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趋势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内容提要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趋势展现恶性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日益壮大。为了防止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产生更大的社会危害性,笔者将从现阶段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分析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趋势,以作出预防措施。【关键词】: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趋势;成因;预防措施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黑社会”一词不再仅仅是电视剧作品中所出现的,在近年来,我国在现实生活中已出现了不少人受到黑帮分子迫害的现象。在2009年召开的“平安重庆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会”上,市政法委书记刘光磊透露,截至11月15日,全市共抓获涉黑涉恶人员2905人。由此可见,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趋势展现恶性发展,且发展得越益迅速,对我国社会治安构成日益严重的威胁。而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日益壮大。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已经具有黑社会犯罪的某些痕迹和性质,但还不具备黑社会犯罪的完整特征,属于界于犯罪集团和黑社会犯罪之间的,向黑社会犯罪过渡的一个中间形态。换言之,黑社会性质组织是黑社会组织的初级阶段,是具有黑社会的一些组织特征和行为特征,初步具备了黑社会属性的犯罪组织,但并不是黑社会组织。笔者赞同这种观点,认为中国内地的有组织犯罪形式不能直接称为黑社会组织。因为虽然我国存在王兴平团伙那样类型的对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组织,但与世界的黑社会组织相比较的话,我国的犯罪组织还没有那样的大规模,其势力范围只是一定的区域或一定的行业,而且也没有存在如此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例如日本最具公开性质,拥有完整的组织体系的黑社会组织雅库扎,由于该组织和政界人士的关系密切,经常无视法律存在,肆意妄为。还有意南部卡拉布里亚地区的“恩特兰盖塔”的组织,该组织是哥伦比亚—欧洲贩毒网络的重要一环。这些为人所知的黑社会组织,其内部的分工和专业性要比中国现有的组织犯罪形式更为复杂,而对经济的控制度更强,控制的范围相对要大。虽然如此,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性质上已接近黑社会的组织。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第一次在刑法上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该条第1款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组织”。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趋势“打黑”已经成为时事新闻上经常出现的词,特别是重庆。在今年,重庆开展了新一轮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不少的涉黑案件暴露,也捉获了不少的涉黑涉恶人员。谢才萍案、张波张涛一案等案件的开审都在警示着中国当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日益壮大,其犯罪影响的范围已经日益扩大。从这些涉黑案中来分析,笔者认为中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可能会有下列几种的发展趋势:(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向典型的黑社会组织演化世界上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要经历一个过程。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身也有一个产生、发展的过程。中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是20世纪90年代才逐渐泛起。而至今已经出现了不少严重影响和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犯罪。近年来的团伙犯罪愈严重,那就是说有犯罪团伙组织发展越快。犯罪组织规模日益庞大是我国的大案要案逐年增加的其中一个相关因素。从犯罪团伙、犯罪集团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这个渐进的过程说明,如果中国不能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扩大,让犯罪组织规模日益庞大,对社会的危害性日益加剧,那中国最终会出现黑社会组织这种情形是不能避免的。(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装备趋向现代化、多样化黑社会性质犯罪都是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残暴手段来进行,为了能够对控制地区产生绝对的控制力,同时能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或与公安机关相对抗,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拥有更为先进的有杀伤性武器和现代化交通等装备。在2006年,辽宁省沈阳市公安部经一年多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宋鹏飞、任世伟、郝万春为首的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缴获各类枪78支、子弹1987发、手榴弹3枚。可以看出,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自身的发展和安全,会从各种不法途径购买装备。进一步可以分析出其甚至可以从国外得到比执法机关所拥有的更为先进和多样的武器。(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进入政府机关黑社会性质组织能够在一定区域中大肆地进行犯罪,我认为这是因为其一般都存有向政权渗透的情况,寻求到一定的“保护伞”。但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都只是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然而,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却是让自己组织的成员作为组织的“保护伞”。或许现在我国也存在某些村县的干部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但是我所说的成员并不是领导者而只是骨干成员,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地隐藏犯罪组织的不法目的,避开他人的关注。三、形成这种发展趋势的成因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扩大及造成其这种发展趋势的成因进行分析,不仅可为我们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提供依据,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演变为黑社会组织,对社会产生更大的危害,而且还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我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日益扩大趋势的形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原因1、中国社会发展不公平的现象日渐明显。有的人可以拥有富裕的生活,但也有许多的下阶层民众有的只是困苦的生活。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与财富分配的不合理,带来城乡差别、收入分配差距等问题。弱势社群愈来愈多,又缺乏社会援助及关注,在无以为生的情况下只好铤而走险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这样就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提供空间,因而我国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才会在短时间内扩大了那么多。河北省先前拘捕林润良黑社会集团二十多名涉案疑犯中,近一半为无业人员,还有下岗工人、农民等,大多来自社会的低下层。数据显示,无业或劳教释放等人员是当前黑社会集团的中坚分子。2、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深层次上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因为过分重视物质利益,犯罪分子完全抛开传统的价值观念,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降低犯罪成本已获得最大的非法利润是犯罪分子的最终目的,但单一犯罪或者团伙犯罪已经难以取得预期效益了。因此犯罪分子就将通过黑社会性质组织达到积累财富的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才会越加猖狂。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实行犯罪能够扩大犯罪的范围,有更多的犯罪形式,如垄断某个行业。而面对法律严厉的制裁,犯罪市场竞争的残酷性,在政府机关安插人员是十分必要的。正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将组织的骨干分子安插到政府机关中比拉拢政府官员更符合实际需求,更能保证组织的安全。3、国家和法律对个人行为和社团活动的控制和规范呈弱化趋势。中国法治进程中立法滞后,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有关规定不够完善。原来的基层组织失去了资源的垄断及分配权。有的宗法组织为维护本家庭的团体利益乘机兴起。在家族亲情的幌子下,利用宗族的影响和号召力,为非作歹,称霸一方,这样的团体组织也极为容易演化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时,因为政治腐败现象的严重存在,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撑起了保护伞,为他们实施犯罪提供着有利的外部条件。助长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气焰,使其在实施犯罪时毫无顾忌,容易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向典型的黑社会组织演化。(二)、个体原因1、犯罪人的心理因素。中国法学专家何秉松表示,社会最底层的共同特点是贫困、社会地位低、缺乏谋生技能。因此,他们一般悲观消沉、愤世嫉俗,对现实强烈不满。由于主流社会对他们的排斥,犯罪便成为他们对社会不公的病态矫正方式。而青少年的道德意识薄弱以及有可能有反社会的叛逆意识。这两种人都最为容易因受到引诱或一时的想歪了而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就如路桥的“二林集团”,除了骨干成员外,还有一批未满16周岁、刚出校门的学生作后备打手。2、犯罪分子智力的提高。黑社会性质组织有一个产生、发展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实施的犯罪不少,从他们自己的犯罪经验中,他们可以吸取经验,学会如何能更好地走法律的空隙和与执法人员抗争,更好地发展所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四、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壮大的预防措施1、加强立法,在法律上要对黑社会性质犯罪有明确具体的条例,且要操作性强。为分化瓦解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可以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对那些单纯参加却没有实施其他犯罪活动的;或者被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实施其他犯罪活动的人从轻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有利于他们改恶从善,及时退出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时法律上也要加强对此类犯罪充当保护伞人员的打击条款和力度,不能让腐败现象普遍。2、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三资”企业和娱乐业中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活动监控,防止有组织团伙垄断行业。阻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财力。从另一方面,加重打击走私枪支在市面上的流通和防止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渗透行为,使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无能力与公安机关相对抗和降低其演变成黑社会组织的可能性。3、多创造就业机会、安置好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问题,如实了解民众的心意。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该要多关心帮助解决下社会底层群众的问题。只有人人都能安居乐业,感受到这个国家的好以产生保护念头。只有这样,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才能有根本的好转,黑社会性质组织才没有机会得以发展。4、加强对有可能滑入犯罪组织的相关人员的预防。一方面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开展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避免这些有可能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生力量和“后备军”被引诱拉拢入伙。另一方面要针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大多为“两劳”释放人员和无业人士的特点,要帮助“两劳”释放人员重新步入社会正轨,从而达到预防重新犯罪,减少犯罪的目的。5、成立专门的“打黑”机构,在制定完善反腐败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的同时成立专门的“打黑”机构,一方面可以对抗腐败分子,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机构对外封锁消息,让黑社会性质犯罪分子放松警惕以便于捉获,对内注重机构人员的挑选,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渗透。这样可以全面消除保护伞。【参考文献】1康树华主编:《当代有组织犯罪与防治对策》2莫洪宪:《有组织犯罪结构研究》3周良沱:《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4李忠信主编:《黑社会性质犯罪问题研究》5肖晚祥: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成因初探6许章润主编:《犯罪学》7何秉松:黑社会组织(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概念与特征.

1 / 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