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暨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案例)关于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暨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自觉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省、州两级政法机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让广大党员、干警、法官以个别政法干警严重违纪案件为警示,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的手段,也是推动我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作风改进年活动,加强“司法公正、一心为民”、推进法官队伍建设,以近期xx中院法官严重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结合我院实际,深入查找解决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在业外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执法不严、不廉洁的行为,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时间安排于9月13日上午,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专题学习《关于五华区政法机关办失误致无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通报》警示教育活动;下午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规定各庭室科队负责人为本部门警示教育第一责任人,要求他们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警示教育作出具体规划,认真抓好落实,并结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活动,把在教育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和健全的制度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三、目的及效果通过教育,要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要求全院干警要从社会各界的反映中,从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中,从干警违纪典型案件中,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为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政法委二十条措施要求,重申“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五条禁令”、“十三个不得有”等规定制度,做到逢会必讲。同时要求党员、干警、法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必须,即:一是必须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二是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真正做为务实清廉;三是必须做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两道防线;四是必须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班子成员要认真主动地接受监督。以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适应新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着力加强预防司法腐败的制度建设,坚决杜绝违法违纪办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我县“加快发展、奋力崛起”,构建“平安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