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电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门克庆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一.施工日期:2021年3月22日9时——2021年3月22日16时二.作业地点:3102工作面回撤通道三.工作内容:焊接掘进机大臂升降油缸耳座四.安全技术措施1.现场检查和监督:高剑峰2.刘福星为现场电焊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作业过程中全程监督、检查、验收。3.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电焊作业。4.安监员全程监督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5.电焊作业前,组织参加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电焊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跟班领导、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作业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6.参加电焊人员必须能掌握电焊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操作。7.施焊人员在作业前检查确认作业点气体符合标准时方可开始作业,作业中将仪器放在合适的位置,随时测量。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电焊作业。8.洒水人员(可由现场负责人兼),在电焊过程中及时向作业点周围洒水,防止火星扩散;电焊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确保无火星残留。9.焊后留守人员(可由施焊人员兼),在电焊作业结束后一小时内现场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一小时后,作业地点无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10.跟班队长在作业开始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安全后现场签字,方可开始作业。11.电焊作业地点必须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有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将水管引至作业地点,管径不得小于25mm,确认供水正常。无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准备不少于50升的灭火水,由负责人洒水灭火。12.电焊作业前,应清除电焊部位及电焊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清除的易燃物,必须采取洒水等防火措施。13.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如若停风是否有瓦斯都必须立即停止电焊作业。1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15.作业时现场负责人一定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并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16.电焊的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液压油、机油、棉纱、风筒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17.作业之前利用清水对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电结束后再次冲洗。18.电焊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保护用品,佩戴专业的防护手套和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19.电焊具必须完好,电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作业时焊机外壳必须接地,焊把线和地线必须到位。电气设备要做好防漏电措施。20.使用电焊时一定注意不得损坏设备其它部分,电缆管线等易燃物品,要用不燃性材料保护好。21.作业暂停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22.电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22.电焊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不得在井下存放超过24小时。23.其他未尽事宜,按最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门克庆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