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核程序目的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评价QES管理体系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通过内部审核,找出QES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完善QES管理体系,从而保证QES管理体系有效运行。2范围本程序覆盖公司内与QES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所有场所和活动。3职责3.1管理者代表领导QES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3.2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组织内部审核工作的策划和实施,监督各部门QES管理活动的开展;3.3项目工地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领导本工地的内部审核工作,质保/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内部审核工作的策划和实施,并分别向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报告本工地QES管理体系运行情况;3.4各责任部门按审核要求提供客观证据,并具体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4程序4.1审核策划4.1.1年度审核计划的编制管理者代表每年年初组织质量保证部和安全监察部根据公司承担的施工项目情况、重要性制定本年度审核计划,年度审核计划包括下列内容:a)审核的目的和范围;b)审核依据;c)审核的计划安排;d)被审核的部门及频次;e)对审核组的要求;f)与审核有关的要求;g)审核报告的分发范围。4.1.2年度审核计划编制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经理批准。4.1.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可根据工程合同规定、业主方要求或项目工地特点,组织质保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编制项目工地年度审核计划或阶段性审核计划,由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4.2审核的实施4.2.1审核人员资格要求a)审核员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GB/T19001、GB/T24001、GB/T28001标准内审员证书,并经公司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授权,才能进行相应的体系审核。b)质量保证部和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审核员进行年度评定。必要时对其进行重新培训或按要求重新进行资格审查。4.2.2在实施审核前,根据年度审核计划,组织审核组,任命审核组长,编制审核实施计划。审核实施计划包括:审核组成员具体分工、审核时间、进度安排、受审核的部门及负责的主要活动。4.2.3审核组长在实施审核开始一周前,将审核实施计划传递到受审核部门。4.2.4审核组编写检查清单。检查清单由审核小组掌握,不通知被审核部门。审核员在编制检查清单及审核时可以考虑如下的方式:顺序追踪、逆向追溯、组合式审核。审核组在编制检查清单及实施审核中要审查有关管理文件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必要时,审核项目管理手册/计划以及程序文件与施工合同要求的符合性。4.2.5审核组按计划安排实施审核4.2.5.1召开首次会议(必要时)。内容包括:a)介绍审核组成员、被审核部门领导讲话;b)重申审核的目的、范围、时间安排及审核所采取的方法或程序;c)听取被审核部门自查情况和准备工作汇报;d)澄清审核工作中不明白的事宜。4.2.5.2现场检查审核组按检查清单,通过面谈、查文件和观察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事实。4.2.5.3审核组会议。现场检查工作完成后,归纳审核过程,汇总不符合事实并对其进行分类,判定受审核部门或区域管理活动情况。不符合项分类原则:主要不符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主要不符合:a)造成系统性或区域性严重失效的不符合(可能由多个轻微不符合造成的)。b)实际工作中严重违反规定的文件和程序,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c)执行程序过程中非偶然漏项,且已产生不良后果。d)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符合。e)次要不符合项仍未改善。即:上次审核中发现的次要不符合,至今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的。f)未完成目标、指标且未意识到。g)存在明显的需要立即整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如在已带电的配电间作业未办理工作票;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施工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等。次要不符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次要不符合:a)执行《QES管理手册》、项目管理手册/计划规定的条款有轻微不符合;b)文件偶尔未被遵守,后果不太严重;c)由于理解程序有偏差而产生轻微不符合。观察项:未形成不符合项事实,而有这种趋势。向被审核方提出,以示注意。4.2.5.4审核组长和被审核部门交换意见。确认不符合事实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并起草内部审核报告。4.2.5.5召开末次会议。审核组组织被审核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召开末次会议,通报内审的基本情况、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及本次审核结论。4.2.5.6编制审核报告。由审核组长组织编写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在末次会议结束一周内完成。审核报告附件为“不符合项通知单”,必要时包括不符合项统计表。公司总部审核报告,经部门主任审核后,管理者代表批准,发至有关部门;项目工地审核报告由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审批后发至有关部门,并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备案。4.3纠正措施的实施4.3.1内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由责任部门进行。执行QESP18《纠正措施控制程序》。4.3.2责任部门整改完成后将有关的信息反馈到内部审核的组织部门,由该部门进行验证关闭。4.3.3对公司质量保证部和安全监察部存在的不符合项的纠正,由管理者代表负责验证关闭;对项目工地质保和安全管理部门存在不符合项的纠正,分别由公司质量保证部和安全监察部负责跟踪验证。4.4当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顾客或相关方有严重申诉或公司机构变化、体系变化等情况时,可追加审核次数,追加审核及纠正措施的实施执行本程序4.2条款。4.5QES管理体系的评审和评价4.5.1在全年审核任务完成后,管理者代表组织质量保证部和安全监察部对QES管理体系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同时对各部门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识别QES管理体系改进的重点,制定措施改进并提高QES管理体系水平。4.5.2将评价资料和内审信息提交管理评审。4.5.3管理评审结果要求修订、补充《QES管理手册》或程序文件时,由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修订、补充。4.6内部审核生成的记录管理执行QESP02《记录管理程序》。5记录QESP12-1A《不符合项通知单》6相关文件QESP02《记录管理程序》QESP18《纠正措施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