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行业管理要求,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建管局决定与承担工程施工的公司签订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工作目标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关于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2、施工准备阶段,签订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心的层层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做好配套的道路、围栏、施工用电及必要临时设施、设备的规范设置;召开施工项目动员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每一个进场人,做到思想、组织人员、防护措施、设施五落实。3、施工阶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开展上岗前培训教育,履行签字手续;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落实必须的安全生产经费;对安全生产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每月不少于2次,施工现场做到每日一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一措施跟踪整改到位,并做好记录;严格按“一标准、三规范”所规定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五室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分部、分项的使用前检查、验收、签字。4、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布置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奖惩兑现,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建立可供考查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二、考核办法:1、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作为评选先进、文明施工工地及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并视情况给予奖惩。2、对不能达到工作目标出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暂停施工整改、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降级、取消资质等的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建管局、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一份。签订责任书后,方可办《施工许可证》。责任单位(公章)XX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