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节能培训工作计划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节能培训作为加强节能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对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省万家企业(单位)、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等广泛开展节能培训,增强节能紧迫感和危机感,全面提高我省节能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确保完成2014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3.99%的节能目标任务做出应有贡献。二、总体思路(一)扩大培训范围。加强对省万家企业的节能培训,将节能培训范围扩展至建筑、交通、商贸酒店、学校、公共机构等。通过宣贯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普及节能知识以及分析节能示范案例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全民节能意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二)实施分类培训。会同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总工会等单位以及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专业培训机构开展节能培训教育。创新节能培训方式方法,组织专业培训与普及培训、省监管企业培训与市监管企业培训、节能管理机构培训与节能服务单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分层次、分类别培训。(三)强化专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分行业、分区域对省万家企业节能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员开展培训,增加行业节能标准、能效对标、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培训内容,全面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三、培训范围(一)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及顺德区节能主管部门、广州市经贸委、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分管节能负责同志、节能工作人员。小编精心推荐工作计划表|工作计划书|工作计划开头|工作计划结尾|工作计划怎么写(二)全省万家企业(包括工业、交通运输、宾馆饭店、商贸、学校五个领域)节能管理负责人及能源管理员、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三)我省节能服务公司(单位)、研究院所、咨询机构。(四)省监管商贸酒店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负责人和能源管理员。(五)全省公共机构负责节能管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人员。四、培训方式(一)培训与学习考察相结合。组织节能专家举行专业培训、专题讲座,适时组织相关单位节能工作人员赴省内外参观学习和交流工作经验。(二)集中培训与各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相结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策划和组织集中的节能培训,各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自行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内的节能培训。五、组织实施和相关要求(一)培训组织单位及承办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节能培训工作,具体培训工作根据培训内容分别由省节能监察中心、省节能协会等承办。省节能监察中心、省节能协会将培训和考核情况及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鼓励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农业厅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节能培训。(二)建立能源管理人持证上岗制度。省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及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组织的节能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颁发的上岗(合格)证才能上岗。(三)培训证书到期换证。现行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单位培训证书有效期为3年,首批证书已经到期。证书到期的单位必须派节能工作负责人参加省里的节能培训,参加复审考核,复审合格的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重新颁发新上岗(合格)证,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上岗(合格)证自行失效。今年重点用能单位启用新版培训证书,分为“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证书”、“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证书”,新证书附带培训记录页面,对取得证书后接受节能培训继续教育的人员,证书到期后经审核后续期。六、其它事项(一)培训教材和时间。使用省统一编制的节能培训教材,培训时间从2014年2月至11月,每期培训内容和大致时间安排见附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专项监察和考核。2014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适时组织开展万家企业节能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监察,并向社会通报监察结果,同时将监察结果作为对各地区、部门、企业年度节能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