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综述范例关于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综述范文X月X日,午后的暖阳洒在X县X粉业有限公司院内,一群信鸽从高耸入云的“X”两个大字上空飞过。远处,碧空如洗,美景如画。“虽然你们的企业现在又重新走入了正轨,但是,还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营造更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无论任何时候,遇到法律问题都可以找我们咨询。帮企业解决法律问题,也是我们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本职工作。”X粉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内,X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XX正与该公司总经理X交谈着。悠悠万事,民生为大。近年来,尤其是今年X月份以来,X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出发点,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落脚点,将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办案履职为民服务实效,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摸实情、出实招、解难题,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优检察品牌,把温暖定格在检察干警一心为民的每一幅画面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铿锵前行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无工不富,无商不活。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企业,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服务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和使命。”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X说。XX年X月的一天,对于X粉业有限公司总经理X来说是黑暗的。她突然接到公安局的通知,因XX年的一次贷款,她被人举报骗取银行贷款,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骗取贷款罪移送到X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X粉业有限公司始建于XX年,历经十多年的努力拼搏,已发展成为X县一家集面粉生产、民生主食生产、粮食商行、粮食仓储、冷链物流等产业为一体的综合、大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X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先进集群,拥有X省著名商标。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XX收到审查起诉后,调查发现,X不仅仅是X粉业的总经理,还是X县人大代表,如果真的涉及骗取贷款罪,对X县的经济发展影响巨大,X粉业就会面临停工停产的紧急风险。当时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即将实施阶段,X通过仔细调查情况,发现XXX年X月X日的贷款,XX年X月X日已全额还款,未给国家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未造成损失的不构成犯罪。同时,X考虑到在做好“六稳”“六保”的基础上,更应该依法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检委会认真研究后,今年X月X日,X县人民检察院对X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X公司正处在发展的鼎盛期,建有日处理XX吨、XX吨小麦自动化生产线各一条,热糕点生产线X条,年生产小麦粉能力X万吨,糕点及速冻食品年生产能力达X万吨。公司还拥有X万吨标准粮食储备仓X座,新建X万吨中低温冷库X座,农畜产品、蔬菜、水果贮藏年周转能力可达X万吨。XX年,公司资产总额达XXX万元,固定资产XXX万元,面粉产量X.X万吨,总产值达XXX万元,实现利税XX万元。拿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后,X激动地拉着X的手,哽咽着说:“此时我们的干劲最大、信心最足,假如我们的犯罪事实成立,将会给我们的企业发展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不仅形象没有了,诚信也没有了。感谢检察院的依法办案,感谢检察院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和支持,一纸不诉决定书,决定着我们整个企业的命运和XX多人的就业问题。”“服务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体现价值的取向,爱护企业就是爱护自己,发展企业就是发展自己。”X说,要想真正成为企业发展中的“朋友”、服务中的“红娘”、维权中的“靠山”,就要站在服务民营企业的角度上,保护民营企业的发展。慎刑,是为了护航企业更好地发展。保护民营经济,挽救的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家,更是一个企业和企业身后成百上千的员工和他们的家庭。不起诉决定作出后,X又为X粉业搞起了“售后服务”,他不定期到X粉业讲法治课,还告诉X在经营中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打造自己的品牌等。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道路上,X县人民检察院的身影始终坚守,也一直守护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安全防线。该院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对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探索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持续抓好涉企“挂案”清理工作,推动建立解决和预防“挂案”的长效机制。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加大对招商引资、产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领域涉企行政案件监督力度,适时编发典型案例,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当好企业发展“顾问团”延伸触角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生态环境保护既无旁观者,也无“配角”。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打造绿水蓝天美好家园,坚决打赢环保攻坚战,X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立足检察职能,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基于此,该院第四检察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推进“打击环境污染,建设美好家园”专项治理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最高检及省人民检察院《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第四检察部干警会同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技术处,利用无人机、水质快检等先进手段,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对“南四湖”流域X境内的黄河故道、杨河、小堤河等多条河流展开逐一排查。通过排查,共发现污染环境线索X件,目前已将该线索层报至省人民检察院待依法立案。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同时,该院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手段,采取录制专题视频、以案说法、网上普法、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使人们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以及污染环境后果的严重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检察院不仅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也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检察机关立足生态检察,肩负着重要使命。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水质、清洁的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X说。X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打好生态牌”的定位,全面推开“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探索跨流域案件集中管辖,完善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和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在做好生态检察保护同时,积极联合X县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下发了《X县“河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的通知》,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以司法手段助力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发展。“行政+检察”高效整治问题窨井盖“窨井盖虽小,但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XX说。常被人忽视的小小井盖,却隐藏着巨大隐患,它们虽然是保护地下设施的重要部件,但有时又能成为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杀手。XX年X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为持续推进、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维护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X县人民检察院闻令而动,立即组织第一检察部对涉窨井盖警情进行分析,探索构建全方位、全流程、联动顺畅、高效有序的城市窨井盖管理模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他们健全落实相关协作配合机制,探索“行政+检察”工作模式,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今年X月初,该院第一检察院部联系相关部门在人民路、庄周大道、秋水路对设置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上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广播电视、公安交管等缆线设施的窨井盖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与路面不平、通车异响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就发现的问题与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等部门进行深度座谈调研,决心用X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既有城市窨井盖问题,力争X年内探索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养护不规范、建设施工不达标等问题,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城市窨井盖管理模式,切实提升窨井盖设施完好率及规划设计、施工管养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小小窨井盖,涉及大民生,我们立足检察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该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蔡花梅如是说。他们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出发,积极发挥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对涉窨井盖等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依法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及时批捕、起诉,准确运用罪名,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同时,坚持不定期走访职能部门和监管单位、各乡镇,大力宣传窨井盖违法犯罪的影响和后果,提高社会公众对窨井盖等犯罪行为的认识,号召广大群众主动上报有关窨井盖违法犯罪线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他们以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以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为切入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延伸监督触角,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问题管理,推动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纳入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建立问责机制,制定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推诿塞责、不作为、不担当,造成安全隐患的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开展涉窨井盖问题摸排砥砺担当敢于向各类民生问题叫板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X始终认为:“要让群众叫好,就必须敢于向各类民生问题叫板。针对民生的重点、难点、痛点和堵点,我院各部门拿出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自觉行动,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效去检验工作效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针对群众所需,目前,X县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推出了一揽子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立足检察职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深化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X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辖内群众来信实行电话或视频接谈,全面推行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制度,试行信访事项公开答复制度,着力提升答复实效。当好群众“贴心人”深化涉农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推行检察联络员制度,打造涉农检察新品牌。开展农用地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助力守牢耕地红线。依法从严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犯罪,加大力度整治欠薪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积极参与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邪教组织。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安全,侵害农X益,以及贪占、挪用涉农资金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保健品领域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犯罪和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积极维护食品安全。在办理民事案件中注重维护农民工等弱势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对涉农案件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加强对农民工等弱势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加强涉农行政检察工作,发挥涉农检察联络员作用,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失学的,及时进行司法救助。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大力推进联合救助、多元化救助。主动告知被侵权人诉讼权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推广主动告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制度,切实保障被侵权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织,按照上级院要求,推进跨区域集中管辖。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工作,开展专题宣传,助力建设中西部创新高地。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加强对虚假诉讼的识别,增加虚假诉讼线索,既重视对案件事实的监督,又注重对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监督,坚持市县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一批典型案件,推动健全相关机制,共同防范和惩治“假官司”,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人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