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中国共产党是如何锻造成为坚强领导核心的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这一百个春秋里,我们党历经艰苦卓绝的奋斗和艰难曲折的探索,先是取得民主革命胜利建立了新中国,从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进行大规模建设;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入新的历史时期。曾几何时,一个积贫积弱的落后国家,昂首崛起,腾飞为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位的国家。所以能如此,就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虽然取得了伟大成就,但距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丽愿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到新的发展阶段,为锻造中国共产党这个坚强领导核心进一步夯实了执政基础。习近平同志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过程中,提出的关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新理念,是继毛泽东提出思想建党、邓小平提出制度治党、治国的思想后,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它既为全面从严治党作了重要理论准备,也为继续锻造坚强领导核心指明了根本途径。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思想,是不断锻造中国共产党这个坚强领导核心的重要任务。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从宏观战略言,首先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相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扩大视域,首先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相结合。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这个大国的执政党,治党不能只就党言党,必须立足于治国来言党;还因为这个思想是在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背景下阐发的。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个系统工程,相互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这是把握这个思想的大前提,也是习近平提出这个思想的历史节点。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党的领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是统一的,治党和治国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习近平着重从两个方面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对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要求。一是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自身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既依据党章从严治党,又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党领导制定和确立的,从严治党、思想建党,要在全党强化依据宪法治国理政这个意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习近平指出:坚持党的领导,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这个统一,才能“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性需要,也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外延性需要。一个时期,制度治党弱化,在依法治国层面表现为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比较普遍;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一些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等行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针对于此,习近平强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中国共产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仅为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筑牢了“堤坝”,而且为建设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供了借鉴和参照。二、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从实践层面言,是强化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就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层面言,即是强化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这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着力点。在邓小平提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的思想后,党的历届中央都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了不少党纪法规,取得了不小成绩。但是管党治党还存在不少问题。就制度建设言,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宏观性约束制度。不少制度性规范,或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难以施行;或相互脱节、缺乏衔接和协调配合,形不成制度化的链条,产生不了综合效应;或笼统空泛,弹性空间大、漏洞多,牛栏关猫,起不了作用。特别是缺乏严格的监督检查和刚性执行力,更有甚者,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在思想建设方面,许多基本要求没有得到落实。不少党员、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漠,价值取向异化,疏远人民群众,官僚主义作风蔓延,加之制度方面的漏洞,腐败现象日趋严重。这种状况有悖于党的性质和宗旨,难以承担党肩负的历史重任,也辜负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高度信任。这种状况决不能再继续下去。为此,习近平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思想,强调“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不可孰轻孰重,厚此薄彼。这在操作层面就是不断强化思想建设和强化制度建设相结合,不要形成两张皮。两者不仅要同时、同向发力,还要双方发力互相贯通,既要使强化思想建设过程成为强化制度建设的过程,也要使强化制度建设的过程成为强化思想建设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将两者的结合落到实处,真正地做到既从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彻底纠正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对于强化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习近平从多方面作了阐发,思想很丰富。我们特别要学习他的关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思想。(一)关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习近平强调要形成一支信仰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高素质干部队伍。邓小平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习近平发挥这一观点,指出: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他将这个高素质概括为五句话二十个字。一是信仰坚定。“党的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二是为民服务。“党的干部必须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勤政务实。“党的干部必须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四是敢于担当。“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五是清正廉洁。“党的干部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这个概括高屋建瓴,全面深刻。怎样建设这样一支干部队伍呢?根据党的目前状况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愿望,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决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尽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部,但是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多少年来,腐败现象的高发多发势头难以遏制,一些干部顶风作案肆无忌惮,人民群众怨声载道。习近平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有鉴于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利剑高悬,毫不留情,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速查处,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坚决支持。这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效,是对不良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拨乱反正。(二)关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习近平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决心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对于建设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作了巨大努力。一是强调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习近平指出: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二是强调建立和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习近平提出了“四个强化”,即一为强化制约,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二为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三为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四为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习近平指出: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三年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一三———二○一七年工作规划》,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为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三是强调制度创新,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随后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此前党章规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关系有所调整,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出“两个为主”:一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二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同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党委内,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级纪委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履行职责。习近平指出: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必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三中全会明确规定的“两个为主”,“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这项改革,是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将产生深远影响。三、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从理念深化而言,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是2015年10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时提出的新思想。他说: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求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紧密结合。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惩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新修订的准则,扣紧“廉洁自律”这个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