅹⅹ县(区)ⅹⅹ单位党委(总支部、支部、联合支部)”。[组织类别]:从“政府工作部门党委(总支部、支部)”中选择“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党委(总支部、支部、联合支部)”。[党组织属地关系]:市属单位:选择“市(地、州、盟)”;县(区)属单位:选择“县(市、区、旗)”。[领导班子当选日期]:填写领导班子最近一次当选的日期,日期格式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以8位数字填报,如“2009年9月23日”当选的,应填成“20090923”。[选举方式]:选择“差额”。[应到会人数]与[实到会人数]:根据选举情况,如实填写相应人数。[本届届满日期]:填写本届班子的届满日期,日期格式同[领导班子当选日期]。[批准建立党组织日期]:填写批准成立党委的日期,日期格式同[领导班子当选日期]。班子成员的相关信息,通过“提取”获得。奖惩信息,市属单位只填写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级别的奖惩信息;县区属单位只填写县区委、县区政府及以上相应级别的奖惩信息。单位信息的填写:[单位名称]:市属单位:填写“ⅹⅹ市ⅹⅹ单位”;县(区)属单位:-11-填写“ⅹⅹ县(区)ⅹⅹ单位”。[单位隶属关系]:市属单位:从“地、市、州一级”中选择“省辖市”;县(区)属单位:从“县、市、区、旗一级”中选择“县”、“省辖市辖市”或“省辖市辖区”。[单位性质类别]:选择“机关”。[单位所属行业]:从“国家机构”中选择“国家行政机构(政府)”。[法人单位标识]:选择“是”。[在岗职工人数]至[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数]:填写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的相关数据,只在法人单位下填写,非法人单位党组织的单位信息中不填。[法人单位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