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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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试行)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功能,使奖励性绩效工资与教师师德、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教师的专业成长直接挂钩,建立重师德、重实绩、重贡献的良性分配机制,以适应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一、实施对象和时间1.本校在编教职工(含见习期老师)2.考核工作分两次进行,分别在春、秋两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二、资金来源根据(苏政办发〔2009〕84号和靖人通〔2009〕61号及靖教〔2009〕86号)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实行总量核定。即在全市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统筹出班主任津贴和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后,根据在编教职工人员数量,按统一标准核拨到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三、考核内容及办法主要对教职工师德表现、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工作总量、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一)师德考核(15分)主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考核言行表现、职业操守、遵章守纪、为人师表等方面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1.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或其他不良教育行为;2.搞营利性家教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3.上班时间离岗搞第二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4.参与赌博造成不良影响的;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情节较为严重的;6.其他有损于教师和学校形象的行为。师德考核,由负责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会同年级主任,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学生、家长民意调查表,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学期结束后一周,对全校教职工的师德进行考核,并得出考核分。(二)教育、教学考核(75分)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各项考核分值如下:考核项目德育工作出勤工作量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科研合计得分5分5分30分10分15分10分75分1.德育工作考核(5分):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1)能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1分);(2)在教学过程中能落实学困学生的帮扶措施(1分);(3)能坚持德育教育以课堂为主导,注重在教学中渗透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1分);(4)能组织各类活动,激发引导学生兴趣,活跃课堂气氛(1分);(5)能有效地关注学生心理健康(1分)。德育工作考核将在教师个人提供自我考核得分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得出考核分。2.出勤考核(5分):教职工出满勤,本项满分,有下列情形者须扣分,扣完为止。(1)周前会或其它临时性重大集会(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2)升旗仪式:每缺席一次扣1分;(3)旷职:教师旷课1节(教辅人员旷工半天)扣2分,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一学期累计三次扣5分;(4)病、事假:A.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时间(如:婚、丧、产假、探亲假等)的,不影响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超假按事(病)假处理;B.教职工因工(公)伤(残),住院、休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C.如有下列情况,酌情扣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①病假:经批准,每学期累计达半个月扣2分;半个月以上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扣3分;1个月以上但不超过2个月的扣4分;2个月以上但不超过3个月扣5分;3个月以上扣发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②事假:经批准,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3天。事假超过3天不满5天的,扣2分;达5天但不超过10天的扣4分;超过10天但不超过15天扣5分;超过15天扣发全额奖励绩效工资。注:①教职工请事、病假,均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其中病假2天以上需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疗证明;②事、病假期间,除影响本大项出勤考核得分外,其它各大项考核得分亦按该项目占比分相应扣除;③以上4项中(病假除外),若任何一项扣分达5分,都将影响其岗位聘任、当年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表彰奖励。出勤考核由年级(总务)主任负责考勤记载,教职工请事、病假应在年级(总务)主任处填单(一式三联),然后报相关校长审批,其中两联分别交年级(总务)主任、教务处安排工作、存档。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年级(总务)主任根据考核记载得出考核分。(教职工考勤情况记载表附后)3.工作量考核(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周课时工作量及从事各项管理工作及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的总量。(1)相关公式A.个人工作量得分=〔(学部总人数×30)÷学部总工作量点数〕×个人工作量点数+相关加分;B.个人工作量点数=学科1周课时数×相应系数+学科2周课时数×相应系数+……C.中、小学各年级学科系数相关值班、值日一览表(单位:节、次)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思品政治历史音乐体育美术地理生物信息综合阅读口语劳动早值班午值班晚值班值日一年级1.21.11.01.01.01.00.20.51.1二年级1.21.11.01.01.01.00.20.51.1三年级1.21.21.11.01.01.01.00.20.51.1四年级1.21.21.11.01.01.01.00.20.51.1五年级1.31.31.11.01.01.01.00.20.51.1六年级1.31.31.11.01.01.01.00.20.51.1七年级1.21.21.01.01.01.00.40.61.1八年级1.21.21.21.01.01.11.00.40.61.1九年级1.41.41.41.21.11.00.40.62.01.1D.几点说明:①凡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每增加1岁,每周增加所教学科课时1节。在一线上课的此年龄段老师周课时达5节,增加课时后仍达不到20分,按20分计;②小学语、数、英担二个班的老师,每周分别补贴系数为1的课时2节,再每超过一个班,每周增加系数为1的课时1节。中学理、化、生老师每周分别补贴系数为1的实验准备课时2节、2节和1节;③班、团队活动及午餐、集会、课间操管理,列入班主任工作范畴,不另计课时;④体育教师的课间操管理每周增加课时系教为1的课时1.5节;⑤中、小学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不再发放职务津贴,直接增加工作量分进行补贴。具体加分办法:A.中、小学年级组长每学期加12分;B.中学语、数、英、物、化、政、历,小学语、数、英教研、备课组长,每学期加10分,中、小学其它教研组、备课组长,每学期加8分。(同学科兼任不重复加分)(A、B项有兼任的,分值较低项折半后累加入较高分项后作为加分补贴);⑥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每天加0.4分;每学期中短期(两周内)代课每节加0.2分、长期(两周以上)代课视为学校安排的正常工作计入工作量;⑦凡坚持在校上班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考核得分不足一半者,记15分。工作量及代课考核由教务处根据排课情况直接进行统计,职务加分由考核小组根据相关岗位职责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加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加分。所有加班,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加班证明,期末汇总到教务处,在学期结束时由教务处得出考核分。4.教学常规考核(10分):主要考核教师在执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方面的情况。(详见学校制度汇编P83~89)凡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的老师得满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本项扣分可以是负分。(1)未按时完成备课组安排的学案、教案、练习案编制的,每次扣1分;(2)被教务处抽查发现不备课上课、集体备课案上无二次备课或教后反思者,每次扣1分;(3)上课迟到、早退、拖课、抽烟、坐着上课被查实者每次扣1分;(4)学生作业(包括订正作业)不批改,或由学生代批经查实者,一次扣1分;(5)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教室的,每次扣2分;(6)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被查实者,每次扣1分;(7)上课时通讯工具铃每响一次扣1分,响铃并接听者每次扣2分;(8)未按时向教务处缴纳相关资料者,每次扣0.5分;(9)未按规定进行监考、阅卷,造成学生作弊、考分不实者,每次扣1分。教学常规考核由中、小学教务主任,采用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方法进行,也可通过发放学生问卷调查了解情况,每学期在期末前一周,由教务主任,会同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得出考核分。5.教学效果考核(15分):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开设的学科课程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主要考核教师任教班级的优秀率、合格率。教学效果考核由教务处具体制定《教学质量考核细则》,并根据学校组织的可信度较高的考试、考查成绩进行统计分析,报中、小学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得出学期期末考核分。考试学科将各备课组成员的教学效果分一、二、三等次,分别记16分、15分、14分,九年级各等次按上列分数的1.5倍记分;考查学科教学效果总均分为12分,根据考查结果,由中、小学考核小组根据考评等次分别记13分、12分、11分。考试科目所教班级如教学效果很差,则视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另行确定记分。6.教科研考核(10分):主要考核教师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和实效,包括承担的教科研课题,参加组织的教科研活动,论文发表、获奖,教师参加基本功大赛,培养特长生、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等。(1)以下五项均达标可获得教科研考核满分:①教师能按时认真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③每学期能面向同组老师或共同体开一次校级公开课;④每学期能独立撰写至少一篇质量较高的论文,并至少上传一篇至校园网(学校审核后)发表或至少有一篇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评比中获奖(含正规报刊杂志发表);⑤每学期参加至少一个校级以上课题研究。(2)教师在教科研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将酌情扣分:①缺席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每次扣1分;②每学期听课少于16节,每少1节扣0.5分;③没有完成面向全组或共同体的教学公开课任务的,扣1分;④未能在校园网上(最低要求)发布自己的教学论文的,扣1分;⑤没有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级课题研究的,扣1分。(3)教师在教科研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可从下列五个方面酌情加分:A.论文获奖和发表加分,见表一(单位:分/篇):学科论文获奖专业论文发表其它文章发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通期刊核心期刊县级0.40.20.10.30.2市级0.70.50.40.50.4省级及以上10.80.711.50.7B.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加分表,见表二(单位:分/次):现场赛课非现场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校级0.60.5县级0.90.80.60.60.5市级1.51.21.11.10.90.8省级32.31.51.51.21.1C.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加分,团体奖由参加辅导老师根据贡献大小分配,单项奖如属单个人辅导,则记到个人名下,如多个老师辅导则按团体奖方法分配。具体见表三(单位:分/人/次):团体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县级5320.40.30.2市级8650.60.50.4省级1210810.80.6D.课题研究开题(省、市级)和结题(省、市、县、校级)将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和对教育、教学的推进作用,结题当年由考核组酌情加分。E.考核期内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教研组、备课组,组员该年度每人加0.5分。A~E项,各组加分可以累计,但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教科研考核扣分项目由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记载情况,在学期结束时汇总到教科室,加分项目由教师个人提供加分依据,报教科室登记、期末由教科室统一得出考核分。(三)专业发展(10分)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等方面的情况。1.教师能认真制定个人3~5年的专业成长目标,能为之长期不懈地努力,并做好个人专业成长档案记载;在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局规定必须完成的继续教育学分认定中成绩合格;小学、初中教师的学历分别达到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水平;在学校组织的“青蓝工程”中能认真履行师、徒职责,即可获得专业发展考核满分。2.有下列情形的将扣分:(1)没有制定个人3~5年专业成长目标,或制定后并没有认真实施及记录者,扣2分;(2)在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认定中成绩不合格者,扣5分;(3)小学、初中老师的学历分别达不到大专或本科水平的,扣1分;(4)未能认真履行“青蓝工程”师徒职责、在学校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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