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县直各有关单位: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市政发〔2019〕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将职能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切实有效解决部门权责交叉、多头监管、重复执法、任性执法等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着力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逐步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打造公平有序、诚信经营的良好营商环境。二、重点任务(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为规范有序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市场监管、发改、教科、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税务、统计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依托公示系统,有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建设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是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为市场监管领域各单位实施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平台支撑。县市场监管局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收集监管平台信息,并与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沟通,做好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建成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监管平台整合对接,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依托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等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三)完善“一单两库一规范”,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1.“一单”,即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抽查事项清单、标准和实施办法,建立本单位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市级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应根据监管事项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2.“两库”,即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托监管平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两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监管平台分别建立与抽查事项、单位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属于市场主体的,要与行政审批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场主体名称、地址等信息保持一致。涉及多项监管业务的单位,要对应本单位各业务条线的监管抽查事项,分别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分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进入检查队伍,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执法,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各有关单位要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分类准确、覆盖全面、更新及时。3.建立抽查工作规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监管实际,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就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工作指引,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双随机”监管规范化水平。(四)制定年度计划,统筹部门联合抽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在每年12月将下一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制定全县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度抽查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并将抽查对象和抽查方式相近的列入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发起单位和参与单位。各成员单位在制定计划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对检查对象依据不同风险等级、信用评价结果或失信状况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各成员单位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调整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五)强化平台运用,科学实施抽查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全县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抽查的牵头单位要根据抽查对象范围,会同参与单位,通过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充分考虑客观实际的基础上,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及媒体、企业代表参加。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六)推进联合惩戒,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强化抽查检查结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要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打造宽严相继的营商环境。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渠道获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点领域,暂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要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上述渠道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可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规定予以查处。要将涉企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公示系统,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2019年底,县市场监管局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发改、教科、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工信、文旅、卫健、应急、税务、统计等成员单位完成监管平台“一单两库”建设。第二阶段:2020年9月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第三阶段:2022年底,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实现,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显著增强,政府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效监管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组织领导,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各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指导,优化顶层设计,加大推进力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组成。县市场监管局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开展业务培训,解决抽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通报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积极开展或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县政府对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总责,将适时制定务实措施,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县财政局要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免责问责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近年来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重要督办内容。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推进及时、开展有序。各有关单位应当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况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但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的,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其相关责任。(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化进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