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治社会建设具体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着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银川市法治社会建设进程,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银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水平,为建设“一高三化”的美丽新银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筑牢坚实法治基础。(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集中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法治社会公民知晓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率达到90%以上,形成符合银川实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四)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1.突出“关键少数”宪法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列入市县党校(行政学院)重要教学内容。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2.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必须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3.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宪法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4.抓好宪法集中宣传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大力发挥各类宪法公园、法治文化基地作用,采取宪法宣誓诵读、集中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五)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5.广泛普及民法典。结合银川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多途径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抓好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实践中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6.发挥司法裁判引导作用。引导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依法公正裁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坚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中级法院、检察院,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7.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机制,强化法治培训。县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中的法治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内容进行考核,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执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8.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置《道德与法》《思想政治》课程,开展民法典故事分享会活动,安排专门课时,保证法治教育时间。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加快完成法治教育从一般的普法活动到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从传授法律知识到培育法治观念法律意识转变。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路径与方式课题研究,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9.推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企业文化软实力建设重要内容,以“法律进企业”“3·15”国际消费权益日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定期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实现“治理完善、管理规范、经营合规、守法诚信”。〔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六)健全普法责任制10.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形成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普法工作格局,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传播法治正能量,把案(事)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牵头单位:市司法局、教育局,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11.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注重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健全以案释法筛选发布制度,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把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重点内容,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实现以法论事、以事晓理。市直各执法、司法部门(单位)每年在同级以上新闻媒体制作以案释法类节目不少于2期。〔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12.积极推进开门立法。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把立法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畅通立法项目征集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健全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立法草案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注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立法协商工作机制,立法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事项的,除要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建议外,还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立法草案,要专门听取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协会商会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意见和建议沟通反馈机制,对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要及时回复并说明理由。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审议通过后,由制定机关统一发布。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新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解读。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社会关注度高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部门在公布后加强舆情收集,及时研判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13.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宣传效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打造一批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和法律服务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着力打造银川普法志愿者队伍品牌,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完善普法志愿者队伍运作方式,加强志愿者管理,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志愿者的工作职责、组织方法、活动范围及宣传表彰制度,保证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普法积极性和工作规范性,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生动局面。〔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团市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14.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各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充分运用网络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服务性强的独特优势,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做到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痕,通过全天候、立体化、广覆盖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法治精神内化心、外化于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1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市县两级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创作生产与文化精品工程有机衔接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推动创作优秀网络法治文化作品,加强规范和引导,组织开展优秀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