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企业的安全文明管理、监督工作,并其贯彻、执行成效负责;2、负责建立并落实成员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巡检制度及公司突发紧急事件应争预案,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计划的切实实施、是否达成目标负责;3、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组织安全工伤事故调查工作,并对其监督、管理成效负责;4、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负责安全责任考核,并对其监督、管理成效负责;5、负责劳动保障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督案值一教育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并对监督管理及安全培训计划的执行成效负责;6、负责指导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协调公司各班组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及任务;7、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考核办法的制定及考核细则的实施,负责公司年度安全指标达标,并对目标成达负责;8、根据制度要求,安全部每月不定期进行安全及施工的检查,并考核到人;9、严格遵守“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当事人及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对应措施没有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相应处理不放过);10、规范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和相关资料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