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在医疗卫生改革座谈会上的发言领导干部在医疗卫生改革座谈会上的发言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医疗卫生改革座谈会,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建立医疗卫生领域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平稳运行。根据中央、X总体部署要求,在中央与X、X与XX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结合XX实际,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改革。通过改革,逐步建立权责清晰、区域均衡、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不断提高全X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服务水平。一、全面把握改革的基本原则医疗卫生改革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公平享有。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X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完善投入机制,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投入效益。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重点。围绕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等方面重点工作,科学合理界定X以下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调整完善分担比例,统筹推进项目优化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坚持稳妥推进,分类精准施策。对现行划分较为科学的事项,予以确认;对现行划分不尽合理且改革条件成熟的事项,予以调整;对尚不具备改革条件的事项,暂时延续现行格局,并根据有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及时作相应调整。二、全面掌握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公共卫生方面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以及从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划入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其中,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资金、使用主体等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按照相应的服务规范组织实施;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由X级统筹安排,资金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二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全国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常规免疫及国家确定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和重点人群应急接种所需注射器购置,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防控,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和适宜技术探索等内容,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三是地方公共卫生服务。地方病防治为中央、X与各级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X与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全X性或跨地域的传染病防控等地方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国家免疫规划冷链能力建设,疟疾、麻风病、登革热防治等划分为X财政事权,由X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各级地域内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划分为各级财政事权,由各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四是突发卫生应急救治。全X性或跨地域的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处置,主要包括鼠疫、人感染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突发疫情应急救治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划分为X与各级共同财政事权,由X财政和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X财政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应急救治成本等情况安排补助资金。各级地域内或危害程度较低的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处置,划分为各级财政事权,由各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对划分为上级财政事权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财政应根据传染病疫情和防控任务,统筹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并落实防治机构和人员的保障政策。(二)医疗保障方面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为中央、X与各级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X与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和X按照8∶2比例分担,X承担部分实行X级分档分担办法,X对XXX按第三档,X级分担85%,剩余部分X与X(X、区)按20%、80%比例分担。对在X级参保的大学生,X财政全额承担财政补助资金,对在X、X(X、区)参保的大学生,X对XXX按第三档,X级分担85%,剩余部分除XXX外,X与X(区)按20%、80%比例分担。二是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主要包括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为中央、X与各级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X与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X财政统筹上级资金和X级预算资金,根据救助需求、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确定,X级财政承担基础医疗救助工作任务。(三)计划生育方面主要包括国家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和XXX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学金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补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等扶助项目,为中央、X与各级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X与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X财政暂按现行政策给予补助;其余项目X对XXX按第三档,X级分担85%,剩余部分除XXX外,X与X(区)按20%、80%比例分担。上述项目外的原计划生育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安排。(四)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对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明确为各级财政事权,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支出责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X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明确为X财政事权,由X财政承担支出责任;X属和X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X(X、区)级政府委托的公共卫生、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任务的,由X(X、区)级财政给予合理补助。各级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X财政事权任务的,由X财政给予合理补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和医养结合服务,X、X(X、区)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补助政策。二是卫生健康能力提升。主要包括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卫生应急能力提升等。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为中央、X与各级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X与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X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为X与各级共同财政事权,由X财政和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各级自主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为各级财政事权,由各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乡村医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员能力提升、待遇保障和退养事宜,为各级财政事权,由各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X财政统筹上级资金和X级预算资金对各级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三是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优势培育、传承与创新、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治未病”技术规范与推广等,为中央、X与各级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X与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X级统一组织实施的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为X与各级共同财政事权,由X财政和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各级自主实施的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为各级财政事权,由各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四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主要包括卫生健康法制建设、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健康促进、基本药物和短缺药品监测、重大健康危害因素和重大疾病监测、妇幼卫生监测、信息化建设等,按照承担职责的有关职能部门及其所属机构隶属关系,分别明确为X财政事权或各级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五是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医疗保障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按照承担职责的有关职能部门及其所属机构隶属关系,分别明确为X财政事权或各级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医疗卫生领域的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基本建设支出按照国家及XXX有关规定执行;健康扶贫等事项,按照现行政策要求落实经费保障责任;XXX涉及军队、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现行体制和有关领域改革要求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X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X级预算资金,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疗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困难地区服务能力等视情况给予补助;继续支持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等项目,落实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明确为中央或X财政事权且确需委托各级行使的事项,受委托地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委托单位监督。明确为共同财政事权的事项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事项,X级原则上执行国家基础标准。若中央和X调整国家基础标准、责任分担等政策,X级将及时研究调整。现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按照既定标准执行。对医疗救助、重点学科发展等不易或暂不具备条件统一制定基础标准的事项,根据中央提出的原则要求和设立的绩效目标,由X级或X级授权地区自主制定标准。各X(X、区)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和保障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充分考虑区域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增加保障内容并提高保障标准,按照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增支部分由各X(X、区)财政负担。各X(X、区)在制定增加保障范围和提高保障标准政策时,要确保本级财政可持续。三、全面抓实改革的保障措施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内容,各X(X、区)、X直及驻保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一)强化联动,协同推进有关改革。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着重健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稳定可持续的筹资保障机制,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约束力等,形成两项改革良性互动、协同促进的局面。(二)强化保障,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各X(X、区)要按照确定的支出责任合理安排财政预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供给。按照保持现行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原则,医疗卫生改革中涉及的各级财政支出基数划转,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三)强化法治,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各X(X、区)、X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国家、X的统一要求,及时修订完善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在今后制定及修订政策措施时,对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制度予以规范,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