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1年度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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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1年度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场监管所,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托幼机构):2021年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餐饮食品安全和食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高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所、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把开展好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结合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安排,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堵塞风险漏洞,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对今年春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重点复查,切实将此次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抓细抓实。目前气温持续偏高,仍处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期,各类学校即将开学,学校食堂面临设备重新使用、新聘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欠缺、疫情常态化防控等问题。各地要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学校食堂人员、场所环境、设施设备等管理,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风险分级管理,着力解决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达标等问题。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大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检查有安排、责任有落实、措施有实效,全力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二、迅速行动,精心安排部署各监管所、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计划,列出检查清单,明确辖区内监管学校和监管责任人;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按照《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学校食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查风险隐患,积极整改。要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和认真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对学校食堂无证供餐问题持续用力,加大跟踪和检查指导力度,确保9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三、突出重点,开展检查指导(一)各类学校要全面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及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学校食堂安全自查表》(见附件4),存入食堂管理档案中备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要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和教科局。各监管所要将疫情常态化防控、预防食物中毒作为防控重点,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原料采购查验、食品贮存、加工操作关键环节、设备设施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及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代表陪餐等内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帮助分析原因,完善措施。要将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作为宣贯重点,对照食品安全管理新要求,应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题库,加大对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抽查考核力度并建立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档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积极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二)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各监管所要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进行提档升级,积极推进“视频厨房”向“网络厨房”转变,通过互联网向家长、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社会大众等公开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相关信息,接受师生、学生家长、管理部门的监督,年底前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标。(三)加强宣传教育,学校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授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健康饮食理念;各学校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教育活动,以学校食堂为课堂,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爱粮节粮、健康消费”意识,养成厉行勤俭节约、拒绝餐饮浪费的行为习惯。要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置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事项,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构建校园食品安全“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学校首负、社会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四、工作安排此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自查整改阶段:8月25日-8月31日;专项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7日;总结上报阶段:9月28日-9月30日。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结果各监管所、学校要及时梳理总结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情况,好的做法要制度化、常态化,薄弱环节要提出整改措施,要以各辖区市场监管所牵头形成资料汇总,并将附件6至附件9于2021年9月30日前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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