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原因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分为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两个方面。人的因素有疲劳、情绪波动、不注意、判断错误、人事关系等。物的因素如设备发生故障、仪器失灵以及工作条件不良等。物的因素之所以导致事故,又与人的管理不善、维护不良等有关。因此,在人和物这两个因素中,人的因素是主要的、大量的。在生产越来越自动化的情况下,人的劳动由具体操作向感知判断转换,由技能向技术转换,由动向静转换,人的因素就更显得突出。据研究发生意外事故的原因,人的因素在苏联约占60~90%;在日本要占70%。美国的汽车交通事故90%是由人的差错造成的。美国三厘岛核电站的事故也主要由操作人员的差错造成。对事故肇事者个人因素,包括智力、年龄、性别、工作经验、情绪状态、个性、身体条件等的研究表明,智力与事故的发生率并不呈负相关关系。智力高者在从事较为一般的工作时有时也会发生事故;而智力低者在从事智力要求较低的工作时,发生事故的情况并不多。年龄与事故的发生却有明显的联系,很多工种中的事故多发生在年轻工人身上。如在交通事故中,约70%的事故发生在30岁以下的司机身上。情绪因素与工伤事故发生率的关系表明:工人愉快和满足时工伤事故发生率低;愤怒、受挫、忧虑时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从人的因素出发解释事故发生的原因时,有两种理论较为流行,一种是事故倾向理论,另一种是生物节律理论。事故倾向理论假设,事故总是由少数几个人造成的,这几个容易出事故的人,不管工作情境如何,也不管干什么工作,总要出事故。研究也确实表明,50%的事故是由10%的人造成的。这些人就是所谓的易出事故者。这一理论颇有吸引力。因为,根据这一理论,只要对易出事故的人加以分析,发现他们个性的共同特征,然后把这些共同的个性特征作为标准,就可以预测出易出事故者。这就为减少事故提供了依据。然而对这一理论持反对看法的人也很多。反对者认为,事故倾向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人不是时时处处都易发生事故。有些人做某种工作容易发生事故,而做另一种工作并不发生事故。一个人过去的事故记录并不能作为预测此人将来是否出事故的依据。事故倾向理论者曾以3万次交通事故的分析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持反对观点的人则对这些统计数字重新加以分析,他们把这些事故分成前三年和后三年发生的,并对之进行比较。结果发现,两个时期的事故并不是同一批人造成的。那些在第一时期被认为是具有易出事故个性特征的人,第二时期都不是事故的肇事者。生物节律理论认为,人的体力、情绪和智力是起伏变化的,它们各有自己的高潮期和低潮期。体力23天、情绪28天、智力33天为一周期。在高潮期与低潮期相互转移的“临界期”间,由于机体内部发生剧烈变化,往往注意力不集中、心不在焉,所以容易出差错。如果在临界期内多加注意,即可避免事故的发生。节律周期的换算方法是以出生日为基点,将出生日至测定当天为止的总天数分别除以23天、28天和33天,其余数即为当天的体力基数、情绪基数和智力基数。对此理论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其理论依据不足。这种理论并没有说清为什么以出生日为基点,而不以怀孕日为基点;也没有说清三种周期为什么人人都一样而没有个别差异。而且宣传这三种节律只会使人盲目乐观、忽视安全。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安全心理学提出一些对策,如从业人员的选拔(即职业适宜性检查),机器的设计要符合工程心理学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以及培养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