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社会保险工作年五年工作总结范文全县社会保险工作年五年工作总结近年来,XXXX社会保险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努力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做出更大贡献。现将2016-2020年XXXX社会保险工作总结如下: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成效明显截至2020年12月末,全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6763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6763万元,比2016年增长了8%,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7104万元,滚存结余1572万元;全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631人,收缴保费11560万元,支付待遇18259万元;全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75638人,比2016年增长了18%,收缴保费1032万元,支付待遇2725万元,滚存结余4094万元;全旗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3136人,收缴工伤保险基金107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43万元,滚存结余882万元。二、社会保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一是积极开展扩面工作。每年年初,都将市、旗两级政府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失地农牧民等人群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大力建筑施工、矿山、项目施工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积极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定期深入企业、厂房开展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工作,有效降低工伤风险。二是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67号)文件和赤峰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林西现场会议精神,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强力推进,做好未参保人员信息核查比对,有针对性的进行扩面征缴,实现了法定人员“应保尽保”。(二)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旗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人员由2016年的8084名,增加到2020年的10472名,月人均养老金由2016年的元,增加到2020年的元。二是城乡居民养老金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月133元。自2020年1月1日旗我旗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由1358元调整到1596元。三是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调整,并及时补发到位。(三)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运营近年来,通过定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经办流程,强化风险点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计算机操作权限等多种措施,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一至三级复审制度和网上稽核审计等制度,严格执行重点业务“事前、事中、事后”跟踪审计制度,我旗先后接受了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等审计部门的审计,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违规问题,保障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四)社会保险经办效能不断提升近些年来,XXXX社保中心积极按照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积极开展社保经办服务改革。一是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为了切实打破社保及相关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分割,业务流程始终是串联顶针设计,各司其职、各管一段局面。针对与之相对应的服务大厅各窗口业务人员也按这样的机制和流程办理,其他窗口的业务不熟悉,也不能办理等问题,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堵等问题。自2017年以来,旗社保中心不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出台实施《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推行社保经办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实施综合柜员制后,我旗社保经办服务总体上实现了“两变短”“三减少”“四提高”。“两变短”即:群众办事的路程变短、群众办事的等候时间变短;“三减少”即,业务环节减少、群众部门间往返跑审批次数减少;群众对业务办理结果的申诉减少;“四提高”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业务经办服务效能提高,办事群众对社保经办服务的满意度提高,上级部门对社保经办工作的认可度提高。二是开通草原服务直通车。针对大部分参保群众居住在农村牧区,一部分蒙古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还保留着游牧的习俗,放牧地区不通电、不通网络,无法正常办理社保业务问题,旗社保中心开通了2辆“社保服务草原直通车”,配备了笔记本电脑、社保卡阅读器、身份证读卡器、无线网卡、打字复印机、人脸识别智慧眼等服务设备,为广大农村牧区特殊群体,送服务、送政策上门,将综合柜员服务延伸到农村牧区、延伸到农牧户家中。三是在线经办服务逐渐兴起。自2016年以来,旗社保中心积极推行“互联网+社保”经办服务模式。在全市率先实现利用手机和电脑实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服务,实现在线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信息等服务。2019年以来,旗社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实现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30余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经办。(五)社会保险宣传效果日益显著。一是开展送政策下基层工作。为将最新的社会保险政策及时宣传到位,我们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开展,采取“下基层、入农户,进企业、下厂房”的方式,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将社会保险惠民政策送到群众的家门口,让群众更深入了解参保政策。二是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近年来,我们通过开班培训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外出学习等方式,重点加强了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经办流程等内容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了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保意识。三是通过政务公开促政策宣传。我们将涉及到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经办流程,全部通过服务大厅张贴,电子显示屏轮播、新闻网络、报纸报刊报道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多种途径,推进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外公开,确保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及时了解最新社保政策和动态。(六)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夯实工作基础。为保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开展,2016年以来,旗社保中心积极开展全旗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信息采集、参保登记、缴费基数计算等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有序运营。二是理顺工作流程。按照自治区、赤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步骤,于2018年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保费征集、人员增加、自治区内关系转移和退休人员待遇在线发放等业务线上运行。三是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各类参保单位能够在相关业务系统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人员变动和综合查询等10余项业务,实现了社保业务经办质量和效率的双提高,切实方便广大参保单位。(七)圆满完成社会保险扶贫任务国家社会保险扶贫政策自2017年开始实施。近年来,我旗积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工作总要求,积极落实国家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保费代缴、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工作。一是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代缴人员。继续与卫健委、残联、民政和扶贫办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积极做好代缴人员信息数据比对工作,并依托苏木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实地核查,确保实现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条件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五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二是确保实现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应保尽保。通过部级人社扶贫平台和旗级扶贫数据平台,精准掌握我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和待遇发放情况,实现贫困人员参保信息、享受待遇及未参保情况的精细化管理,并动态更新,及时通过部级平台报送核实情况,按时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行“动态清零”。三是全力做好工伤保险扶贫工作。一是加大与人社、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项目工程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贫困劳动力工伤保险参保率100%。二是落实贫困人口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得到及时救治,不因工伤返贫。三、存在的问题(一)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群众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举措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经办服务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成效不明显,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不够。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以宣传促扩面。不断创新举措,充分利用微信、广播、报刊、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积极引导群众参保缴费。与住建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开展联合办公,积极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政策宣传,推进建筑施工、项目施工等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二)创新经办服务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社保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建设,在继续推行退休业务预审制、草原直通车送服务上门、业务自助办理、蒙汉双语经办业务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经办服务举措,大力推进“互联网+社保经办”模式,积极宣传推介远程自助年审流程,力争实现网上年审率达到50%以上。大力推行网络远程线上办理业务,由“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基本实现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窗办、马上办、一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