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材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年月日至月日,县委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人大机关、县委办、县政协、县政府办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月下旬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件,交由乡镇党委整改件;涉及党员、公职人员违纪问题线索件,移交县纪委处理件,乡镇纪委处理件.巡察工作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各机关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整改实施方案,做到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六个明确”,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条,整改问题个。移交问题线索件,立案审查件,对人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其中科级干部人。查处了一批,教育了一片,取得了较好的震慑效果。现将各机关党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法各被巡察党组织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措施,加强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切实把县委的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把加强思想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及时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被巡察单位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指导。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逐条列出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确保制定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反馈意见中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各党组织结合实际,细化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并由分管领导牵头,把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部门,县委巡察办及巡察组不定时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确定整改方向、限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实效。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会议精神与单位实际相结合,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坚持领导率先垂范,严格规范学习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努力做到学通吃透。例如县政协将党中央的有关会议精神列入两学一做必学目录,坚持每周一集中所有机关干部、职工共同学习讨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精神。2.关于“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领导率先垂范,以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以及“党员固定日”等制度为主要抓手,明确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主要学习内容,推进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支部机构,改选增选支委委员,加强对党小组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明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做到既重党建又抓业务。比如县政府办于月日党员大会上对支部委员进行改选,增选了两名委员,配备专职纪检委员。县委办召开支委会议,研究通过了撤销县委办党支部三个党小组,进一步加大支部集中统一领导力度。3.关于“县人大、县政协党支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党员干部‘二线’思想严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县人大、县政协机关除因年龄问题退居“二线”的党员干部不上班外,其他党员干部均能坚守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在完成人大、政协规定的业务工作外,还能积极主动投入到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如招商引资、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等等,其中招商引资、棚户区改造工作均较好完成任务。比如县政协积极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县汽车零部件制造龙头企业等方面的视察调研,多篇调研报告得到领导批示,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委会、机关党员大会,常委会领导带头在党员大会上党课,党员大会、支委会均实施到会人员签到制度,做到会议记录详实、资料齐全、上报及时、存档规范。二是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求,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涉及自我批评和批评有关材料要实事求是,不留情面。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坚持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比如县政府办于月日上午,到镇瞻仰革命烈士,在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克服好人主义,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2、关于“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在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严格按要求收缴党费,开展好主题活动。严格做好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的会议记录。二是认真执行每两年一次换届制度,积极加强党员培养,及时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加入党组织。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因工作需要借用人员,坚持按章办事,完善手续。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明确今后凡是借用干部和招聘工作人员,均要召开班子会研究并做会议记录,杜绝“一言堂”现象。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因事因病请假或休假按政策规定执行,杜绝“吃空饷”。(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增加支委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次数,坚持定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逢会必将、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二是切实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邀请对口联系的纪工委参会,积极主动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好审计工作。三是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每周例行学习必学目录。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县人大、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进行整改,坚持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对口联系的纪工委对县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3、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建立并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帐》,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纪实台账资料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资料,严格自查自纠、查漏补缺。4、关于县委办、县政府办“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制度,明确今后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邀请对口纪工委参会,发表意见时由班子成员发言,最后由会议召集人总结。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控制公务招待费支出,确保不超过当年公用经费的%。二是严格执行三公消费管理规定,规范陪客标准,完善招待清单和报账凭证,做到审核、审批、电函、电话、人员一个不漏登记到位。同时,按照“三公”平台规定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务接待统一刷卡消费,做到与商家及时结账,日结次清,不再发生签单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落实好考勤制度。6、关于“财务管理手续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把财务报账手续关,确保财务报账规范化。二是规范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管理,规范使用会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7、关于“未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问题整改情况:从严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按规定出租县政府办店面,及时缴入财政非税账户。按政策规定抓好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比如县人大针对“20至20年,县人大店面租金收入万元(年各万元),未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并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等税费的问题。”于20年月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拟将位于县城老城区县人大办公楼和楼下四套店面划归县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20年月日,县人大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县政府上报《关于县人大机关固定资产处置的请示》(办字【20】号)。县政协针对“政协老食堂租赁给职工汪永忠妻子办理幼儿园,合同签订及租金收入情况,二楼三楼长期由干部职工占用,公车改革后,车辆虽已上交,账务未处置,造成固定资产严重不实。”的问题,将政协老食堂和干部职工占用的住房已清退归还,公车改革后的油卡也已注销完毕,抓好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三、存在的不足和相关建议县委第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中,各被巡察党组织精心安排部署、细化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县委巡察办将紧紧盯住整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发扬“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攻艰克难,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一)存在问题一是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举措不实。二是后期整改效果跟踪问效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大力量,加强对呗巡查单位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二)下步工作建议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坚持的工作,坚持不懈,抓常抓实。二是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的整改。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成效。三是转化成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实现今年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同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紧密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契机,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