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中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司法局作为承担公民法制教育的主管部门,自1986年起,在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已连续实施了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三个五年规划。“一五”普法主要是法律的启蒙教育;“二五”普法是以宪法为核心,突出专业法学习;“三五”普法是强调学用结合,促进依法治理。这三个阶段的普法都是从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促进依法治理的角度来筹划的。而“四五”普法则提出了“两个转变”的目标。这既是新时期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也是对我们承担普法任务部门的新要求和新考验。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认真真的在总结以往三个五年普法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抓住普法的重点、难点,积极寻找对策,扎扎实实抓落实,以极大的工作热情,来进一步推动全民普法向纵深发展。今天的调研课题,主要是公民教育中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现状,重点、难点及对策建议,下面,结合我们工作中的认识和体会,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供领导参考,有不妥之处,请给予指正。一、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坚持法德并重,是搞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基础总书记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理论以来,又在之后的多次重要会议上提出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最近中央又下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我们在学习之后,深感江泽民总书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理论是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和内在联系。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这一重要思想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明了方向,是对我们党领导人民安邦治国基本方略的精辟概括,是在总结历史和国内外治国经验基础上得出的科学论断。我们认识到,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讲,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作为支撑和基础;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则需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为保障。普法不仅有助于公民法制观念的培养,而且也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深入人心,在客观上促进了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形成;而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了他们的道德素质,也有利于培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作为普法主管部门来说,法德并举、共同普及,是贯彻落实总书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在今后的“四五”普法工作中应更好地去寻找“两个结合”的最佳结合点,把公民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共同推上一个新的层面,积极营造全体公民遵法纪,讲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二、公民教育中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现状1、公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通过连续开展三个五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法律常识得到极大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普法工作列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四套班子齐抓共管、部门领导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并实施了“一把手”工程。从“一五”普法开始,各级党委、政府都能高度重视、制定规划,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实施、同考核,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了应有的位置。二是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得到了普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及时、广泛宣传,例如我区在“三五”普法中,在教员落实上抽调30名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同志组成讲师团,先后举办22期普法教员培训班,培训教员1500余名,在教材落实上,我们通过反复宣传做工作,主动送书上门等,为全区共订购、发放教材10余万册,实现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手一套教材,在校学生、流动人口人手一册书的目标,使各部门、单位讲解有教员,学习有教材。三是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我区每年都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9%,合格率达100%;在校学生的法制课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各校做到了教师、教材、课时三落实,此外,我们还聘请了38名政法干部担任各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我区关工委还专门组织政法战线离退休干部19人成立了“建邺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定期给在校生上法制课,使我区3万多名在校生没有发生一例违法犯罪;在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工作中,我们制订并实施了“谁主管、谁负责”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对职能部门,相关组织和单位都确立责任制度,同时,还通过流动人口法制培训中心,组织轮训流动人口普法骨干,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有效地促进了流动人口的学法用法。近三年来,我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比以往同期下降了25.5%。2、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法制建设的同时,也促进了道德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不仅增强了公民法制观念,使公民逐步树立起遵纪守法、权利义务平等,民主管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观念,形成遇事找法、办事说法、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靠法的依法办事新时尚、新理念,而且,还使广大公民懂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有效地扼制各种违法犯罪,保障和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我区近年来部门和单位荣获“双文明”的比例逐年上升,“五好家庭”越来越多,公民的思想道德和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高。民间纠纷逐年减少,重大恶性犯罪率下降,城市建设发生较大的变化,城市管理及我区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长远发展,先后数十次荣获国家、省、市的表彰,我区连续三次九年度荣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今年又被中央六部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称号。三、法制和道德教育的难点和对策法制和道德教育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操作难度大,硬性指标少,易于产生畏难情绪和走过场,突出表现在:1、认识上不去。主要是对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与其他工作相比,指标不够硬,致使有些领导热衷于抓经济,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有些群众认为自己不做犯法的事,法制、道德教育于己无关,要解决认识问题,我们认为:首先要立足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逐步端正思想认识,提高对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投身到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中来。其次主管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逐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的可量化的目标责任制,使公民法制建设、道德建设指标明确,责任到人,便于检查督促,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2、公民普法教育的组织难度有不断加大的趋势。随着改革发展进程的加大,企业转型中私营和个体企业增加,一方面“单位人”变“社会人”的比例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外来人口的增加,都给普法的组织教育增加了新的难度,如果仍然按照过去那种主要依靠单位进行教育的方式,就会给普法留下比例很高的盲点和死角。要消除盲点死角,我们认为:一是要加强大众传媒的宣传教育职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刊物等传媒和电影、电视剧、戏曲、小说、诗歌、报告文学等文艺作品,以及标语、口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公民的启迪、教育和引导。二是对“社会人”主要通过街道社区这个新的普法载体,加强对他们的普法和道德教育。由于社区自身人力物力资源有限,我们考虑首先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职能部门要抽调专业普法人员下到社区,建立社区普法宣传站,吸收比较精通法律的社委会工作人员和辖区内居民中的法律志愿者为普法宣传员,形成专业与业余合一的法制宣传组织网络,这是我们主要的依靠力量。其次,职能部门下去后帮助社区培训普法教员,定期到社区进行法律咨询,开办法制讲座等。第三,街道还应协调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协助社区开展工作,要挖掘社区内的普法师资力量,为社区居民义务提供法律帮助,担任社区法制宣传员和法律顾问。第四,社区调委会、居民调解小组还应利用纠纷的调解过程进行法制宣传,作到“一事一法一宣讲”。第五,还可以在社区推广“法制教育明白栏”,开展“遵纪守法”、“五好家庭”、“文明楼道”等评选活动,以及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与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录象片等,调动群众参加法制和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使法制和道德教育进社区,入楼栋,到住户。此外,对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我们在以往已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的基础上,将进一步落实好组织网络化、责任制度化、内容系统化、形式多样化,并以即将建成的流动人口社区为依托,进一步抓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法制学校建设,通过普法主阵地的作用,向周围幅射。3.经费保障不到位。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要深化,关键是基层。然而基层最突出的问题是普法经费得不到保障。购置教材需要钱,举办活动需要钱,办专栏、出版报等都需要钱,基层自身无法解决,需要上级给政策,逐级抓落实。以上是我们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四五”普法刚启动,“三五”普法中还留下许多难点和薄弱的环节需要我们去解决,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基层的调研力度,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寻求解决的对策,一件事一件事的抓落实,同时虚心向兄弟区县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力争使“三五”普法未解决的问题在“四五”普法中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