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关于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方案范例2021关于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方案范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品质建设宜居城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干净、整洁、生态、有序的城市环境目标,以绣花功夫抓好城市管理,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治理理念,牢固贯彻和树立新的发展理念,结合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高品质建设江海宜居城,推动加快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美好愿景。二、总体目标通过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的长效机制的运行,科学规划城市管理在市、城区(管委)、街道办(镇)三级网络中的作用,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构建城市管理网格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促使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占道经营、道路管护、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暴露垃圾、空中管线和各类占道箱体、城市亮化、交通秩序、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管理秩序等诸多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治理,促进城市管理机制更加便民,城市管理方式更为主动,城市管理作风更加深入,城市公共服务更加有效便捷,努力打造稳定、有序、和谐的城市发展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三、网格管理内容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内容,结合网格化管理要求,重点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交通秩序、市场监督管理、建筑施工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一)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有无卫生死角、倾倒垃圾、墙面污损、乱涂鸦、乱张贴、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路面撒漏等现象。(二)城市道路、桥梁(含排水设施)方面:是否存在开挖道路(人行道)、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失、损坏、人行道乱停车等。(三)园林绿化方面:是否存在树木被擅自砍伐、移植、花草(树木)被践踏、损坏、绿地内挖坑、取土、乱堆物、乱倾倒废弃物等现象。(四)户外广告方面:在道路两旁可视范围内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广告(含楼宇广告)设施、广告设施破损、坠落、漏电、画面污损不堪、字迹模糊、广告内容不合时宜的情形。(五)城市照明(含夜景灯光)方面:是否存在擅自迁移、拆除、破损等现象。(六)城市燃气方面:是否存在燃气管线地面警示标志损坏、燃气管线损坏漏气、停气、道路开挖破坏管线等现象。(七)城市交通秩序方面:是否存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道路交通是否井然有序等。(八)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商场、农贸市场、超市、门店是否规范经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卫生,户外广告发布内容是否健康合法等。(九)建筑施工管理方面:在建工程是否规范围挡、文明施工,工地排水是否畅通,是否建设洗车设施,落实洗车、防尘措施,出入口硬化无破损,施工车辆净车出厂等。(十)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污水口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等环保设施是否完好、整洁,餐饮、油烟排放规范,是否及时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和非施工时段施工扰民问题等。(十一)拆违控违方面: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擅自乱搭建等。(十二)海滩方面:是否存在违章占用海滩露天经营烧烤、流动摊点、大排档,产生杂物垃圾、烟尘、噪声污染、阻碍交通等现象。四、网格管理方法(一)一级网格以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主体,负责全市范围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落实,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月带队监督巡查1次以上,督促各级网格落实工作责任,研究解决全市性重大城市管理问题。(二)二级网格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充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坐席员、信息采集员队伍,根据数字化城市管理标准将城市管理各类问题分为两大类即部件类、事件类安排信息采集员实行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采集员在网格内进行巡查采集城市管理问题,通过“城管通APP”上报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指挥平台派遣到各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各城市管理责任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和恢复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指挥平台派遣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三)重点网格以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为责任部门。市直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各司其职,配足人员,落实责任,在XX个重点网格内进行不间断巡查,落实责任区域、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做到及时发现和解决城市管理问题。严格按照《城市管理重点网格巡查处置流程示意图》的处置流程,认真填写巡查工作记录表,巡查发现问题时要准确表达存在的问题,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不属于职权的范围内,要如实记录,通过“城管通”APP上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再由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派遣到具体的职能部门进行处置。经核查未按要求办结的,将情况上报市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抄送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四)建立完善考评、巡查制度。1.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相关考评工作制度,报市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意后实施。2.各城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积极作为,按网格工作分工,落实人员和责任,采用日常巡查和定期巡查方式,合理安排巡查时间,有效开展责任区域内巡查处置工作。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城区(管委)、市直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品质建设江海宜居城”的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网格化巡查管理工作,深刻认识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全员的管理意识,明确管理责任,激发全员参与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城区(管委)、市直各部门要相互协作,建立联系工作机制,真正构成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新局面。要对巡查、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置和解决,不属于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或整改,职能部门要对移交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或整改,并将处理状况及时进行反馈。(三)逐级细化,责任到位。各城区(管委)、市直各部门要将工作任务部署落实到位,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保障、有结果。定期对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将巡查次数、信息数量和质量、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四)强化监督,严厉问责。各城区(管委)、市直各部门对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不认真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本单位整改问题不及时,被市民投诉、媒体曝光、上级领导批评的,由市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做到发现问题早、处理问题快、群众投诉少,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