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防突管理,落实各单位防突工作责任,杜绝各类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组织领导成立顾桥矿防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各级领导防突工作责任制(一)矿长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防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2.负责督促检查分管副职防突责任的落实,定期组织检查防突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落实有关奖罚。3.负责每季度、每月进行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4.保证防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5.负责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审批工作。-2-6.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突工作专题会议(可与一通三防例会合并)。(二)总工程师1.负责全矿防突技术领导,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防突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3.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组织审批防突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和原因分析。4.负责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的组织编制工作。5.负责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6.负责防突科研项目的开展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三)安监处处长1.对防突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程及上级颁发的防突指令、决定、规定。3.负责职工防突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防突培训工作。4.负责对防突方面的文件、规定、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四)采煤副矿长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方案、措施的落实,管好分管范围内-3-的防突安全防护设施。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五)掘进副矿长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方案、措施的落实,管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安全防护设施。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六)机电副矿长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方案、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的组织实施。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七)经营副矿长负责防突所需的设备、资金的保障和落实。(八)通风副总工程师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各项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审查防突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4-4.负责组织防突日常督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整改落实。5.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防突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九)采煤副总工程师1.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2.参与编制、审查并组织实施、检查综采工作面的防突规程和措施的落实。(十)掘进副总工程师1.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重点落实煤巷掘进期间和石门揭煤期间的防突措施。2.参与编制、审查并实施、检查掘进工作面防突规程和措施的落实。(十一)机电副总工程师1.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实施、检查机电方面的防突规程和措施的落实。(十二)安监处主任工程师1.负责对矿井防突技术、工程的监督检查。2.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突技术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3.参与防突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4.参加矿井防突检查,负责监督突出事故处理和隐患整改。三、各单位防突工作职责分工(一)通防科1.是防突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专门机构,负责全矿井日常防突管理工作,制定防突规划和措施。2.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对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区、石门揭煤工作面及法距小于5m的煤层顶(底)板巷道、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要敏感,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并负责防突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及上报工作。3.准确测定煤层瓦斯含量、压力和突出危险性相关参数,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4.管理好吸附常数实验室和瓦斯含量实验室。5.负责收集防突措施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将具体位置标注在工程平面图上,以便确定下次措施循环的有关参数。6.当防突措施钻孔达不到设计深度时,认真分析原因,向地测科通报有关资料,以便分析地质构造变化。7.负责防治突出的管理、技术指导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二)地质测量科1.加强日常瓦斯地质基础工作及现场资料的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地预报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断层、褶曲等地质异常带)。-6-2.加强三维地震和坑透资料的研究,负责及时准确地提供月度地质预报,绘制瓦斯地质图,作好瓦斯地质基础工作。3.负责及时提供防突预测图底图,配合通风队作好防突预测图绘制工作。4.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构造的处理鉴定工作。5.负责地质预报的发放工作。6.负责围绕防突施工的地质钻孔施工监督、验收工作,确保成果图准确、可靠。(三)通风队1.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负责采掘工作面通风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检查有害气体,测定风量等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合理可靠,通风畅通,断面符合要求。2.负责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检查。3.负责队内防突员的防突培训工作。严格按作业规程(措施)要求强化突出煤层掘进或石门揭煤的远距离放炮管理工作。4.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和检修。5.负责编制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四)信息中心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负责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装置的设置,并确保断电灵敏、可靠。-7-(五)抽采队1.负责消突抽采钻孔施工和监督验收勘探处施工的钻孔,确保钻孔施工质量。2.负责矿井的抽采系统,确保消突钻孔抽采效果的考察有效。(六)施工单位(包括钻孔施工单位)1.负责具体防突措施的实施及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维护和管理。2.负责预测煤电钻的安装以及预测钻孔的施工,按防突措施要求组织生产,对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所。3.钻孔施工单位严格按矿要求施工消突钻孔和瓦斯抽采钻孔。4.负责联系施工抽采钻孔的时间,并组织人员按照防治突出措施的要求施工。5.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人员贯彻防突管理规定、措施、批复,加强防突基本知识教育,熟悉突出预兆。施工中认真观察突出预兆,发现异常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6.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发现突出预兆及时汇报跟班队长、矿调度所。(七)生产技术科1.负责按突出矿井的要求进行采掘接替安排和计划的安排。2.负责突出煤层掘进过程中的方案确定。(七)工程设计科-8-负责按突出矿井要求进行系统巷道的设计。(八)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全矿职工防突知识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四、防突工作重点顾桥矿防突工作重点是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的石门揭煤、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煤巷掘进、采煤工作面的回采。煤巷防突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正常期间的流程管理机制和异常期间的预警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实现治而不突。(一)石门揭煤石门揭煤措施按集团公司批复意见执行。(二)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与突出煤层法距<20m的顶底板岩巷掘进严格执行边探边掘规定,巷道不得进入突出煤层顶(底)板法距5m以内施工,否则必须在法距7m前采取消突措施。(三)煤巷防突工作正常期间的管理煤巷防突工作正常期间的管理按以下流程进行1.工程设计科及时向地质测量科提供巷道施工方案2.地测部门必须充分利用各种勘探资料、实际揭露煤层开采资料或前探钻孔施工资料、穿层孔反演资料对地质构造及煤层、巷道四邻开采关系综合分析,编制待掘巷道平、剖面图等地质资料交通防科。-9-3.通防科根据地测科提供的巷道预想平、剖面图进行消突钻孔设计,并编制防突措施。4.钻孔施工单位根据通防科提供的钻孔设计参数施工钻孔,施工地质前探孔期间,地测科安排人员现场跟班,并根据钻孔资料对预想地质资料进行校对,经修正后及时反馈给通防科以便修改钻孔设计。钻孔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穿层孔资料交地测科进行反演,反演资料显示有地质构造等异常现象时,地测科应及时下达联系单通知生产技术科、南区矿建科、通防科、通风队、掘进副总、地测副总、通风副总。5.通防科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有效后,在保留足够的区域措施孔超前距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采掘过程中进行循环预测,预测有突出危险时,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6.防突流程图-10-钻孔施工单位按钻孔设计参数打钻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打钻资料通防科编制防突措施、提供钻孔设计参数地测科提供巷道地质预想平、剖面图设计科提供巷道施工方案地测科反演钻孔资料,并报相关单位,施工前探孔时,地测科现场跟班,并对钻孔资料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修正预想平剖面图设计钻孔施工完毕后,通防科根据抽采队、通风队提供的抽采量、风排量及钻孔施工单位的钻孔原始记录单及时进行效果检验(单元评价)价)检验有效后,执行循环预测施工若预测超标,执行补充抽采(排放)钻孔措施-11-五、煤巷防突工作异常期间的管理煤巷防突工作异常期间执行“五位一体”的预警机制。(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预警,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矿调度接到井下汇报后,通知相关单位。由生产技术科牵头,通防科、地测科、安监处现场会诊,根据现场资料由掘进副总牵头地测副总、通风副总配合,拿出恢复施工的措施。1.迎头见断层或预报前方有断层。2.迎头应力集中、矿压增大或异常,煤层片帮掉顶。3.煤层层理紊乱、煤厚、倾角急变,煤层硬度变软。4.有煤炮声。5.煤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波动50%及以上。6.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4%或瓦斯浓度达到正常值的2倍及以上。7.预测(效检)指标K1达到0.4mL/(g·min1/2)或者Smax达到6kg/m及以上。8.施工前探钻孔过程中出现夹钻、顶钻、喷孔现象。(二)预警程序(“五位一体”)1.地质人员、掘进队跟班队长或安监员发现上述第1∽4种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所,由矿调度所通知地测科、生产技术科、通防科。2.测气员发现上述第5种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所、通风队。3.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上述第6种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所、-12-通风队、抽采队、通防科。4.防突员预测出现上述第7种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所、通防科。5.钻机队跟班干部或机长发现上述第8种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所、通防科。六、突出煤层采煤面采取两巷大直径(Ф113mm)顺层长钻孔抽采的方法进行消突。顺层长钻孔不留空白带,两巷的顺层长钻孔每隔5~10m一个,统一设计,顺层钻孔至少应与采煤工作面同时移交投入使用,同时提交消突效果评价。评价合格后循环预测回采。如采面留有空白带,采取工作面内浅孔排放的防突措施,钻孔孔径73mm,长度20m,间距5m,预测合格后回采并留有5m的超前距。采取开采保护层措施的,被保护层开采前必须对被保护范围和区域效果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回采。七、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规定(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1.区域预测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具体如下:(1)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2)根据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13-(3)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及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按表1预测。表1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区域类别P﹤0.74W﹤8无突出危险区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二)区域防突措施及效果检验1.保护层开采:北一采区1114(3)及以下13-1煤层开采前先开采11-2煤层作为保护层,在13-1煤层底板施工底抽巷,底抽巷内施工穿层钻孔抽采13-1煤层卸压瓦斯。南二下盘区13-1煤层开采前先开采11-2煤层作为保护层,在13-1煤底板施工底抽巷,在底抽巷内施工穿层钻孔抽采13-1煤层卸压瓦斯。在地面施工地面钻井抽采13-1煤层卸压瓦斯。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0m3/t以下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35%;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0~15m3/t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45%;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5m3/t以上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