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六章商事组织法商事组织法经济学院杨爱民第六章第六章商事组织法商事组织法 在学习商事组织法时首先要掌握重点,本 在学习商事组织法时首先要掌握重点,本部分的重点就是有关于公司的部分。公司主要部分的重点就是有关于公司的部分。公司主要涉及了公司的设立、资本、种类、公司的组织涉及了公司的设立、资本、种类、公司的组织机构等问题。因此首先将知识结构图熟记于心,机构等问题。因此首先将知识结构图熟记于心,在此基础上填充内容,由点到面,全面把握。在此基础上填充内容,由点到面,全面把握。其次,注意各种商业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尤其次,注意各种商业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尤其是合伙与公司的区别,这样才能更准确的理其是合伙与公司的区别,这样才能更准确的理解各种组织形式的特点。例如:通过合伙与公解各种组织形式的特点。例如:通过合伙与公司的比较就能准确把握为什么合伙是司的比较就能准确把握为什么合伙是““人的结人的结合合””,而公司是,而公司是““资本的结合资本的结合””。。经济学院杨爱民第六章 商事组织法 考核知识点第六章 商事组织法 考核知识点 1.1.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2.2.合伙合伙 3.3.公司公司经济学院杨爱民经济学院杨爱民第一节 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第一节 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商事组织,商事组织,也称商事企业,指能够以自己也称商事企业,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营业性质的活动,并具有一定的名义从事营业性质的活动,并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一般来说,商事组织的规模的经济组织。一般来说,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个人企业、合伙和公司。法律形式主要有:个人企业、合伙和公司。经济学院杨爱民法律形式个人企业合伙公司定义 由一名出资者单独出资并从事经营管理的企业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而组成的企业 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法律性质 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是法人 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的法人经济学院杨爱民组织的财产与出资人的财产的关系 两者没有区别,出资人是企业财产的所有人 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分开,前者归合伙人共同所有 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财产分离,前者归公司所有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义 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负责;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拥有控制权和指挥权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的死亡、退出或破产等都将导致合伙的解散 股东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死亡、退出一般不影响公司的存续适用范围 大多属于中小型企业,不得从事银行、保险等行业 大多是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家族企业 以股份公司为代表的公司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经济学院杨爱民第二节合伙一、概述一、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1.1.合伙的概念合伙的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而组成的企业经济学院杨爱民2.2.合伙的特征合伙的特征 (1)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的一种企业 (2)合伙是“人的组合”,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出等会影响到合伙企业的存续 (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4)合伙人均享有平等才与管理合伙事物的权利,除非合伙合同另有规定 (5)合伙企业一般不是法人,原则上不能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经济学院杨爱民(二)合伙企业的利弊(二)合伙企业的利弊合伙企业的有利之处在于设立合伙企业的束缚少,各合伙人都可以参与企业的管理;不利之处在于合伙企业的人和性质,使其存续时间不稳定;人数有限,规模不大;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较大 经济学院杨爱民(三)各国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三)各国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 大陆法国家,合伙法主要规定在民法典和商法典中;英美法主要采取单行法的形式经济学院杨爱民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1.设立过程:订立合伙合同、登记注册事项如下图经济学院杨爱民经济学院杨爱民2.合伙关系 英美法国家对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订立明确的合伙契约或对合伙是否存在发生争议,如果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符合以下条件,就判定为“事实合伙”。 (1)合伙人之间是否分享利润和分担损失; (2)合伙的财产是否由合伙人共同拥有; (3)合伙人在经营管理中是否享有同样的权利。经济学院杨爱民三、合伙企业内部各合伙人之间的关系1.合伙人的权利2.合伙人的义务利润分享权缴纳出资的义务经营管理权忠实的义务账目的监督检查权 谨慎和注意的义务获得补偿权不随意转让出资的义务经济学院杨爱民四、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关系四、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人相互代理原则:合伙人相互代理原则:在合伙企业中,在合伙企业中,每个合伙人在企业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内,每个合伙人在企业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内,都有权作为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代理人。都有权作为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代理人。经济学院杨爱民合伙企业同第三人关系的特点合伙企业同第三人关系的特点:: 11、各个合伙人在执行企业通常业务中所做出、各个合伙人在执行企业通常业务中所做出的行为,的行为,在该合伙人有权处理且第三人义务过时在该合伙人有权处理且第三人义务过时的情况下,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产生的情况下,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产生效力。效力。 22、在第三认为善意无过失的情况下,、在第三认为善意无过失的情况下,合伙人合伙人之间的权利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之间的权利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33、合伙企业对合伙人在从事正常的、合伙企业对合伙人在从事正常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业务中的侵权行为负责。业务中的侵权行为负责。 44、合伙企业吸收一个新的合伙人,、合伙企业吸收一个新的合伙人,该新合伙该新合伙人对其参加企业欠的债务不承担责任;退出企业人对其参加企业欠的债务不承担责任;退出企业的合伙人对在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人对在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经济学院杨爱民五、合伙企业的解散解散方式1.自愿解散2.依法解散(1)合伙人之一死亡或退出(2)合伙企业或合伙人之一破产(3)因某种情况,使合伙企业的业务成为非法(4)战争爆发,合伙人之一为敌国公民(5)合伙人之中有精神失常的,长期不能履行职责(6)合伙人的行为使企业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7)合伙企业经营失败,难以继续维持经济学院杨爱民定义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前者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后者只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起源 欧洲中世纪的“卡孟达契约”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普通合伙人 与在普通合伙中的相同有限责任合伙人1.不参与企业管理 2.其名称不得列入商号名称 3.有权审查企业的账目 4.其死亡、破产不影响合伙企业 5.其股份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转让 6.无权发出解散合伙企业的通知英国有限合伙的登记 (1)企业的名称(2)所营企业的一般性质(3)主要营业地点(4)每个合伙人的姓名(5)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及开业日期(6)注明系有限合伙企业,并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7)每个有限责任合伙人出资的金额,并注明是以现金还是以其他的东西作为出资六、有限合伙经济学院杨爱民七、合资经营企业七、合资经营企业 合营企业和合伙企业基本相同。只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合营企业的组建是为了特定的业务;合营者间不存在代理关系;合营者的死亡不会影响到合营企业的解散。经济学院杨爱民第三节 公第三节 公司司一、概述一、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概概念念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特特征征拥有自己的财产拥有自己的财产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股东对这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股东对这些财产没有直接支配使用的权利,享有的是基于些财产没有直接支配使用的权利,享有的是基于投资而产生的投票权、分红权等。投资而产生的投票权、分红权等。经济学院杨爱民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与股东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公司以自己的名公司与股东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享有合同的权利义务;以自己义对外签订合同,享有合同的权利义务;以自己的财产作为与第三人交易的财产担保。的财产作为与第三人交易的财产担保。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公司有日常经营管理权公司有日常经营管理权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而由公司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而由公司的董事经理负责。的董事经理负责。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经济学院杨爱民公司形式无限责任公司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有限责任公司定义 股东人数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特点 (1)股东人数有限制;(2)不得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债权以募集资本;(3)股份不得随意转让;(4)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责任;(5)公司的财产状况,财务状况一般不公开;两合公司 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与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组成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定义 公司资本分成相等的股份,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的公司特点 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的股份,股东根据所持股份的比例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票可以随意转让公司的经营管理由董事会、经理负责公司的财务账目必须公开(二)公司的主要种类经济学院杨爱民二、股份有限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若股份有限公司:指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持有,股东干等额股份,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持有,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公司的特征主要有: 股份公司的特征主要有: (1)(1)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责任 这一点与有限公司一样,但股份公司的股东 这一点与有限公司一样,但股份公司的股东通过持有公司的股票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通过持有公司的股票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22)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 主要因为:公司的设立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公 主要因为:公司的设立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公司资本,股东的身份对公司没有实质意义,公司司资本,股东的身份对公司没有实质意义,公司的信用来自公司的财产的数量。的信用来自公司的财产的数量。 ( (33)股份公司是一种开放性的公司,公司可)股份公司是一种开放性的公司,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招募股份。以公开向社会招募股份。 经济学院杨爱民((44)股份公司有最低法定人数的限制)股份公司有最低法定人数的限制 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最低法定人 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数作了限制。数作了限制。 ( (55)公司实行两权分离)公司实行两权分离 股份公司的股东通常只提供资金、分享利润和 股份公司的股东通常只提供资金、分享利润和承担出资范围内的法律责任,多数不直接参与公司承担出资范围内的法律责任,多数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的管理活动是由专职的董事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的管理活动是由专职的董事和经理负责的。因此,公司实行的是典型的所有权和经理负责的。因此,公司实行的是典型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和管理权的分离。 ( (66)股份公司要公开自己的财务)股份公司要公开自己的财务 由于公司的股份可以在社会上公开发行和流通, 由于公司的股份可以在社会上公开发行和流通,大多数股东又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所以为大多数股东又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所以为了股东的利益,法律要求股份公司应当定期向社会了股东的利益,法律要求股份公司应当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