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安全工程的基本内容系统安全工程(SystemSafetyEngineering)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手段辨识、消除或控制系统中的危险源,实现系统安全。系统安全工程包括系统危险源辨识、危险性评价、危险源控制等内容。一、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是发现、识别系统中危险源的工作,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是危险源控制的基础,只有辨识了危险源之后才能考虑如何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以前,人们主要根据以往的事故经验进行危险源辨识工作。例如,海因里希建议通过与操作者交谈或到现场检查,查阅以往的事故记录等方式发现危险源。由于危险源是“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比较隐蔽,所以危险源辨识是件非常困难的工作。在系统比较复杂的场合危险源辨识工作更加困难,需要利用专门的方法,还需要许多知识和经验。进行危险源辨识所必须的知识和经验主要有:(1)关于对象系统的详细知识,诸如系统的构造、系统的性能、系统的运行条件、系统中能量、物质和信息的流动情况等;(2)与系统设计、运行、维护等有关的知识、经验和各种标准、规范、规程等;(3)关于对象系统中的危险源及其危害方面的知识。危险源辨识方法可以粗略地分为两大类:(1)对照法。与有关的标准、规范、程序或经验相对照来辨识危险源。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常用的安全检查表,都是在大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因此,对照法是一种基于经验的方法,适用于有以往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20世纪60年代以后,国外开始根据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检查表辨识危险源。例如,美国职业安全卫生局(OSHA)等安全机构制订、发行了各种安全检查表,用于危险源辨识。安全检查表是集合以往事故经验形成的,其优点是简单易行,其缺点是重点不突出,难免挂一漏万。对照法的最大缺点是,在没有可供参考的先例的新开发系统的场合没法应用。对照法很少单独使用。(2)系统安全分析。系统安全分析是从安全角度进行的系统分析,通过揭示系统中可能导致系统故障或事故的各种因素及其关联来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系统安全分析方法经常被用来辨识可能带来严重事故后果的危险源,也可以用于辨识没有事故经验的系统的危险源。系统越复杂,越需要利用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来辨识危险源。二、危险源控制危险源控制(Hazardcontrol)是利用工程技术和管理手段消除、控制危险源,防止危险源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物损失的工作。危险源控制的基本理论依据是能量意外释放论。控制危险源主要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危险源控制技术包括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和减少或避免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前者在于约束、限制系统中的能量,防止发生意外的能量释放;后者在于避免或减轻意外释放的能量对人或物的作用。显然,在采取危险源控制措施时,我们应该着眼于前者,做到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也应做好充分准备,一旦发生事故时防止事故扩大或引起其它事故(二次事故),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管理也是危险源控制的重要手段.管理的基本功能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通过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安全管理活动,控制系统中人的因素、物的因素和环境因素,可以有效地控制危险源。三、危险性评价系统危险性评价(SystemRiskAssessment)是对系统中危险源危险性的综合评价。危险源的危险性评价包括对危险源自身危险性的评价和对危险源控制措施效果的评价两方面的问题。系统中危险源的存在是绝对的,任何工业生产系统中都存在许多危险源。受实际的人力、物力等方面因素的限制,不可能完全消除或控制所有的危险源,只能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消除、控制危险性较大的危险源。在危险性评价的基础上,按其危险性的大小把危险源分类排队,为确定采取控制措施的优先次序提供依据。采取了危险源控制措施后进行的危险性评价,可以表明危险源控制措施的效果是否达到了预定的要求。如果采取控制措施后危险性仍然很高,则需要进一步研究对策,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使危险性降低到预定的标准。当危险源的危险性很小时可以忽略,不必采取措施。危险性评价方法有相对的评价法和概率的评价法两大类。四、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的实施按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应该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源评价,根据危险源危险性评价的结果采取危险源控制措施。实际工作中,这三项工作并非严格地按这样的程序分阶段独立进行,而是相互交叉、相互重叠进行的。如前所述,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安全因素,按定义都可被看作是危险源。实际上受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只能把其中一部分危险性达到一定程度的不安全因素当作危险源来处理,把危险性较小的不安全因素忽略。因此,在辨识危险源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危险性评价,以判别被考察的对象是否是危险源(不可忽略的、必须控制的)。在选择控制措施控制危险源时,需要对控制措施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通过评价选择最有效的控制措施。这种评价通常是通过对比控制前和控制后危险源的危险性进行的。在采取危险源控制措施时,危险源控制措施本身又可能带来新的危险源。因此,在进行危险源控制时,仍然需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工作。三、危险性评价系统危险性评价(SystemRiskAssessment)是对系统中危险源危险性的综合评价。危险源的危险性评价包括对危险源自身危险性的评价和对危险源控制措施效果的评价两方面的问题。系统中危险源的存在是绝对的,任何工业生产系统中都存在许多危险源。受实际的人力、物力等方面因素的限制,不可能完全消除或控制所有的危险源,只能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消除、控制危险性较大的危险源。在危险性评价的基础上,按其危险性的大小把危险源分类排队,为确定采取控制措施的优先次序提供依据。采取了危险源控制措施后进行的危险性评价,可以表明危险源控制措施的效果是否达到了预定的要求。如果采取控制措施后危险性仍然很高,则需要进一步研究对策,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使危险性降低到预定的标准。当危险源的危险性很小时可以忽略,不必采取措施。危险性评价方法有相对的评价法和概率的评价法两大类。四、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的实施按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应该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源评价,根据危险源危险性评价的结果采取危险源控制措施。实际工作中,这三项工作并非严格地按这样的程序分阶段独立进行,而是相互交叉、相互重叠进行的。如前所述,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安全因素,按定义都可被看作是危险源。实际上受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只能把其中一部分危险性达到一定程度的不安全因素当作危险源来处理,把危险性较小的不安全因素忽略。因此,在辨识危险源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危险性评价,以判别被考察的对象是否是危险源(不可忽略的、必须控制的)。在选择控制措施控制危险源时,需要对控制措施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通过评价选择最有效的控制措施。这种评价通常是通过对比控制前和控制后危险源的危险性进行的。在采取危险源控制措施时,危险源控制措施本身又可能带来新的危险源。因此,在进行危险源控制时,仍然需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