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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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闻职业道德刚刚过去的2004年,虽然没有像2003年那样发生较多的新闻职业道德事件,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已成为新闻界关注的热点。2004年末,国家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布了《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主持人队伍的道德素质和工作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新闻界深入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为内容的“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国家广电总局应对日益严峻的改革和发展形势挑战,突出从人的思想行为规范着手,抓新闻队伍素质,强化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力举措。关注我国新闻职业意识和职业规范,可能将成为以后的一个重要话题。一、正确认识当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新闻事业发展迅猛,新闻工作成绩斐然,社会有目共睹,但新闻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2003年9月15日,新华社发布了令人震惊的消息:11名新闻记者(其中有4名新华社记者)在采访山西繁峙矿难过程中,收受当地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和金元宝,上演一幕“有偿不闻”的新闻腐败丑剧。2003年,京城某报记者孙振在担任报社热线部记者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某电信发展总公司名义在开办“体彩”、“福彩”声讯台中以弄虚作假、欺骗公众相要挟,向采访对象索要钱款18万元,事发后被判8年有期徒刑。《娄底日报》原政治部副主任任新勇在警察与黑社会之间左右逢源,攀附权势,刺探消息,成为控制娄底部分官员的“地下组织部长”,1997年至2003年的7年间,他以绑架、诈骗、挪用公款方式敛财160万元。2003年4月20日,“红包”媒体控制了上海车展,报纸电视铺天盖地的新闻竞然和车商自己所做的广告相差无几,在厂商的操控下,部分新闻传媒完全丧失了客观立场。以上所列种种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现象,业内人士或专家将其称之为新闻腐败现象,有的称之为新闻道德沦丧或传媒操守问题。当前,新闻职业道德问题,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一)新闻单位以新闻做交易的情况突出有的以新闻当广告,向被报道单位收取费用;有的要求企业对举办的活动或栏目进行“赞助”;有的出卖栏目和节目时间;有的以“合办”、“协办”栏目的形式变相要钱;有的新闻单位要求记者接广告,并分配给他们具体的“创收”任务,以记者完成“创收”任务的情况来确定记者的工资与奖金;有的新闻单位甚至把“创收”的能力和实绩作为招聘任用记者的重要条件。武汉市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评论部高级编辑胡桂林同志曾三次对湖北和武汉地区新闻界的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社会调查,调查结果表明:100%的新闻单位存在着记者拉广告和“赞助”的情况;80%以上新闻单位给记者规定了“创收”任务;70%以上新闻单位出售或变相出售过栏目和节目时间;100%的新闻单位在“合办”、“协办”的栏目、节目中收取了一定费用;90%的新闻单位给拉广告的记者不少于广告费总额10%的“回扣”。(二)新闻工作者以职谋私的情况较为严重有的编辑记者利用发稿权、采写权在被采访单位和通讯员中吃喝拿要,向被报道单位索钱财甚至是住房、汽车;有的利用报道单位走后门、办私事;有的利用接触领导干部之便,让他们为自己说情办事;有的甚至利用职权干预立法、执法和党政事务。胡桂林同志的调查结果表明:100%记者编辑接受过被报道单位送的“红包”和礼品;60%的记者承认向被报道单位要过用车;40%以上的记者在被报道单位报销过包括旅差费、电话费、用餐费、交通费之类的单据;100%的记者吃过请;60%的记者求被报道单位办过私事。有68.6%的被调查者认为现在记者以职谋私的情况很普遍。(三)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感明显降低有的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只把眼睛盯着“上面”,或者只盯着一些经济有实力的“大老板”,而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疾苦、意见、批评、监督漠不关心,熟视无睹;有的记者到基层采访,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或摆架子,把新闻当作向人民群众索取好处的资本;有的由于得了被采访单位的“好处”,不惜背离新闻真实性原则,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欺骗愚弄受众;有的片面追求收听率、收视率,以便招来更多的广告客户,故意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刊播低级庸俗甚至是不健康的内容,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污染社会,毒害群众。据调查,武汉地区由行业、企业、部门主办的报纸中,有40%曾刊载过不健康内容,而街头出售的各类小报中,有不健康内容的占80%。(四)新闻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挑战由于有些新闻单位以金钱价值取向代替新闻本身的价值取向,使客观、公正、真实、全面的新闻职业道德丧失。有的新闻单位只要收到别人的钱就不顾一切地为别人吹嘘;有的新闻单位对企业的新闻报道只是作为企业广告的配合形式。一家企业不管它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如何,只要出够了钱,就可以使报纸整版整版地报道它,使电台、电视台拿出黄金节目时间来宣传它;一个人,只要他愿意花金钱,也可以买通很多记者来为他写通讯、报告文学、电视剧,为自己树碑立传。据调查,武汉地区的报纸中,2003年因收了费用为企业或企业领导提供专版报道的达100多个版。被调查:有59.3%的被调查者遇到记者报道失实的情况。新闻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表现主要可以归结为“四大害”,即“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侵权新闻”和“低俗新闻”,如果再加上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广告”,可以统称为“五大害”,这“五大害”说到底是少数媒体及新闻工作者无视自己的社会使命和道德责任,滥用新闻自由权利,贪图小团体和个人私利造成的。由于这些东西的存在,致使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严重侵害,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也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今后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任务十分严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二、造成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的主要原因随着我国对外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建立,新闻传播也逐步引入市场因素,不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新闻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力,加之新闻界对自身放松要求,随波逐流,致使一些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频频沦丧。造成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西方道德观念和伦理思潮的侵蚀对当代中国社会道德带来较大影响的西方道德观念是利已主义与个人主义。利已主义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思想观念,根本特征是把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一切从个人需要和个人幸福出发,反对统一的社会价值标准,而且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惜牺牲和损害他人的利益与幸福。个人主义与利已主义不同,它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强调个性解放;二是强调个人权力和利益至上;三是强调个人的尊严和价值。个人主义作为反对封建迷信、禁欲主义的有力思想武器,曾经起过解放思想的积极作用,而且它也适应了资本主义经济所要求的竞争、奋斗的行为模式。但个人主义仍然是与社会主义道德价值取向格格不入,与中国的国情很不相容的,它只会导致伦理的混乱。西方伦理观念和思潮作为一种系统的价值观念,其内容和社会作用是极其复杂的。就对中国道德生活影响较大的而言,就包括受尼采和萨特存在主义伦理思想影响而形成的“自我超越”伦理生活模式;受佛洛依德理论影响而体现在性道德上的宽容和开放;受费洛姆伦理思想影响形成的“自我实现”伦理生活模式;还有受道德价值上反文化、反传统的影响而出现的一种“痞子道德”和“游戏人生”的态度。西方伦理观念对于社会道德建设故然有一定的积极方面,但是,西方道德观念和伦理思潮给我国当前包括新闻职业道德在内的道德领域带来的消极作用是主要的。(二)市场经济发展与道德价值观的冲突我国社会主义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次重大的历史进步。它推动了包括道德在内的整个社会的前进,培养了人们的市场意识,大大地激发了人们的竞争观念和奋斗精神。然而,在市场经济促进道德巨大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道德堕落现象,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社会道德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重物质利益而轻精神激励;重目的而不择手段;重社会权利而轻道德义务;重自我而轻他人。这一道德价值取向在新闻职业道德中的主要表现就是只讲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效益,搞金元新闻、有偿新闻和以职谋私。(三)政策机制影响职业道德下降我国当前新闻,政策导向机制中存在簿弱环节,影响了新闻职业道德的下降。一是我国新闻事业发展速度过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事业发展很快,据新闻出版署统计,“八五”期间,我国各级各类报纸(包括内部发行的)已达到4684家,比“七五”末期增长80%以上。杂志的份数则翻了一番。据广播电视部统计,全国目前广播电台数量,比“七五”末期增长120%,电视台数量比“七五”增长90%。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固然是社会的需要,但却又带有相当大有盲目性。这些新闻单位要“生存”,往往采取一些“非正常”的手段,有时就不惜违反新闻职业道德。二是我国现行的新闻体制存在弊端。首先主要是受我国新闻媒体的“机关报”和“人民台”体制影响,这种体制是一种历史产物,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这种体制越来越显露出它的弊端,突出表现为党台党报很难到市场竞争中去求生存。党台党报为了发展,除了向上伸手,要财政拨款,要银行贷款外,只有靠行政力量和新闻媒介的特殊地位向企业要钱,向社会“抓”钱。这种体制必然导致新闻媒体重效益而轻质量,竞争意识淡化,缺乏自律。同时,由于受权力制约等影响,记者们不可能完全自主行使“新闻自由”权利。三是新闻工作者生活状况较差。中国最大的商业网站新浪网2004年组织开展了《媒体从业人员生活状况调查》,报告了2003年新闻传媒从业人员的生活状况,尽管网上调查(单项最多的有效问卷1717)难以代表整体,但是调查的结果还是不能不让人震惊。被调查的新闻从业人员中43%没有任何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没有工作证,没有记者证,没有社会保障。他们中享受病假的仅占10%,享受产假的仅占7%。分析文章指出,当前很多媒体的老总并非不知道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而不签订这些,一年可以为媒介集团节省几千万元。传媒无偿而大量地使用新闻实习生,使用不签合同、薪金低廉的临时工,也造成记者的越发年轻化。2003年8月湖北电视台集体清退临时记者200多人,理由竟然是“避免交通事故”。文章引证说:“媒体的临时工往往是一个媒体最前线的员工,他们干的是最危险、最有挑战性的工作,但是他们享受的却是最不能接受的现实:稿费打折,生活无保障,人身不安全。”文章认为,记者的生存困境和激烈的竞争,造成新闻报道煽情、片面、忽略、夸张、造假。(四)舆论教育工作相对薄弱舆论教育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影响着我国现行的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众传播媒介本身也被卷进了市场竞争的浪潮中。为了生存、为了赚钱,就有可能丢掉道德原则,严重地影响着新闻职业道德价值导向,影响着整个社会。另一方面,当前新闻界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对新闻工作者进行世界观、人生观的道德理想教育方面做得不够,抵御资产阶级思想和道德价值观念侵蚀不力。长期以来,一直用单一的、抽象的、程式化的思想政治工作代替具体的、规范化的职业道德教育。理论界对新闻活动中的道德观念、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行为、道德评估、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等问题,特别是新闻职业道德价值导向问题缺乏深入的研究。新闻教育界还没有把新闻职业道德教育纳入职前教育的必要内容,既没有开设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也没有专门的教材与师资。在上岗以后的新闻工作人员中,更是缺少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训练。(五)法律自律监督约束不够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它以强制的手段规范人们的行为。在任何一个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于新闻工作,我国在一些法律条文中都有多处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另外在《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广告法》、《民法通则》、《保守国家秘密法》、《军事设施保护法》、《著作权法》、《个人所得税法》中对与新闻工作相关的内容也进行了规定。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新闻工作进行规范的规定、条例、制度就更多。但我国对新闻业的专门立法工作相当滞后,这对正确的有效的新闻职业道德价值导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