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十四五期间及2021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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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十四五期间及2021年工作安排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法治建设为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努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为托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2016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会承办工作集体二等功”、“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呼和浩特市2017年度旗县区普法工作展评会PPT讲解展示第一名和普法工作满意度投票第一名,荣获呼和浩特“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被县委评为托县“2017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荣获呼和浩特市2018年度旗县区普法工作展评会PPT讲解展示第一名和普法工作满意度投票第一名,被县委、政府评为“托克托县文明单位”,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托县法律援助中心获2018年度托克托县“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2019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托克托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单位”。(一)提高素质、转变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风貌一是我局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管理的原则,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坚决整治“四风”、持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到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升机关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通过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讲堂、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在全面学习重点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同时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依法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执纪问责,筑牢了党风廉政建设防线。三是将党建工作与包村扶贫紧密结合,创新性的开展支部联建工作,组织局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和所驻村镇干部亲赴村民家中开展推门纳谏活动,就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服务人民群众及扶贫扶智工作如何切实有效开展,与群众进行了亲切交流和深入探讨,形成了切实有效的意见建议。(二)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主任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立了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2019年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20年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先后召开两次办公室主任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如期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通过全面组织全县各责任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迎检准备工作,促进我县法治建设政府工作深入推进。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把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整改的实效,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三)创新思路,周密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开启新征程一是以“七五”普法为统揽,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2016年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持续深化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启动实施年。我县普法宣传工作以“七五”普法启动实施为统揽,全方位推进普法宣传载体创新,扎实组织实施普法工作,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局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2018年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年,我局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呼市普法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围绕提高全民法治素养目标,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坚持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注重工作创新,切实承担起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10月份,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检查组对我县“七五”普法中期的检查验收,得到了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认可和好评。目前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的启动为切入点,对照普法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整合社会资源,截至目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与全县各有关部门在在元宵节、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等常规节点中,与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95场次,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万余次。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的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等阵地,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已建成托一中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坤和法治文化长廊,黑水泉明泉文化法治广场等,发挥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四是打造亮点,创新载体,搭建普法工作新平台。我局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便捷、高效的宣传优势,通过三者的有机结合构建出一个全方位覆盖的法治宣传平台,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宣传服务作用的发挥。截至目前,托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累积发布各类法治信息857条,托克托司法新浪微博累计发布动态309余条,今日头条客户端累计发布动态167余条。在新模式建立的基础上,通过组建扩充普法志愿者队伍、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开办“法制天地”“举案说法”栏目、使普法形式不断创新,普法载体不断丰富,切实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增强了普法效应。(四)坚持以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按照《清理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政策法规清理方案》的工作安排,司法局负责5个部门涉煤领域的政策法规类文件和执行类文件的复审工作。5个部门2000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文件总数为12572件,其中发改委5423件,生态环境分局2176件,工科局1414件,市场监管局379件,自然资源局3180件。执行类文件总数3091件,其中发改委2392件,生态环境分局486件,工科局158件,市场监管局4件,自然资源局51件。列入清理范围文件数为85件,目前此项工作已顺利完成。二是完善智能化一体平台运用。按照呼市司法局的要求,完善平台的基础信息,对系统的执法监督模块和复议模块进行完善,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数字。其中复议模块实现随时有案件随时录入,网上与纸质办案进程一致。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开展了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镇综合执法局共计70人参加了培训。在此基础上,组织各个执法部门召开了“三项制度”推进会和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规范了行政执法,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四是按照呼和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的通知》(呼依法治市办【2019)9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经依法审核,并经县政府2020年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第一批23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公布。(五)坚持精准发力、破解难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大排查化解纠纷力度,积极与各镇联合化解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25起,成功调处纠纷4212起,成功调解率达99.7%,将不稳定因素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二是开展司法所等级化创建活动,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2018年开始经过实地考察,多方调研,经过填补和完善软硬件设施,装备设施、外观及内务标识和严格档案管理,按照标准化司法所的建设要求,7个司法所在人员配置、办公用房、装备设施配备、建筑外观形象设计、业务工作开展及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均已达到一级司法所创建标准。目前,双河司法所、伍什家司法所、新营子司法所已经被自治区司法厅命名为一级司法所,XX司法所、五申司法所、园区司法所、河口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均已到位,待审核命名。三是深入排查、重点管控,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资源,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做到全方位不留死角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六)坚持问题导向、严控风险,特殊人群管控创造新业绩一是推进衔接配合机制。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现状,加强与公安、监狱、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作,强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机制。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矫正人员829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724名,现在册矫正人员105名,未出现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采取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为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从最先的依托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融合蓝牙通信、身份认证、移动通信等技术,建立了一个实时的监控网络,可对携带专用手机、手环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的位置监控和活动状态监控,随时掌握他们的行踪,到现在合理利用远程视频智能化设备,采取线上点验,依靠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手段,借助JIPAD和管理平台电脑端等科技手段进行信息化监管,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点名、核对身份,落实了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情况,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效率,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管控体系。三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管教活动。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严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采用电话、微信群、视频通话和特殊对象走访等方式做好特殊时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调适,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七)坚持聚焦民生、优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发展一是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第一完善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在原有6个服务窗口基础上新设了行政复议窗口。依托一级司法所建设在五个镇、二个管委会、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并已全部挂牌,实现了“三个到位”。目前,6个法律服务所和1个“148”协调指挥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1897人次。二是在全县120个行政村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挂牌,实现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案件质量管理。通过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加大对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放宽、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及时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954万余元。四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照《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细则》在全县范围已经实现了律师辩护全覆盖。五是不断提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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