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政府规制视角下的非政府组织发展研究姓名:刘韧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行政管理指导教师:陈晓春20081101政府规制视角下的非政府组织发展研究作者:刘韧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刘韧.颜玲利政府规制视角下的非政府组织发展-法制与社会2008,(32)在非政府组织已成功地嵌入中国社会,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背景下,非政府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使其更好地发挥提供公共物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增进社会和谐程度等都有重要作用.非政府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外部的各种环境,其中政府规制对其影响最大,可以说政府规制决定了非政府组织的生存空间、发展道路及其前景.本研究正是从这一角度研究了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2.学位论文陈云妮企业绿色营销对策研究2007可持续发展不仅要求国家、地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实现社会基本经济单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实施绿色营销。本文集成营销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国际贸易理论和博弈论等多学科理论和方法,对绿色营销现状、制约其发展的障碍因素以及政府的作用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首先对绿色营销概念进行界定,探讨了绿色营销的特征,阐明了实施绿色营销的意义,介绍了绿色营销国内外研究现状。从消费者角度,分析了消费者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以及需求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规范企业营销行为,赢得消费者信任;制定合理的绿色价格;运用一系列绿色营销手段,挖掘潜在绿色消费者。从企业角度,分析了影响企业营销的宏微观环境,并对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优劣势进行了说明。我国目前开展绿色营销已取得一些成绩,但要进一步实施绿色营销,也面临着一些困难:消费者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还比较薄弱,企业生产理念尚未转变到绿色生产上来,企业自身管理存在障碍等。对这些问题分析原因,找出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瓶颈所在,为企业进一步完善绿色营销、实现最大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提出参考意见。同时利用博弈理论分析了企业间和消费者行为对企业选择开展绿色营销的影响。利用国际贸易理论,结合绿色营销理论,分析了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是有效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保证。从政府角度,分析了市场失灵时政府未能进行有效干预的原因,提出利用政府规制来促进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指出政府应制定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绿色营销行为,利用行政和经济双重手段促使企业选择绿色营销,制定政策、提供资金帮助企业实施绿色营销:借助非政府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力量,促进企业开展绿色营销。总之,本文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企业开展绿色营销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主要是以企业为中心,分析了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内外部和宏微观环境,揭示了消费者、企业自身和政府对企业绿色营销的作用和影响,为企业进一步完善绿色营销提出建议,并对进一步研究绿色营销进行了展望。3.期刊论文马建国试论我国非政府组织成长困境及其政府规制因素-特区经济2008,(2)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在现阶段的发展面临着组织边界的模糊与被犯,理念及象征系统的缺失与错位,动力支持系统独立性的欠缺以及其发挥功能的领域受限等困境.而在当前我国的社会结构规制之下,国家主导倾向十分明显,政府渗透和控制社会,一般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难以成长,且也有其必然的因果关系.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壮大将从根本上改变园家与社会的二元关系格局,从而为非政府组织的成长开拓广阔的空间.4.学位论文曾文慧越界水污染规制——对中国跨行政区流域污染的考察2005跨行政区流域污染是我国当前水资源危机中的严重问题之一,长期的流域污染治理并没有改善流域整体的水质,跨行政区的水污染冲突日益激化。跨行政区流域污染是一种越界外部性,这种外部性的解决不能单纯依靠环境的末端治理技术,必须从社会经济因素出发,就流域污染的内在原因及越界外部性的规制方案进行考察,从而建立具有持续效果的环境管理制度。空间维度的环境经济学研究虽然注意到了流域污染的越界现象和环境规制的政府层级问题,但这一新兴的研究领域对越界水污染的规制制度问题的考察依然有待深入。处在制度转型时期的中国为考察财政分权背景下流域越界污染的规制问题提供了一个极有特色的研究案例,对中国越界水污染规制问题的研究不仅能够弥补现有理论研究的不足,还能够为我国水污染规制制度的发展变革提供借鉴。本文以我国跨行政区流域污染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我国流域污染及其规制效果的经验考察和理论分析来研究越界水污染规制制度的治理效率和变革趋势。本文首先对中国流域污染的规制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对我国越界水污染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一个“均衡污染”模型,以1994—2002年中国各省的面板数据为样本,对中国省级水污染规制加以考察。研究表明,以污染定价为主要特征的省级政府规制对控制本区域污染具有显著影响,但省级规制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越界外部性是影响地区规制差异的重要因素之一。上游地区存在放松环境规制,搭便车将水污染转移到下游的倾向。基于上述经验研究成果,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为基础,结合国际流域治理实践,对越界水污染的环境规制制度、环境规制结构和环境规制工具进行了理论探讨。本文的研究表明:用水顺序权和水环境属性的公共物品性质是国家拥有流域水资源所有权的经济原因,对水污染的规制可以视为国家对水资源环境属性拥有所有权的体现,环境规制的政府层级反映了水资源环境属性所有权的具体管理方式。结合越界水污染的单向外部性特点,本文的理论研究部分首先改进了以往文献对越界污染的建模方式,对单向越界污染下的集中规制结构和分权规制结构下的规制效率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了在要素流动下分权规制有效性的结论。其次,在上述理论研究基础上,本文探讨了越界水污染的地区合作规制制度和流域补偿机制的问题,讨论流域补偿原则与成本分摊方案、合作规制的稳定性等问题。随后展开了对越界污染的环境规制工具研究,讨论跨越行政区边界的水权、水定价、水权交易以及环境责任问题,突破了以往在单一政府下讨论环境规制工具的局限。最后,本文对越界污染的非政府规制进行了分析,探讨对越界水污染的自愿规制动因、方式及其效果,提出了越界水污染的多中心治理方案。以往的污染规制研究没有考虑政府之外的规制主体,在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水用户、消费者团体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污染规制行为在环境经济学理论中缺乏系统探讨,本文力求在此问题上有所突破。研究表明,自愿规制并不一定与经济理性相冲突,自愿规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补充政府环境规制的不足,实现对越界污染的有效治理。对流域越界污染的规制需要从控制走向合作,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广泛参与。本文共分八章。第一章导论就研究缘起、研究意义和本文的结构安排进行说明。第二章对越界污染的性质及其规制特点进行分析,并对有关越界污染的经济学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对相关文献已有的成果和不足之处进行了总结,进而确定了本文的研究方向。第三章就中国跨行政区流域污染问题进行考察,就越界水污染的外部性特点、财政分权下的政府规制取向和水污染环境规制绩效进行案例分析和理论研究。第四章展开了对越界水污染规制制度的详细研究,从环境产权的角度对环境规制制度的选择加以解释,并给出了单向流域越界污染条件下集中规制与分权规制的分析框架,讨论具有外溢效应的地方性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第五章则是在第四章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地区合作与流域补偿问题进行探讨。第六章进而对越界水污染的规制工具进行考察。第四章到第六章的研究在探讨有效的政府规制制度的同时,也揭示了政府规制在我国越界水污染治理问题上的局限性。第七章结合市场经济转轨条件下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对越界水污染的自愿规制问题加以探讨。本章主要考察水用户、利益团体或者非政府机构(NGO)作为第三方参与越界污染控制的可能性。通过政府单边规制、政府多边规制和自愿规制的比较研究对“以志愿提供公益”的组织形式进行越界污染治理的效果进行讨论。第八章为结论,对全文进行总结,分析研究结论所包含的政策意义,并对论文不足之处和未来的研究方向加以说明。5.期刊论文吴蓓蕾试论我国非政府组织成长困境及其政府规制因素-企业家天地(下半月版)2007,(11)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在现阶段的发展面临着组织边界的模糊与被犯,理念及象征系统的缺失与错位,动力支持系统独立性的欠缺以及其发挥功能的领域受限等困境.而在当前我国的社会结构规制之下,国家主导倾向十分明显,政府渗透和控制社会,一般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难以成长,便也有其必然的因果关系.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壮大将从根本上改变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关系格局,从而为非政府组织的成长开拓了广阔的空间.6.学位论文赵芸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2008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ionSocialResponsibility)是20世纪初凸显于诸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亦是建构企业与社会和谐关系的一种基本思想。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态度是不同的。从理论上说,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也给企业带来很多优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展示自身实力、产生广告效应的绝佳手段,可以传播知名度和美誉度,更好地体现经济实力和价值观念。这种社会责任感能证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把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放在重要位置,能带来社会公众的认同。本文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的区分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慈善责任与伦理责任的界分,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以社会本位为着眼点,以企业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为企业义务的相对方,通过法律和道德等共同的约束,来实现企业利润目标和社会利益目标的最佳均衡。目前,中国有些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社会责任缺失:企业内部生产条件差、工作时间长、劳动关系紧张,对外排放废渣、废气、废水,环境污染严重,还有令人震惊的矿难和“民工荒”等等,企业和社会的紧张关系不断升级。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与企业传统的生产经营理念和方式有关,与政府规制不严格有关,与大众、媒体等监督不力有关。但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社会背景,即中国正处于社会快速转型期。企业与社会之间是一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共生共荣的关系。中国和谐社会的倡导和实践,要求企业必须重新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仅考虑当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更要为子孙后代着想,让后代生活得更好、发展得更好。为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当前形势下的良好履行,企业必须严格自律,转变思路,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控促进责任的履行;非政府组织也要从自身的优势出发,积极配合政府和企业的工作,通过加强彼此合作,显示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巨大助推力。社会大众和各方媒体也必须加入到责任履行的行列中,通过宣传和监督,营造良好的氛围,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发展和进步。7.期刊论文石涛转型期政府规制改革的路径选择-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0,30(1)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转型时期的政府规制改革迫切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突破.结合我国的国情,转型期政府规制的目标应是有限、有据、高效、平衡,最终是创造和维护一个有效率的市场;其遵循的原则是独立性原则、透明性原则、成本收益对称原则、职权法定原则:政府规制的范围主要包括经济性规制领域和社会性规制领域.当前政府规制改革的主要思路是重构经济性规制和加强社会性规制,而大力发展非政府组织也是规制改革的重要举措.8.学位论文张秋秋中国劳动安全规制体制改革研究2007劳动安全规制属于社会性规制的研究范畴。我国在劳动安全规制中主要遵循“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基本原则,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以及其他相关规制机构协同工作。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劳动安全规制中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也是一种特殊的博弈关系,由参与博弈的双方选择某种行动,这些行动会影响最后的规制效果。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这种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模型使劳动安全规制的结果不是完全独立于中央政府的主观努力,而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方各级政府努力程度的影响。因此,本文拟通过设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收益函数,构建劳动安全规制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委托-代理模型,根据期望效用函数找出地方政府规制行动的最优努力解,设计一种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