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节总则一、目的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和公司财产损失,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2014.12)《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安监总局64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及《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30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员和部门履行生产、安全职责。三、内容(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规定,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作环境;(二)、董事长(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二)、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四)、公司是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市场主体,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根本和关键所在,只有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及各级人员责任,从源头抓起,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内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节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安全职责:第一条、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组织制定并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第四条、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第五条、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第六条、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第七条、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第八条、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九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第十条、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第十一条、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第十二条、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第十三条、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第十四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安全职责第一条、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第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奖惩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足人员;第三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督促落实;第四条、掌握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实施;第五条、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督促及指导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第六条、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公司执行特种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转岗前的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第七条、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并确保有效实施,使之满足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第八条、生产及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项目建设做到“三同时”,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并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第九条、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先进人员提出奖励方案,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及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进行全面负责,指导检查其工作;第十一条、指导和督促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社会保险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同时指导、督促公司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第十二条、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和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事故上报规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安全职责第一条、参与安全生产小组常务工作,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第二条、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安3全生产奖惩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足人员;第三条、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督促落实;第四条、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督促及指导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第五条、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公司执行特种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转岗前的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第六条、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先进人员提出奖励方案,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及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第七条、按时参加安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进行全面负责,指导检查其工作;第八条、指导和督促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社会保险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同时指导、督促公司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第九条、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和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事故上报规定。生产经理安全职责第一条、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标准、制度;第二条、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第三条、领导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第四条、协助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第五条、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和开发新产品的安4全技术问题;第六条、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五同时”。第七条、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第八条、及时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同时派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调查、处理,待现场勘查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第九条、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第十条、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第十一条、组织协调好生产计划,认真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避免重大事故做出贡献者,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有权提出奖惩建议;第十三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并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十四条、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消除事故隐患;第十五条、负责相关作业票证的审批;第十六条、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七条、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第十八条、由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技术部部长安全职责5第一条、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第二条、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的安全工作负责;第三条、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第四条、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第五条、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第六条、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第七条、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第八条、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第九条、在确定项目设计、技术要求时,必须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研究、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同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并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第十条、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工艺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二条、由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安环部部长安全职责第一条、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条、负责公司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公司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三条、参与拟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第四条、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安全培计划,并监督实施;6第五条、督促检查公司内的各类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第六条、组织制定、修订违章违纪处罚规定,及时纠正“三违”现象;第七条、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或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第八条、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第九条、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规程,负责动火等各项作业审核、审批,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第十条、组织公司从业人员及外协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培训考核并取证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第十一条、参与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做好事故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第十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评价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第十三条、按照相关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并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第十五条、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监督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经费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第十六条、组织编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第十七条、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进行;第十八条、经常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掌握安全生产规律,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的工作;7第十九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规、规定,做好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供应等部门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第二十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环节,具有督促整改和下令停工德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协助公司管理者代表建立、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持续改进。行使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第二十三条、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