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前重点资料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1.法人: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P7~8)2.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能做合同主体但不是法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P8)3.法律关系的客体。(P8)物: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物(如借款合同);注意施工合同的客体不是物。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表现为提供一定的劳务(绑扎钢筋、土方开挖)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4.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合同责任包括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5.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P13)6.履约保证的形式有履约担保金(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10%)、履约银行保函(10%)和履约担保书(30%)三种。(P17)7.履约保证的有效期种类保证有效期起点保证有效期结束一般规定P17提交履约保证保修期满并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15天或14天勘察设计合同P76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施工合同P90签订施工合同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工程总承包合同P126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完成竣工后试验8.建筑工程一切险(P19~20)投保人国外承包人(施工单位)国内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建设单位)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被保险人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商或者分包商;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责任范围自然事件(人力不可抗拒、破坏力大);意外事故(火灾、爆炸)保险期限开始自工地动工或材料设备运抵工地(先发生者)结束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工程(先发生者)2期限最长时间不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终止日9.安装工程一切险开始:被保险项目被卸至施工地点;结束:工程预计竣工交付使用之日。(P20)10.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P21)11.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P22)第二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1.必须招标、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P27)(1)必须招标的项目:纳入所规定范围的项目勘察、设计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2)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3)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可选范围小的)(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公开招标不划算的)。2.工程勘察设计范围要求(P32)勘察设计阶段范围(一个或多个阶段)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一项或多项工作)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竣工验收、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3.勘察设计合同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P33)4.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P34)5.勘察设计评标方法:通常采用综合评估法(注意不能用评标价法,因评标价法中价格是最重要因素)。(P35)6.各类合同的评标方法(P35)合同类型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勘察、设计合同✗✓施工招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增加了以设备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价法✓✓施工总承包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工程总承包招标1.三个文件的适用范围(P40)项目情况招标文件类型适用范围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一定规模以上的施工招标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P40。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设计和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两须知+两办法(P39)文件不加修改引用的内容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3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3.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P50)资格预审资格后审内涵多用于公开招标在投标前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多用于邀请招标在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适用范围比较适合于具有单件性特点,且技术难度较大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或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的招标项目资格后审适合于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的通用性、标准化项目4.有限数量制中的评分: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P53)5.评标方法(两类)(P54)项目适用范围实质最低评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将投标中的非价格因素折算为价格进行比较评标价最低者最好评标价只是比选的标准,中标后仍按投标报价签订合同综合评估法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有专门要求的招标项目综合衡量价格、商务、技术等各项因素,量化为分值后进行比较的方法综合评分分值高者最好6.设计成果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等。(P56)第四章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1.标包的划分标包:基本单位是标包;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几个标包,但不能投一个标包中的某几项。(P63)2.中国关境内提供货物的三种报价方式(P63)报价方式内涵出厂价(EXW价)(不包邮、到厂提货价)买方自行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后运至国内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报出厂价、仓库交货价的包含应交的,以及制造环节所交的增值税、关税和其他税仓库交货价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进口的货物,可报仓库交货价报价中包含应交的以及之前已交的税施工现场交货价(包邮、送货上门价)由国内供货方(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国内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交货价=出厂价+运至施工现场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3.FOB价或FCA价(P64)报价内涵FOB价货物在装船港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FCA价卖方在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货物在交付承运方之前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44.CIF价或CIP价(P64)报价内涵CIF价(指定目的港价,到岸价)到岸价=离岸价FOB+海运费+国际运输保险费CIP价(包邮送货上门价)(指定目的地价)卖方负责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协议,并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P67)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6.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标准招标文件中设备招标的伴随服务中不包括供货。(P71)7.综合评价值的确定。综合评价值相同的,将依照第一级评价因素价格、技术、商务、服务的优先次序,根据其评价值高低进行排序。(P73)第五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1.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勘察费用清单、勘察纲要、其他合同文件。(75)2.履约保证金格式:(P76)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勘察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3.监理人(P78)如果委托监理,则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4.勘察临时占地和设施要求。位于道路、绿化或者其他市政设施内的临时占地,由勘察人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建申请。(P80)5.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6.违约责任的承担(P82、87)勘察人(设计人)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勘察人损失等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1.9部委联合颁发的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中包括合同条款与格式。(P89)2.各行业编制的标淮施工合同应不加修改地引用“通用合同条款”,即标准施工合同和简明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广泛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P89)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属于发包人的责任(顺延工期,但不补偿费用和利润);“不利气候条件”则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不顺延工期,不补偿费用和利润)。如何界定两类气候界限: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界定(P93)4.通用条款规定的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日前第28天,基准日期前的风险一般由承包人承担,不调整价格,基准日期后的风险一般由发包人承担,允许调价。(P93、94)5.合同价款的调整(P94)合同类型调价规定标准施工合同应设调价条款5(工期12个月以上)发包人承包人共担市场价格风险调价仅适用于工程量清单中按单价支付部分,总价支付部简明施工合同合同履行期间不考虑调价(注意:不调价,并不等于是固定总价合同,变更依然可以调整)6.工程保险的种类及投保主体(P95、96)保险类型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伤、意外伤害险施工设备保险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保险发包人平行发包时√√•双方可约定•谁采购谁投保承包人√√√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无论是由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办理,均必须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7.约定的开工时间已届至,但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处理(P98)情形处理发包人原因监理人发出延期开工通知;顺延合同工期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原因监理人仍应按时发出开工指示;合同工期不予顺延8.施工期。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起算,至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止。(P99)9.可以顺延合同工期的情况-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原因;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只记一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0.承包人原因的延误最高赔偿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P100)11.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P110)发包方承担的项目承包方承担的项目永久工程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发包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停工期间照管工程的费用承包方人员伤亡损失承包人设备的损坏停工损失(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不能再对施工期的事件索赔。最终结清证书生效后,不能再就缺陷责任期内的事件索赔。(P111)13.索赔的一般原则(P111)原因工期费用利润非承包方原因发包方原因√√√客观原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可索赔工期,不能索赔费用和利润不利的气候条件,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不能索赔不利的物质条件,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不能索赔利润17.不可抗力(两个条目:钱和工期分开说)(P111)工期费用利润停工期间的照管和后续清理╳√╳不能按期竣工√╳╳第七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文件,适用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招标。(P119)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双方的职责。发包人义务: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负责投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