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买卖合同卖方:买方: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一、双方买卖的车库位于,面积平方米,卖方获得时间,所有权证明资料名称,资料编码。二、车库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买方交付卖方;车库及车库钥匙由卖方交付买方。三、卖方应保证对出卖的车库拥有所有权,有权处置该车库,卖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库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库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对买方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四、合同生效后,车库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买方拥有完全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使用、租赁、转让的时间、价格与卖方无关,但在同等条件下,卖方可以享有优先权。五、房管部门能够对车库买卖进行登记时,卖方应当配合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车库过户登记手续。六、为使服务于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知晓并对本买卖合同予以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本合同上盖章并填写相应的物权转让登记备案资料。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卖方(手印):买方(手印):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物业公司(盖章):年月日本合同买方持有件需附加下列附件:1、卖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2、车库款项收到条;3、卖方购买车库时取得的交款凭证;4、物业公司相关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