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为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防治和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1矿井瓦斯预防制度1.1加强通风、监控装备投入,确保通风、监控装备完好运行,积极引进新的通风、瓦斯防治技术和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矿井通风技术创新,从源头上防止瓦斯超限。1.2加强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检查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完好,主要通风设施要有一定备用量,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瓦斯检查、监测、监控仪器、设备和通风设施故障造成瓦斯积聚(超限)未能及时检测出而导致矿井瓦斯灾害的情况。1.3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在矿井发生瓦斯灾害时根据灾区影响情况及时反风,以减少矿井瓦斯灾害影响范围,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同时减少灾害损失。1.4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瓦斯防治和通风管理提供依据。1.5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特别是+260北翼32042风巷今年将接近的莲花岩老窑,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采取探放瓦斯,探放手段为采用瑞利波探测仪进行物探和地质钻探相结合。1.6所有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3次;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增加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1.7井下所有地点放炮,都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并有记录可查。1.8掘进巷道贯穿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贯穿两头的瓦斯浓度必须在措施规定的范围内。1.9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瓦斯灾害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瓦斯灾害后自己的行动要求。1.10掘进工必须提高对老窑瓦斯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异常,或钻孔内有大量瓦斯或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瓦斯沿钻孔大量涌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瓦斯灾害处理。1.11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瓦斯灾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安全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1.12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坚持瓦斯超限不间断处理原则。瓦斯未降到1%以下时,严禁生产。1.13建立完善合理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和独立通风。坚持开好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工作会,不断优化通风系统,消除微风巷道,使通风系统稳定可靠。1.14加强巷道维修,扩大巷道断面,改善通风状况。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1.15矿井出现临时停风、停电严格按照矿井临时停风停电管理办法执行。1.16跟头(面)瓦检员要坚守岗位,按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虚报瓦斯浓度。巡回瓦检员认真进行巡回检查,特别要注意对死角的检查,杜绝漏检和检查不到位。1.17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做到监测准确、断电可靠。掘进面实行“三专两闭锁”,采面实行瓦斯电闭锁。1.18加强机电设备防爆完好管理,杜绝失爆。加强机电设备维护管理,降低机电事故率,减少临时停风、停电。2矿井水害预防制度2.1根据《嘉阳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及时制定修改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并根据计划认真检查和实施矿井水防治的各项工作。2.2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2.3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2.4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2.5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特别是+260北翼32042风巷临近的莲花岩老窑和+260北翼边界处的王家湾老窑,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2.6在本矿井下山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2.7本井田内的勘探钻孔孔口大部分位于沟壑内,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2.8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五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2.9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2.10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2.11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2.12集团公司“三防”办公室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2.13每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2.14对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2.15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2.16针对莲花岩老窑:因其积水量达300多万立方米,+260水平32采区邻近莲花岩老窑施工的下山巷道,必须制订专门的技术安全措施,采用瑞利波探测仪进行物探和地质钻探相结合的手段,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3矿井火灾预防制度3.1井下严禁使用可延燃橡套电缆和非阻燃皮带。3.2井下机电硐室一律不用可燃性材料砌筑,并在机电硐室内安设2—4具MFZ8型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和贮存0.5m3以上的河砂。3.3皮带斜井共安设14具MFZ8型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其安设位置为:每台皮带运输机的机头和第三台皮带运输机的机尾各安设2具灭火器,在皮带运输机的中部每隔100m安设1具灭火器。其他皮带运输巷,在皮带运输机的机头、机尾各安设2具MFZ8型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在皮带运输机的中部每隔200m安设1具灭火器。对井上、下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3.4井下全部使用阻燃性皮带。皮带运输巷道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其他巷道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3.5在发生火灾时,矿井的防尘供水管道作为消防管道使用。3.6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有经批准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每次工作结束后清除易燃物、可燃物等,做到人走场地清。3.7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掘进碛头必须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局扇必须由瓦检员开关。3.8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4矿井粉尘预防制度4.1采取放炮使用水泡泥、装岩洒水、冲洗巷帮等综合防尘措施。4.2采煤机无水不割煤、掘进碛头无水不钻眼、装岩。4.3集中产生煤尘点、装车点、转载点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定期清洗(扫)巷道积尘。大巷和皮带运输巷定期进行冲尘。4.4加强个体劳动保护,开拓碛头喷浆工必须使用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其他下井人员必须使用尼龙防尘口罩。4.5通修队负责每月对井下各产尘点进行粉尘浓度测定。每天对采面回风巷进行扫尘;每年对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等巷道进行二次全断面冲洗。5顶板事故预防制度5.1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规定的支护要求对顶、帮进行有效支护和管理,严禁操作人员空顶冒险作业。5.2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作好采空区处理。5.3采面底板软的地段,按作业规程要求穿好铁鞋,使用好切顶密集支柱和丛柱。5.4加强采面安全出口和端头的支护,机、风巷超前支护必须符合相关规定。5.5掘进工作面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并按规定使用好前探梁、固棚器、杷杆等。5.6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地质预报、安全和工程质量班评估工作,确保采掘工作面的顶板安全。6机电运输事故预防制度6.1防止机电事故预防制度6.1.1现有的避雷设施必须保证完整、可靠,在每年的4月1日-10月30日期间必须全部投入运行。6.1.2每年雷雨季节前必须按规定对避雷器进行电气试验,不合格的必须在雷雨季节前予以更换,并要备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6.1.3接地电阻的测试按水电部规定执行(包括入井管路接地极的测试)6.1.4生技部应根据现场反馈的意见,积极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提高防雷效果。6.1.5每年应对在使用的地面、井下变压器和高压开关进行油质化验。6.1.6加强输电线路的巡查工作,特别是副井、杨店子风井的供电线路,确保双回路供电的可靠性,出现停电、停风时,风机司机要沉着冷静,杜绝误操作,并严格按《临时停电、停风安全措施》执行。6.1.7加强电气防爆管理,严格按照《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办法》执行,杜绝电气失爆。6.2防止提升、运输事故预防制度6.2.1加强斜巷绞车、钢丝绳的检查与管理。主要提升绞车的钢丝绳由机电队每日负责检查;机道、风巷小绞车的固定柱和钢丝绳,由使用采掘队每日负责检查;25°龙坡的斜巷,必须使用“一坡三挡”。6.2.2严格执行平巷运输及蓄电瓶机车的管理规定,强化对小机车运输的管理。6.2.3加强斜巷提升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杜绝矿车串车提升超挂、不按规定使用正规插销等违章行为。6.2.4强化轨道质量管理,以《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对轨道质量进行严格管理,所有运输轨道接头扣件必须齐全,严格执行窄轨运输的有关规定。6.2.5强化科技投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7放炮事故预防制度7.1每个采掘工作面当班只能有一台放炮器放炮。严禁在同一工作面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地点同时放炮。7.2放炮母线及站岗距离规定:直线巷道不少于100m;拐弯45度及以上巷道不少于75m;回采工作面不少于45m;采面印子放炮,在机道、风巷不少于75m,在工作面不少于45m。7.3放炮器的把手(钥匙)由瓦斯检查员负责保管,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7.4放炮过程中出现瞎炮或残炮,必须由当班放炮员处理,未处理好以前不得交班。7.5贯通巷道在贯穿前30m,必须制订贯通措施,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