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集中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坚持源头防范、过程管控,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举措再强化,工作责任再压实,在全面巩固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市在安全生产领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二、主要目标(一)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降幅不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严格。推动精准执法、“阳光”执法,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实现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按期结案率、实名举报核查率、事故违法犯罪移送率三个“100%”,危化、建设、交通、水务、消防、防雷等行业领域监管重点企业覆盖率100%。(三)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压降。全市三级挂牌督办整改重大隐患800项以上。其中,市级90项左右,各市(区)级300项以上,各镇(街道、开发区)级400项以上,整改完成率100%。(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全面推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2021年6月底前完成规上企业报告,12月底前实现所有工业企业全覆盖,着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既定目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市级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活动,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应急演练。突出科技信息化,完善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三、重点任务(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坚持学深悟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结合全市开展的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学习教育,继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深化理解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做到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2.坚持压实责任。严格贯彻市、市(区)、镇(街道、开发区)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切实落实全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及各市(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三张清单”。探索建立市(区)、镇(街道、开发区)向上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述职评议点评制度,优化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强化安全生产约谈,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同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典型做法。(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3.坚持完善机制。调整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领导小组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为全市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设。完善落实安委会、安委办和14个安全生产专委会有关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点难题。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安全生产工作,探索建立市、市(区)两级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看安全生产、督安全生产、议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及考核,综合运用日常督导、专项巡查、年度考核方式,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标准不高的开展警示、通报或约谈。(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办、专委办)(二)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4.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化工整治提升,坚决纠正化工园区“一刀切”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省实施意见,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指导各地完善落实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控涉及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完善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推动一批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突出硝酸铵排查治理,切实加强港口码头危化品安全管理力度。推进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遵照《2021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计划》,在涵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清单“1+1+20”的清单框架内,区分5个时序环节,压茬完成26项具体工作;同时,坚持“紧盯使用保管、后续处置两个环节,抓好培训、管理、储存及处置四个闭环”工作指导,进一步优化排查治理工作路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深落细落实。5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年底前集中攻坚。(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5.大力开展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整治,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行为。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完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监管,推进船舶碰撞桥梁、商渔船碰撞隐患治理,持续严控砂石违法运输行为。建立港口危化品常压储罐强制检测机制,严格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监管。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冒险出海作业行为。构建“三无”船舶治理联防联控机制。(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6.着力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道路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力度,开展交通安全“百日行动”,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按照省统一部署实施包车客运安全例检制度,常态化开展治超路面流动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常态化开展“百吨王”“渣土车”专项整治,努力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开展达标车辆核查,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普通国省道平面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强化国省道平交路口路面管控,继续推进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强化公路安全风险监测与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大集镇路段执法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农村货车违法载人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7.深化落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城市安全发展纳入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指导排查城市老旧房屋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整治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指导查处违规拆改建筑结构行为,监督落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从实从细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项目。依法强化燃气行业管理,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住建局牵头)8.有序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为主体,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聚焦老旧小区、老旧市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加工作坊、“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光伏产业、旅游景区等突出风险开展整治。着力夯实基层火灾预防基础,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促进基层火灾防控责任落实,构筑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实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惠及广大群众的“均等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加强消防队站、装备器材和实战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消防安全331机制办、消防救援支队牵头)9.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冶金等工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组织开展评审质量抽查和运行质量审计,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加大对不符合安全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整顿关闭力度。严密管控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深井铸造、金属(铝镁)机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积极推进工业技术提档升级。推动非煤矿山在用矿井全面建成监测预警系统。深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进一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上半年完成规上工业企业风险报告,下半年实现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全覆盖。将风险报告与企业诚信体系对接,强化分析研判,形成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加强对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和管控措施针对性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10.统筹推进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区域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完善区域公共安全设施,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加强高风险及重点区域安全管控,深化冶金有色、仓储物流、港口码头、旅游景区、餐饮住宿设施、高风险游乐项目、森林旅游、水上旅游、重大节庆日等安全监管。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2021年底实现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文广旅局分别牵头)11.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加强对属性不明固体废物监督、检查、鉴别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努力消除处置能力瓶颈。开展“煤改气”过程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科学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