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直属分局、市公路事务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就市区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站场管理主体责任及人员安排明确如下:一、责任分工原由市公路事务中心负责的市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道路站场管理等工作,调整为由直属分局牵头负责,市公路事务中心协助。二、人员安排从市公路事务中心选派15人协助直属分局开展市区道路运输市场及站场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如下:张俊波、吴水强、林汉松、周富就、李江、卢招贤、庄林校、卓鸿岸、林茂坤、郭四弟、刘洽长、彭小远、邹小裕、吴振丰、张孝方。三、工作要求1.直属分局、市公路事务中心要认真做好相关移交工作,确保人员、工作于7月8日前全部移交到位;2.市公路事务中心15名选派人员选派期间由直属分局直接管理、调遣,参加直属分局的平时考核,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选派人员是中共党员的,选派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入直属分局党支部,受直属分局党支部直接管理,参加直属分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3.直属分局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选派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明确责任分工,并于7月10日前将驻站人员分工方案报人事科备案。4.市公路事务中心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从第三季度开始,将相关人员人头经费划拨给直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