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背景为了适应劳动力市场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中国劳动学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专业委员会起草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2001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标准》。2002年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组织专家编写试点《培训讲义》。2002年3月至6月,在北京和广州分别进行小范围试点培训鉴定。2002年10月企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组织听取了有关专家及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培训讲义》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教材,以及考试指南等一系列教材配套用书。2003年3月,为了贯彻落实“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鉴定工作宗旨,保证鉴定质量,充分反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高、认证技术要求复杂等管理类职业特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鉴定试点项目领导小组、项目试点推广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劳动科学研究所的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试点推广工作任务和计划,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试点推广办公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劳动科学研究所的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各类专业性、技术性培训;组织鉴定方法、鉴定技术及资源的研究、开发和修订工作;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组织在全国开展本职业的培训和鉴定工作。2003年8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十几个省,参加考试人数达6万余人。同时,为检验试验培训效果和鉴定考核技术方法,项目办公室委托中科院心理所测评中心作了考试效度研究,建立起人力资源职业素质模型。为了保证鉴定质量,进一步推动企业人力资源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推广工作,试验鉴定采取了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发证的方式进行。由于人力资源管理类职业资格考试是一项新工作,考试命题比较复杂。如何通过考题反映出理论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找准结合点,是专家委员会命题的难点,为了达到考题的科学性,满足标准和考试效度的统一性,项目办公室依托企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组织了来自国内著名高校、企业界、国家级科研院所,人力资源专家等共50人的专家队伍。2004年人力资源职业资格鉴定二、三、四级纳入全国统考职业,全年举行了两次考试。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进行。全国除上海、西藏以外,各省、市、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都组织了统考。2004年报名参加二、三、四级统考的总人数约11万人,使这一统考职业一举成为全国最大的统考职业。为了严格控制二级的鉴定质量,当年实行了全国集中阅卷。2005年上半年,全国考试人数5万余人。7月份进行了智能化考试,有1000余人参加了计算机考试。截止目前,考试总人数超过20万人次。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得到企业界的广泛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5年11月,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企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试点培训班,12月4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在2003年8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于法鸣、游钧、莫荣、岳威、时勘、安鸿章、曹来京、蔡宁、胡小勇、韩永江、童天、刘小玲,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董克用、孙义敏、于庆义、徐兰宇、江苏平、陈蕾、杜旭,在此一并致谢。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7年2月6日起施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2职业定义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客户包括内部客户(各职能部门)和外部客户(劳动管理和社会服务部门),客户服务指提供服务、帮助,或与之协同工作。)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少于140标准学时;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1.7.2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当具备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培训四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1.7.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或具备相应条件的会议室,室内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照明设备、投影仪或多媒体等,室内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本职业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试点期间按试点方案规定的内容执行。)(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的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3名。1.8.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1.8.6鉴定场所设备标准教室或具备相应条件的会议室,室内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照明设备、投影仪或多媒体等,室内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诚实公正,严谨求是。(2)遵章守法,恪尽职守。(3)以人为本,量才适用。(4)有效激励,促进和谐。(5)勤勉好学,追求卓越。2.2基础知识2.2.1劳动经济学(1)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2)劳动力供给和需求(3)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工资水平与工资结构(4)就业与失业2.2.2劳动法(1)劳动法的体系(2)劳动法律关系2.2.3现代企业管理(1)企业战略管理(2)企业计划与决策(3)市场营销2.2.4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1)个体心理与行为的分析(2)工作团队的心理与行为(3)领导行为及其理论(4)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心理测量技术2.2.5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1)人力资源的基本理论(2)人力资源开发(3)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能力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2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3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4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比重表4.1理论知识4.2专业能力新旧标准的对照表——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旧标准新标准变化一、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一)工作岗位分析与设计新增(二)企业劳动定员管理新增(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新增(四)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的审核与支出控制新增(一)组织信息的采集与处理删除(二)人员计划的制定删除(三)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的编写删除二、招聘与配置(一)员工的招聘与配置制度删除(二)招聘准备(一)员工招聘活动的实施调整(三)招聘实施调整(四)招聘活动的评估方法(二)员工招聘活动的评估调整(三)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新增(五)劳务外派与引进(四)劳务外派与引进调整三、培训与开发(一)培训原则和培训制度(三)培训制度的建立与推行调整(二)培训管理(一)培训管理调整(二)培训方法的选择调整(三)制定可提升员工的发展计划删除四、考核与评价(一)绩效管理制度的制定(一)绩效管理系统得设计、运行与开发调整(二)绩效管理制度的贯彻与实施(二)绩效管理的考评方法与应用调整五、薪酬福利管理(一)薪酬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