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与类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与运行的原则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我国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完善农民专业性合作组织的发展主要内容农业产业化经营导论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IntroductionofAgriculturalIndustrializationManagement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目的与要求学习重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特征、原则、作用及其建设对策一般了解: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一般掌握: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特征;农民合作组织的类型熟练掌握: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与运行原则;发展对策主要内容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与类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与运行的原则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我国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完善农民专业性合作组织的发展知识点合作经济组织概念、性质、基本特征、类型及通行原则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及其完善措施发展农民专业性合作组织的对策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与类型概念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合作原则,合作经济是劳动群众联合起来、自愿结合组成一定的组织,进行自我服务、共同实现更大利益,并且承认私人产权及其成员对生产资料个人占有的经济形式。合作经济的目的是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谋求改变自身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合作经济具有两重性,它既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又是劳动群众组成的服务性社团组织。合作经济作为经济组织和企业,以生产合作、消费合作和信用合作等形式、或者能减轻中间剥削、缓和劳动者生活困难;或者与大资本抗衡,共同集资经营,扩大生产规模以求生存。合作经济作为群众性的社团组织,在集中力量从事商业、生产经营和教育福利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ICA)1995年的《关于合作社特征宣言》,合作经济组织应该具备国际合作社联盟确认的合作社特征,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有统一的合作社的基本价值观,必须是自助、民主、公平和团结,合作社的社员价值观必须是诚实、守信、有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二是要有统一的合作社的基本服务功能,必须是主要为社员服务、提供社员经济社会发展上的需求。三是要有统一的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即自愿和开放社员资格、社员民主控制、社员经济参与、自主和自立、教育培训和提供信息、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关心社区。四是要有统一的产权结构。合作社是社员联合所有的经济组织。不管是社员会员制,还是实行股份制,加入合作社的方式都是公平的。社员在产权上拥有平等权利并且民主控制合作资金,包括投资决策、剩余分配、集体资金所有等。五是要有统一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合作社是社员民主控制的组织,有一整套规范的民主管理制度,以保证合作社的内部运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内涵农民是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主导产品是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确实反映农民的心声充分按照农民及其合作者的意愿自发地进行联合主要内涵主要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和演变而来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指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社区性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各类经济联合体和合作社之间的联合社。两种形态传统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化生产经营合作社原则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原则联合设立自愿出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自我服务合作社原则专业协会它是指从事专项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的农民,按照自愿互利原则,以产品和技术为纽带,组建的社团性合作经济组。宗旨是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知识技能,促进农业现代化专业协会的特点主要特点以会员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的活动与农户经营和生活紧密结合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是把农民组织起来,为农民产供销全程提供服务专业协会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农民只需交纳少量会费便可成为会员,具有最为广泛的适应性,因而目前在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所占的比重最大,约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85%。专业协会一般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间社团性服务组织。对专业协会的评价专业合作社它是农民基于某个专业生产经营的共同利益,自愿联合起来,从事专项农业生产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它主要是为组织成员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调剂资金、协调生产、帮助交易谈判等。专业合作社根据功能分,采购型\销售型\加工型\技术服务型\综合型根据创办者与政府的关系分,自办型\官办型\官民结合型根据创办者身份分,能人牵头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农业服务部门兴办型\政府发起型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标准要相对高些,不仅要求成员要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而且还要求每个成员都要交纳一定数量的股金,因此,成员对组织的发展非常关注,与组织的联系比较紧密。目前,专业合作社约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15%。专业合作社多数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对专业合作社的评价社区性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农村经济发展较发达的江苏、浙江和广东等省出现的一种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它的主要做法是用股份合作制度取代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性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目前我国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大致上有三种形式一是满足建设用地和农业规模经营需求而发展起来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二是为更好地运作、管理村集体巨额资本,实行资本联合而发展起来的社区股份合作社三是在农民自愿与行政推动的双重作用下,将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所谓联合体或生产组合是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对资本和劳动力需求超过家庭经济资源能力时而发生的一种简单的组织行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合伙人组成的临时性组织各种经济联合体或生产组合这种联合体或者生产组合不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体系,不需要登记注册,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和临时性,成员大多带有血缘、亲缘或地缘关系。所以,这种联合体或生产组合是一种放大了的家庭经营,是缩小了的合作社。对联合体或生产组合的评价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与运行的原则作为农民的联合体和农民利益的代表,中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如下几个职能.合作组织要给成员提供技术和信息,提供机会和渠道,使农民能够以低廉的价格购置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较高的价格销售出自己的产品。服务职能作为农民的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成为农民与政府、农民与市场、农民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纽带,为他们架起一座双赢的金桥。纽带职能作为弱势群体的代表,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表,还要成为农民生存空间—农村的利益代表,发挥农民的联合体的作用,保护农村的环境,保护农村的资源,使我国的农业能够可持续的发展。保护职能即培训的职能,合作组织作为农民的联合体必须为成员素质的提高而努力,因为农业结构的调整、科技的转化、技术的普及、生产经营与管理水准的提高都离不开社员素质的提高。教育职能因合作经济组织具有社员间的互助性及公平性、追求内部服务的最大化而非盈利性等特征,使其在解决就业问题及提供社会保障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社会职能主要体现在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的是社员民主而非股份民主,能够充分体现社员的主人翁精神,实现经济民主化的目的,并使社员能够平等地参与合作经济组织所涉及的公共事务,进而促进我国政治民主的发展。民主政治职能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的基本原则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共同发展原则增强自我创新和积累能力原则典型示范原则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是党在农村各项制度的基石。实践证明,只有不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的财产所有权,农民才会信赖和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三个”不能”不得动摇农民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不能侵犯农民家庭经营的自主权不能改变农民财产的所有权,坚决防止借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之名,将农民财产集中归大堆的错误做法“民办”就是按照农民的意愿和要求,以农民为主体,由农民独立自主地开展合作。农民根据自身需要和意愿可以参加一个或同时参加几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不得强制命令、强行捏合,更不能以各种行政手段干扰,刁难甚至解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民管”就是实行成员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充分保障成员对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民受益”就是通过合作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并按照惠顾返还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成员收入,让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共同发展原则由于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传统不同,各地应当从本地实际出发,通过不同的途径组建和发展符合本地实际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合作组织形式上、兴办方式上应该多元化,既可以是服务型,也可以是实体型;既可以是农民自办、联办的,也可以是农民与国家技术经济部门、事业单位、涉农企业、公司联办的,只要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有利于农村发展,有利于农民增收,就积极引导,大胆尝试。增强自我创新和积累能力原则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停留在现有的水平上,必须适应形势,顺应潮流,大力进行组织和制度创新,加强产业、科技、管理上的创新,不断向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发展,提高社会化程度。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必须建立和完善积累机制,逐步形成积累,增强经济组织的实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存、发展和竞争能力。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个新生事物,是广大农民的发明创造。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绝不能靠政府的行政命令,而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到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处,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以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扩大。典型示范原则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我国已经加入WTO,进入新世纪,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迎来新的机遇,面临严峻挑战;同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也在加快,这一切都要求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有新的发展和突破.从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看,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两个问题小生产如何面对大市场?在农村集体经济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消失之后,如何弥补这一制度空白?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被视为解决途径之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农业产业化中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作用的探讨成为合作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遥望(1997)、安身健(1997)、田野(1998)、河南省南阳市委政研室(1998)、郭红东等(1999)、阂学冲(1999)的研究中均探讨了这方面的内容。黄祖辉等(2000)对农业合作社的作用做了具有代表性的总结认为合作社可以为成员提供市场或公共部门不愿提供的服务和要素可以使农业生产更好地适应市场化需求,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农民之间的合作可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从而改善农民在市场谈判中的弱势地位农民可以更好地应对由农业生产的生物特性所导致的风险农民的合作还能够对合作成员及其所在社区的就业与收入增长发挥积极的作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发展中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然而我国目前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在攻坚阶段,保持农村发展良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因此,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确保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的微观组织保证。促进农业和农村生产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加强农民的经济联合与劳动联合,形成局部的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生产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在有关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方面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便利,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农业和农村生产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共同利用事业可以大大降低大型生产资料的使用成本,促进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促进农业和农村生产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一般根据地域资源特点实行专业化生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