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单一来源-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附件4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活动工作规范一、总则1.为加强“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物资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活动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2.本规范适用于分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进行的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活动。3.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是指向一家供应商发出邀请,通过直接谈判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4.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5.总部物资部是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公司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相关制2度建设;负责编制公司物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范本;负责审查各单位物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批准下达采购计划;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单位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等。6.国网物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协助总部物资部做好“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物资单一来源采购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配合总部物资部汇总审查各单位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负责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单一来源采购业务应用支持;指导各单位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单一来源采购业务等。7.各单位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单位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领导和协调本单位的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负责决定本单位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物资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8.各单位物资部是本单位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单位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相关制度建设;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物资单一来源采购方案;负责审查本单位物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并上报总部物资部;负责组建本单位物资单一来源采购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本单位3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负责审查本单位单一来源采购结果;负责组织本单位物资单一来源采购的合同签订工作等。9.各单位物资供应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是本单位单一来源采购的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负责配合物资部汇总审查需求单位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负责编制本单位单一来源采购方案并实施;负责本单位范围内最终用户、技术规范编报人员和供应商的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培训;负责本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单一来源采购业务的应用支持等。10.各单位项目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审核物资需求部门/单位提交的物资采购申请和技术规范;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审查和谈判评审工作等。11.各单位需求单位/部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编制本单位/部门物资采购申请和技术规范;执行单一来源采购结果等。12.各单位负责经济法律工作的部门为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活动提供全过程法律支持和保障。13.各单位负责监察工作的部门对物资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活动实施监督,受理物资谈判采购工作的投诉举报,对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三、适用条件1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依法可以不招标:4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14.2采购规模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的;14.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可以采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14.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于参与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所有投标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因,导致两次招标失败的。15.依法可以不招标的项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15.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15.2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15.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15.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应由本单位采购工作的领导小组批准。四、计划管理16.各单位需求单位/部门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批次计划时间安排,通过ERP系统编报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同时在电子商务平台编报技术规范书。517.各单位需求单位/部门在上报采购申请的同时,需提供经各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法律部门、物资部审核,领导小组批准的非招标采购审批单(见附件1),履行完审批手续后报本单位物资部。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可以采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履行本单位审批手续时,应提供正式文件或批示。18.物资部汇总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总部物资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持文件和内部审批资料。19.总部物资部汇总各单位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后,于每月30日前审查批复各单位采购申请。五、采购文件20.采购文件编制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单一来源采购计划,依据采购文件范本和技术规范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分商务部分(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采购须知、采购评审办法、合同条款等)和技术部分(主要包括采购物资情况和技术规范)。22.采购文件审查22.1物资部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法律机构和相关专家(如需要)参加,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查。622.2采购文件商务部分由物资部、物资供应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法律机构负责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条款、采购评审办法等;技术部分由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专家负责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技术规范、物资描述、交货期、交货地点等。22.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审查情况编制完整的采购文件,经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法律机构签字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执行。审查结果形成纪要(见附件3)。23.采购文件发售23.1采购代理机构向单一来源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函(见附件4)。并将采购文件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23.2采购文件发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售价仅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23.3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需确定编制应答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自采购文件发售起至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应不少于七日。24.采购文件获取单一来源谈判采购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采购文件购买手续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维护到电子商务平台的采购项目后,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725.采购文件澄清和修改25.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见附件5)。25.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需澄清的问题,应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答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发布(见附件6)。25.3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应答截止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通知采购文件买受人,采购文件买受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25.4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截止时间前,可以在电子商务平台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应答文件。25.5供应商对应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六、评审委员会26.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工作开始前一日内组建完成,名单由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批准确定。27.评审委员会主任由物资部派员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物资供应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担任,成员由物资部、物资供应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8和专家库中选取的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总人数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8.评审工作另设监督人和法律顾问,监督人为监察部门人员,对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工作公平与公正;法律顾问由法律机构指派专业人员担任,对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29.评审工作设会务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组成,负责评审期间的会务安排和后勤服务及信息支持,确保电子商务平台正常运转,并做好评审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30.采购代理机构设立项目经理,负责采购实施过程的组织协调,负责电子商务平台采购项目维护,指导评审专家完成系统操作。七、采购评审31.供应商须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和首次报价,纸质应答文件和报价按规定的时间送达规定地点。32.在首次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系统自动解密电子版应答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在评审现场拆封应答文件之9前,检查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项目经理启封。33.在谈判开始前,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首次会议,宣布委员会组成的通知,谈判工作纪律,明确职责分工。34.技术、商务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审查供应商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谈判中,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技术方案、商务条款等方面进行澄清和修正,澄清和修正的结果应由供应商书面签字确认。如供应商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应终止谈判。35.价格谈判评审委员会与通过技术、商务评审的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价格合理且符合批复资金要求的原则进行推荐。供应商将最终价格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36.评审委员会汇总形成评审报告和采购结果推荐表(见附件7),根据评审情况推荐成交供应商,评审报告和采购结果推荐表经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监督人员、法律顾问签字确认。37.评审结束后,监督人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出具监督报告(见附件8)。监督报告一式三份,分别存各单位监察部门、物资部和采购代理机构。1038.在具体谈判活动中应遵循如下规则:38.1谈判采购工作应在评审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有序开展,原则上按先技术、商务,后价格的顺序进行。38.2评审委员会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谈判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三轮及以上报价,在最终一轮报价前明确告之供应商此轮报价为最终报价。38.3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对应答文件的补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八、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39.评审工作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须将书面评审报告报物资部,物资部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批准采购结果。40.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结果确定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成交结果公告(见附件9)。4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结果确定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见附件10)。成交通知书须经过物资部批准,并加盖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和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同时在电子商务平台中维护采购结果,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1142.成交结果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商务平台将采购结果回传至合同管理模块。43.物资供应公司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工作,所订立的合同不得对采购结果做实质性修改。九、归档44.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须及时将采购全过程资料移交档案室登记造册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如下:44.1物资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单44.2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审查资料;44.3邀请函;44.4采购文件购买记录;44.5澄清/修正;44.6应答文件;44.7评审委员会名单44.8评审报告等评审过程资料;44.9评审监督报告;44.10成交通知书;44.11按规定需要归档的其它材料。十、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245.参加招标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但不限于下列条件:4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6.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可以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要求设定供应商的针对性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十一、系统应用管理47.各单位要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单一来源采购的应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用户权限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严控权限发放范围。48.各单位网上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监控必须在电子评标室或具备内、外网和监控设施的地点集中进行。1349.各单位应

1 / 3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