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加强我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2.各部门必须成立由主管为组长的安全小组,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普及消防知识,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3.各部门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全厂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4.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和平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并迅速予以排除,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5.对进厂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能准其人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教育。6.物料存放要合理,保持整洁,走火通道保持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各车间转弯及前后门口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确的安全标志。7.各车间消防设施及器材,在规定范围内一律不得存放物品,若非遇到火警,一律不得动用消防设施。8.厂内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各工场成立义务消防组,落实消防责任制,在遇火灾时,全体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参加灭火行动。9.严禁私接电源,乱用电器,下班时要撤底关掉总掣。10.必须动用明火时,,要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由专人操作并在专人监护下进行。.11.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存放、使用及其废品处理等,必须严禁烟火,并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管,限量存放的安全规定。12.要切实加强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报修,严禁带病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