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教育论文从党章的历程得到的启发形势与政策教育课上,我认真地学习了党章的历程,结合史料与时代背景,我感触颇深,很受启发。中国共产党自建立那天起,于艰难困苦的历程中由弱到强、由小到大,为中华民族的自由解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成长为一个引领人民幸福,国家富强的执政大党。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的九十年间,历经十五次修改,共产生了十六部党章,而每一部党章的产生,每一次条文的改动,都曾经在党内外、国内外引起广泛而强烈的关注。对党内,它是团结和统一的法权基础;对党外,它是人们判断共产党理念和实践活动的主要根据。这十六部渗透着历史烟云的党章文本,从一个独特的角度,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到成熟的全部过程,记录着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和政治路线与时俱进的发展轨迹。它们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是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典范,是中国共产党在探求民族复兴的过程中心路历程的缩影。一大党纲--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党的正式创立。会议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党纲”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宣告党的政治纲领是通过武装斗争推翻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直至消灭阶级区分。《纲领》也对党的组织章程、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组织发展作出明确的规定。二大党章--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党章1922年7月,中共二大对党的纲领作了重大修改,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章程。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宣告党的最高纲领是为将来建设、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这部党章对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三大修正党章--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进一步完善了入党手续的有关规定,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并分别规定了正式党员和候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四大修正党章--规定支部为党的基层单位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为“书记”。五大修正党章--提出民主集中制原则1927年4月至5月召开的中共五大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这个章程对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明确规定党组织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同时,第一次划分了党的组织系统;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等等。六大党章--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1928年6月至7月,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这部党章体现了中共与共产国际的密切联系,把中共同共产国际的关系强调到了过分的、不适当的程度,使党不能独立自主地按照中国实际情况领导革命和自行处理党内事务。七大党章--确立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1945年4月至6月,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七大党章中增加了总纲部分。总纲以简洁的文字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和必须具备的条件。七大党章确立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还特别强调党的群众路线。八大党章--对执政规律的初步探索1956年9月,中共八大在北京召开。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做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报告指出,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需要来自党内外的监督,其关键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坚持集体领导。在对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初步探索的同时,八大党章对于刚刚开始的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也作了明确阐述,正确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九大党章--背离了八大的正确纲领1969年4月通过的九大党章背离了八大的正确纲领,在党章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特别是把接班人列入党章,在党章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九大党章否定了八大党章明确的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党领导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任务;在党员条件上,取消了党员权利和入党预备期,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条义务改变为五项接班人条件。在组织原则上,取消了八大党章中关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发挥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条文,并取消了五大以来设立的党的监察委员会。十大党章--继续了九大“左”的错误1973年8月,中共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十一大党章--十年内乱结束后的第一部党章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的修改: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但十一大党章并未从根本上否定九大、十大党章中的“左倾”错误。十二大党章--探索执政党建设的原则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在北京召开。十二大党章总纲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都作了完备的规定。新党章对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体制作了重要的改变和新的规定。十二大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十三大修正党章--适应体制改革进程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了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对十二大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了十项调整。其中重大的改变有:改革选举制度,明确规定了差额选举办法;为加强集体领导,提出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转变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不再领导本单位的工作,而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十四大党章--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1992年10月召开的十四大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被写入十四大党章。十四大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郑重地载入党章。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五大修正党章--确立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对党章进行了修改。党章确立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并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写入党章。十六大修正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十六大党章中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总纲。十六大党章的另一项重要修改是对党的性质及阶级基础的表述,强调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这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始终如一的党的性质规定的逻辑发展。十七大修正党章--将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中共十七大10月21日在北京闭幕,胡锦涛主持闭幕大会。十七大闭幕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把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有利于全党同志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回首过去,党章的制定是谨慎而不断发展的。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展望未来,中国共产党要继续站在时代的前沿,带领人民胜利前进,总结起来,就是必须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思想集中体现了党的根本性质、宗旨和历史任务。三个代表思想从根本上进一步回答了在新世纪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三个代表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保持先进性,始终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的基本要求,这与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一致的。同时,三个代表要求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我们在新世纪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争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新的胜利的基本要求,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九十年来,共产党经历了风风雨雨,九十年的历程,九十年的奋斗,党在风风雨雨中茁壮成长,九十年的历程,九十年的艰辛,党在跌跌撞撞中引领中华民族走向光明,走向富强。“作始也简,将毕也钜”,党的事业使命崇高、任务艰巨,要不断的前进,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通过学习《党章的历程》,我更充分地认识到党辉煌的来之不易,同时,作为党的新一代的我们要时刻勉励自己,牢固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共产主义信念,艰苦奋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怕挫折,一如既往,在生活和学习中不骄傲,不气馁,自强不息,接起发展党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