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唤醒着人们美好的情绪摘要:本文试图通过对各类“美”的内在统一性的把握,进而阐述景观功能价值与美学的内在联系。并籍此以美学的角度寻找一点关于景观设计的方论。关键词:景观设计唤醒美的内涵“日午画船桥下过,衣香人影太匆匆。”“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那一刻的美来的是如此具象,仿佛可以嗅到,听到,看到,触摸到。那一刻的美来的又是如此空灵,似乎不经意间已来到你面前,而又似浑不在意的与你擦身而过,亦真亦幻。的确,景观之妙在于能令人驻足流连,心旷神怡,产生无限遐想。美,给景观中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一砖一瓦注入了思想,注入了生命力。一、关于美的本源关于美。这是个很大的概念。古往今来有诸多对于美的定义。毕达哥拉斯认为和谐是美的基本特征,认为不仅艺术,一切合理的完善的和美的事物,都象音乐一样达到内部各种倾向、力量的和谐。希腊修辞学家郎吉弩斯认为崇高是美的范畴。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录》中提出“我思故我在”的著名命题,认为“美和愉快的都不过是我们的判断和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康德《判断力批判》认为审美判断是“凭借完全无利害观念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其表现方法的一种判断力”,是“惟一的独特的一种不计较利害的自由的快感”。黑格尔《美学》中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正是概念在它的客观存在里与它本身的这种协调一致才形成美的本质”。车尔尼雪夫斯基在《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提出了“美是生活”的定义,坚持美以及艺术都来源于现实生活,强调现实美高于艺术美,反对纯艺术论。艺术再现生活现实,是生活的代替品。桑塔耶纳《美感》给美下了一个定义:美是积极的、固有的、客观化的价值。我以为黑格尔着重的是思辩之美,康德和笛卡尔是以美感产生的心理过程角度所做出的诠释,毕达哥拉斯和郎吉弩斯则揭示了美感的一些构成成分,而车尔尼雪夫斯基似乎更为看重的是美的适用性。整合起来看,桑塔耶纳的定义似乎相对全面点,如果一定要给美一个定义的话。而无论哪种观点却都涉及到一点,审美对象与审美者之间具有正面,协调的关系。这里的正面包含和谐,崇高,自由等元素。当人们对眼前美景由衷赞叹时,伴随出现的情感总是由正性情绪构成,这是因为,美的事物对人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而情绪正是对审美对象和审美者之间关系的反映。事实上桑塔耶纳对美恰是定义为价值属性,而价值是表征关系范畴的概念。综上,我理解的“美”是人与周边环境、特定事物之间具有正面联系的一种心理唤醒。它是由感知觉,情绪,认知所构成的复杂心理体验,并且这种体验会在人与物之间通过移情或外射的心理过程而相互作用,印证。是情感上的共鸣,是认知上的统一,有如“天人合一”这种中国古代哲学所追求的终极之“美”。二、关于景观设计的功能纵观人类进化的历史,是一部不断与自然抗争的历史。人类花了几万年的时间摆脱了与动物相似的树栖穴居的生存方式,又用了几千年的时光构筑了城市这样的生存形态。在构造人类生存环境意识的支配下,景观设计作为环境设计的一门分支应运而生。它的存在价值就是协调、处理好人们生存环境质量的优化问题。然则,人与生存环境的关系的优化标准却是个值得思索的问题。是强调孤立的景观形态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强调人类理性的力量还是科学、技术与艺术的结合?是“对自然的征服”还是“与自然的共生”?一如哈姆雷特的“tobeornottobe”。好在历史的经验和教训给出了答案,人与自然生态是休憩与共的。如此,景观设计的目的当是,提高天、地、人之间共生条件的改善,满足天意与人意的双重需求,完善人们的生存空间。在这个节点上,我们惊喜地发现,“美”的内涵与景观设计的价值高度统一了,都是来自于本我与生命的和谐。失去了“美”的景观是没有存在价值的。或者说,是没有生命的。景观设计是传递“美”的纽带。然而,“美”是多样的。一定之规的美学理念对于景观设计未必有益,它也许可以让作品具有浓烈的风格,独树一帜,但有时也无奈的会显露出一种人力有时尽的硬伤。在传统的景观设计中,符合古典美学标准的审美创造是景观设计的中心内容,形态之美是景观设计的主要目标,艺术之美是传统景观设计的主要表现手法,意境之美是传统景观设计的最终表现理想。近来在生态文明价值观的指导下,人们发现了景观美学的新内涵---生态之美,为现代景观设计带来了除了景观形态、色彩方面的形式之美以外崭新的美学标准。本文认为“美”是处于普遍联系之中的。生态之美在于生态要素的多元丰富、生态结构的有序运行,这些本身就是形态之美,而生态外环境与景观要素协调构成的秩序之美隐喻着对生命、自然的尊重,不可谓不是意境之美呵。就这个意义上,“美”又是纯粹的。倘若没有认识到各类美学的内在统一性,那么作为具有一定之规的设计风格对环境的破坏性就极大可能的会显现出来。因此具体到设计阶段,美的分类有利于设计者作出一些理性的,可量化的技术性的指标。而在设计者对景观构图作通盘考量时,在审美者赏玩之时,就应当打破条条框框用心去玩味,非如此不足以体验到最直观,最真实的美。这也符合审美的规律,大凡带着太多功利心或者其他价值参照去审美时,美,会象梦一样消失。飞鸿踏雪,似有实无。景观设计有如名士作画,意在笔先。与画意不同的是,景观的“意”更为复杂,实用性与艺术性有时会产生很尖锐的矛盾,理念与实践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但,这并非是景观设计中”美”遭遇到的瓶颈。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涉及到“美”的现实性一面。景观设计中的“美”是在人们生存环境得到优化中体现的,“天人合一”的生态平衡是它的集中体现,同时“美”也散落在生存环境优化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对人文的吸收、对地形的尊重以及对资源的保护等方面,正是这个各细小环节的整合才能有美的集中体现。相信在一位热爱生活、饱含情感的设计师的作品中,人们看到的是那种从内心深处对美的追求,而不是实用与美学取舍之间的焦虑。当然景观设计的“美”与艺术的“美”还是有区别的。前者是形而下的美,它更专注于美的现象和审美的经验,更倚重于美的表现手法。更强调空间环境与人的联系,以小见大。后者是形而上的美,关注美的本质,美的起源。譬如:传统的中国园林设计中,山、水、植物和建筑是重要的构成元素,人类的存在渗透其间。表达气韵、意境是园林的核心价值。以无形之诗情画意构有形之水石亭台,孕万千变化于其中。如前文所提的“疏影横斜,暗香浮动”是以“疏影”、“暗香”之无形之景与“水池”、“走廊”有形之景交响成曲,诗情画意盎然而生,化有限的空间于无限的想象。深合国人“含蓄”,“道法自然”之审美情趣。这种“借景”是古典园林的表现手法之一,是园林设计者通过这无声的言语传递出他对“美”的感悟,对人生的态度。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人们对美的感悟和理解是有差别的,这是由不同时空中的群体心理差异造成的,而在景观方面,传递美的标准自然也不尽相同,传递美的表现手法更是巧妙各有不同。古埃及的建筑、景观以雄伟、神秘著称,通过瞬息变换的光影效果,构筑物尺度的超凡来体现精神层面的超然。金字塔本身似乎更是古埃及人期待与宇宙联络的一种方式。古希腊人则通过对构筑物比例、细部尺寸的严格把握,整体建筑和周边环境自然结合来达到数理逻辑上的和谐,并期望以这种和谐来体现他们对空间秩序的理解和膜拜。今天,无论是在风景如画的中国古典园林,还是置身希腊雄伟的帕提侬神庙,世界各地的人们似乎都体验着同样的来自于生命的神奇与愉悦。这种感受来自于设计者、建造者情感的倾注,来自于设计上形式和内容的高度统一,来自于景观本身与自然环境的相对持久的协调。而这样的协调或许就是最纯粹的美吧。景观的美对于使用者或者审美者而言,是内心于生活、生命潜藏的美好期望的唤醒,是对生命价值体系的某种印证;而景观本身不仅是设计师与他人情感交流的纽带,更是人与自然环境最直接的对话。“我相信有情感的建筑。‘建筑’的生命就是它的美。这对人类是很重要的。对一个问题如果有许多解决方法,其中的那种给使用者传达美和情感的就是建筑。”——路易斯巴拉干建筑如此,景观也应如此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