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专题党课讲稿同志们:大家好!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及县委要求,今天,由我给大家讲一次党课,谈一些个人认识和想法,与大家共同交流。一、“两学一做”的重大意义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思想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党长期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当前,我们党正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这尤其需要各级党组织毫不放松地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干部言行。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自觉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更加自觉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主动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作风形象有了新的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但也要看到,党性锤炼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需要持续不断地下功夫,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仅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深化和延伸,还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方法。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深入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每一个组织都坚强起来,推动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当前,乐至发展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既有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当前改革进入新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境界标准、精神状态、素质能力、工作作风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坚强有力、走在前列,党员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机遇,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进取的积极性,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努力把党的组织资源、组织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资源、发展优势、发展活力,为落实“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动力、提供保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两学一做”要落实主体责任“两学一做”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要抓紧抓实抓好。”这就明确了“两学一做”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在实践活动中,主体明确了,才能找到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有力抓手,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只有明确主体责任,才能大力激发主体活力,调动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主体的担当精神,做到以责促行、以责问效,鞭策和激励主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履行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责任,抓紧抓实抓好,从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可见,落实主体责任,是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牛鼻子”,必须学会牵住这一“牛鼻子”推动工作。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中做出表率,紧密联系领导工作实际,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这就为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走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前列,当好表率。古人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行”,“子率以正,孰敢不正”,颇有道理。只有充分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勇立潮头、敢于担当、善于做事、严于律己、身先士卒、保持战略定力、当好表率的示范带动作用,才能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树立威信,形成人格魅力,产生巨大的影响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才能带好班子、管好干部、管好党员,搞好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三、“两学一做”基础在学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提高认识,是我们党深化党内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鲜明特点和成功经验。中央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就是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对全体党员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提出不同要求。这既突出了学习的基础性地位,又明确了学习的基本内容和重点,体现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要精当适用、区分层次对象、务实管用的要求。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我们党的党章,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宗旨、政治主张、奋斗理想和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管党治党的总遵循,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规范。党规党纪是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党员应当严守的纪律和规矩。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在制定和完善党章党规的同时,对认真学习、自觉执行党章党规作出明确要求,严格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言行,有力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保证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了党的健康发展。学习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强化党章党规意识,是全体党员应尽的义务和庄严责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迫切需要。列宁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在党的90多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结合”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我们党艰苦探索的过程,是广大人民群众创新实践的过程,也是党的领袖和广大理论工作者发挥聪明才智、耗费心血总结和概括提炼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劳永逸的,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形势在变化,必须始终与时俱进,不断实现理论的创新发展。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科学理论,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之所以不断取得新成就、开创新局面,根本就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就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指导。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求全党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需要明确的是,学党章党规与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二者是紧密联系、内在统一、相互促进的。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党内的根本大法。十八大党章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现了党章的与时俱进,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发挥了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一方面以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根本遵循,是对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深入阐释,是对严格遵守党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创造性推动、创造性落实;另一方面又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具时代特点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修订和制定的一系列党内法规,都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贯彻和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因此,“两学一做”中的“两学”,虽然是学习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两个方面的内容,但二者在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上是完全一致的。这也正是中央要求把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的根本原因所在。只有这样,才能融会贯通、学深悟透,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实际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四、“两学一做”关键在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合格党员,是实干出来的,是踏踏实实做出来的。中央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在做;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这不仅明确了学习教育的根本方法和着眼点、落脚点,而且明确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合格党员的要求和标准,为广大党员指明了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提供了对照检查的“镜子”和衡量检验的“尺子”。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队伍的建设。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对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党的一大制定的党纲和二大制定的党章,都强调党员必须承认党的纲领,保守秘密,对党忠诚忠实,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1927年6月第五届中央政治局通过的第三次修正章程,规定党员必须“承认本党党纲及章程,服从党的决议,参加在党的一定组织中工作并缴纳党费”,形成比较完整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并为此后的历部党章所坚持,也是现行党章中关于党员条件和标准的重要内容。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强调和重视思想建党,创造性地解决了在党员队伍以农民成分为主的情况下,如何建设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课题。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着重于思想上建党,强调共产党员不但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入党,思想入党是根本,成为我们党自身建设的一大特点和优势。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奋斗历程中分别提出了党员的条件和标准。在1929年召开的古田会议上,毛泽东确定了新分子入党的“五个条件”。在1938年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党员要在抗日战争中成为模范的具体要求。1939年,陈云提出了党员的“六条标准”。新中国成立之初,刘少奇提出了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概括了合格党员应当具备的“五种精神”。认真分析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提出的要求和标准,可以得出两条重要结论:一是合格党员的标准既是原则的、也是具体的,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都是根据党在一定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的,是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随着中心任务和时代要求的变化而变化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二是尽管不同历史时期的要求和标准各有不同,但根本性、原则性的东西是始终坚定地坚持、一以贯之的。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等始终没有变,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始终没有变。正是这些“变”和“始终没有变”的有机结合和统一,使我们党始终保持了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革命建设改革的坚强领导核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适应这一中心任务的需要,党中央明确提出了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要求和标准。这24字的要求和标准,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状况和面临形势任务的清醒认识,刻画出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形象的“标准像”,赋予共产党员以新的时代内涵。做合格党员,就要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时时处处事事用这把“尺子”来衡量自己,用这面“镜子”检视自己,提振精气神、展示新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需要明确的是,“四讲四有”的要求和标准不是另起炉灶、另搞一套,而是与我们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